微信上卖烟的是真的吗?

新手学堂038

微信上卖烟的是真的吗?,第1张

朋友圈卖烟首先属于违法行为:卖的价格便宜、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情。我国烟草行业实行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定价权在国家手里,厂商没权提价降价。烟零售客户在销售卷烟时,使用统一印发的价格表或标价签,依照统一价格标示所出售卷烟。

在微信上卖烟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我国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在网络上销售香烟。

根据《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第二条 除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之外,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为经营烟草专卖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责任和义务通过管理制度、技术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发现有利用其平台非法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删除违法信息,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十七条 国家制定卷烟、雪茄烟的焦油含量级标准。卷烟、雪茄烟应当在包装上标明焦油含量级和“吸烟有害健康”。

第十八条 禁止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

假烟。

不少烟民认为和日常用品、普通商品一样,既然这些商品都可以网购买到,那么香烟也应该可以网购。

其实不然,烟草制品属于专卖品,生产、经营烟草制品的企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取得由当地烟草监管部门核发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否则即违反了烟草专卖法规。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微信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制品,作为消费者一定要谨慎,因为他们卖的基本是高仿烟、假冒伪劣香烟,部分消费者因为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因此劝诫有意网上购买香烟的朋友,最好打消这个念头,去身边的实体店买吧,虽然品种稍微少点,但毕竟熟人熟事的,买到了假烟也好维权。

戒烟是烟草减害的唯一途径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消费国,更是世界上因烟草使用而导致死亡人口最多的国家。

吴宜群表示,所有的烟草制品包括"低焦油"卷烟都是致命的,吸烟者要想降低烟草相关疾病的患病风险,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戒烟。许桂华也曾向记者表示,"减害降焦"给中国控烟带来的是灾难性的伤害,绝非贡献,有人因此而获得某种荣誉资格,也应该取消。"

此前,许桂华曾向媒体多次坦言,"减害降焦"是烟草公司的一种营销宣传手段。烟草企业宣传"低焦油低危害",使消费者和公众误以为焦油含量越低越安全,使吸烟者戒烟意愿降低甚至放弃戒烟,使未成年人和女性更易尝试吸烟。这种误导宣传在中国已经产生极大的负面作用,增大了控烟难度。

杨功焕表示,如今烟草行业很明确地在推广一个思想--戒烟很难,那就抽健康的烟吧!但事实上,有关部门正在将"减害降焦"这个所谓的"科研结论"当做"低焦减害"政策推广的依据。姜垣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实际上控烟的核心之处就在于政府对控烟的态度和决心。

中国首例烟草企业被诉"减害降焦"欺诈案再次将我们聚焦于烟草"减害降焦"的讨论,无论宣判结果如何,"减害降焦"是伪科学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正如央视评论所言,烟草"降焦",减害功效无稽可谈,在增加烟草吸食量方面反倒"大建其功"。

这是以"减害降焦"为商业噱头的消费误导,有违诚信商业伦理,更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身体健康权。"减害降焦"有害无益,打着科学的幌子释放商业迷雾,损人利己,当醒,应当加强防范!

微信代理销售电子烟犯法。对于泛滥的电子烟“微商”,微信团队回复澎湃新闻记者称,利用微信进行烟草、电子烟等售卖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属于违反微信平台规范行为,对此一直根据用户举报提交证据进行核实,并进行梯度处理。此外,对于各类恶意违规行为,微信也会开展各类专项清理工作,根据用户举报线索,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

自2022年1月起至今 ,经过对用户提交的举报帐号进行专项审核,已经排查发现相关违规帐号4753个; 对这批违规帐号,已根据帐号违规程度进行阶梯式处罚,根据违规情节严重程度 ,分别处以警告、封禁朋友圈、封号的梯度处置。

微信称,后续将继续加强对于此类行为的举报受理,针对各类对抗变种和隐晦暗语进行样本的不断收集 ,并做好用户教育宣传引导 ,让用户远离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