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传销模式,买2万元货加老板微信,是真的吗?

新手学堂08

张庭传销模式,买2万元货加老板微信,是真的吗?,第1张

这种情况并不真实,因为所谓的老板的微信只不过是老板的公司账号而已。

对于张庭的传销模式的问题,很多曾经加盟张庭公司的代理商纷纷揭露了张庭的公司骗局,同时也在告诫大家注意加盟安全的问题。因为张庭本身所涉及到的微商工作涉及到了传销业务,张庭的公司已经被促销,张庭的诸多套路行为也被公之于众。

一、张庭的传销模式被进一步曝光。

在张庭因为传销的问题被曝光之后,张庭所涉及到的化妆品品牌的传销模式也被进一步曝光。有人表示自己曾经是张庭公司的员工,在张庭的公司招募所谓的加盟商的时候,只要加盟商购买2万元的相关商品,加盟商就可以获得加老板微信的机会,但这个所谓的微信根本就不是老板的个人账号。

二、这个情况其实属于当前的张庭套路。

之所以会这样说,主要是因为经销商所加的账号根本就不是张庭的个人账号。对于张庭这样的明星来说,张庭本身有着一定的知名度,所以很多加盟商会为了张庭而慕名加盟相关品牌。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张庭所推出的微信账号只不过是她的公司账号而已,无数加盟商因此而上当受骗。

三、张庭的公司也存在各种套路问题。

张庭的公司本身并没有实质的产品,所谓的各种护肤品其实只不过是代工而已。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张庭利用自己的知名度来招募所有的加盟商,通过这样的方式进一步发展下线,张庭所赚的钱基本上都是发展下线的钱,和公司本身的业务并没有太大关系。也正是因为张庭的公司本身涉及传销性质,张庭的公司其实是一个传销公司,这也是为什么张庭的公司被进一步调查的原因。

网络传销也是传销的一种,就是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通常有自己的网站,通过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后拉下线,拉的越多就挣的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因为交的会费低,但是人数多,发展也会很快。

自2013年以后网络传销发展极为迅速,成为传销的主要形式,出现了新的特点,我们称之为第二代网络传销或新型网络传销。

新型网络传销的发展借助于以下工具:

一是移动端即智能手机端的快速发展和网费的下降;

二是微信群、手机QQ、QQ语音聊天室、陌陌、公众号等社交平台的发展;

三是一些支付平台未落实实名制为微传销肆孽提供便利和隐蔽条件。

扩展资料:

案例:

全国首例微信传销案——陈志华微信传销案。

微信传销模式的始作俑者、所谓的“亚洲催眠大师”陈志华,宣传交59800元代理费,每天只要转发微信营销课程,拉更多人来听课,就能月入百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开上劳斯莱斯。

陈志华打着“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的口号,以手机微信为平台,陆续在上海、杭州、广州、北京、长沙、南京等十余个城市组织非法传销。

陈志华把这种传销伪装成微信营销、免费授课的形式,从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的15个月内,涉案人员达329人,涉案金额达461万元。

微信传销的始作俑者陈志华最终被判刑8年,罚金10万。

:网络传销

人民网:微传销在我国的发展、危害及防治研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微信、语音视频聊天室等社交平台作为新的营销方式被广泛运用。借助互联网,传销组织在手段上不断翻新,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以“资本运作”“消费投资”“网络理财”“众筹”“慈善互助”等为名从事传销活动。

如真实案例金乔网

金乔网的经营模式并不复杂。经上线经销商会员推荐并缴纳保证金成为经销商会员,无须购买商品,只需发展下线经销商,根据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人数获得推荐奖金,晋升级别成为股权会员,享受股权分红;

经销商会员或消费者在金乔网经销商会员处购物消费满120元以上,向宝乔公司支付消费金额10%的现金,即可注册成为返利会员参与消费额双倍返利,可获一倍现金返利和一倍的金乔币(虚拟电子货币)返利。

金乔网在全国各地设立省、地区、县(市、区)三级区域运营中心,各运营中心设区域代理,由经销商会员负责本区域会员的发展和管理,享受区域范围内不同种类业绩一定比例的提成奖励。

扩展资料

雕塑成了洗脑道具

经过8节课洗脑,邓氏家族还安排“讲师”带着屈军等人去浐灞世博园参观。“讲师”小声告诉他们,园里的很多雕塑都有深意。“讲师”来到一个山羊雕塑前,小声给他们宣讲,山羊的头代表你就是家庭的领头羊,后面三块白色的石头代表你要发展三个下线,石头下面又有27个洞,代表着你的下线又发展了下线。

来到自然馆,“讲师”指着一座大桥,说大桥代表着你是领头人,后面三个小桥代表着你要发展三个下线,小桥下面一共27个洞,代表着你的下线又发展了下线。花卉雕塑面前,“讲师”称,这里一共有600个磨盘,代表着600份(3300元为一份)任务,如果完成了,磨盘前面的高跟鞋代表着成功,只有成功的人才会穿高跟鞋。

这些感觉荒诞不经的话,在当时的屈军和其他几人听起来,却越来越感觉是真的。他们甚至相信,他们投的钱都跟国家建设有关系,与西部发展也有关系。

只是,他当时没有注意到,这种宣讲都是窃窃私语,遇到有人时,“讲师”就不讲了。

参考资料:

人民网-识别新型网络传销:这些“金融创新”背后有陷阱

微商代理不属于传销。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

微商代理没有强制要求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也不存在诱骗、引诱、胁迫,故微商不属于传销范畴。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传销的危害后果: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您错了这个模式是平台不收你任何一分钱赚多少都是你自己的什么都是自愿的只投资十八而已一切的都是赚到的平台一分也不收而且这是国家法律105条规定这是抱团取暖合情合理合法你不要以个人的无知去判断他的是否对错根据法律去规定你的观念和想法代表不了国家只能代表你自己

大家现在是不是经常在网页、微信中看到“90后微信营销月收入十万”,“企业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等等之类的广告呢看到他们的说的头头是道的案例,你是不是也心动,想去听他们的课呢那你就离上当不远了。

高额收入+代理提成吸引人

其实这些公司推行的所谓的“微信营销模式”是一种新型的传销形式。南京已经破获首例微信传销案件。通过警方我们来看看微信传销公司是怎么骗人的:

这些传销公司首先会通过各个平台的广告吸引人,这些广告都是一些夸大其词的收入金额。比如上面提到的90后微信营销月收入十万”,“企业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等。当你想进一步了解的时候,公司还会告诉你有代理提成。交钱成为代理后,我们就能拿提成。双管齐下,稍微有点心动的人都受不了这诱惑。“就当是投资了”这样的想法叫代理费的人大把存在。

美其名曰教授讲课让人感觉专业化

一般的传统传销模式,越来越多的人都已经了解了。戒备心理非常强,已经不会轻易上当了。而所谓的微信营销商业模式是利用“授道解惑”的方式来骗人。这些公司会有一个专门的“教授”,给你讲专业化的微信营销知识。并且甚至还会提供免费试听这种方式让你觉得讲课很专业。但是想要真正知道微信如何营销,他就要你交钱了。

另外作为企业或者个人交钱上课这种方式是没有排斥心理的。大家觉得我是交钱来上课的,去听讲的。不管怎么样,交了钱还能学到东西。其实,这样的微信营销课程,完全不需要几万元的高额“报名费”。编辑了解到,一般正规学校的微信营销课程也就是几千元到顶了。并且这种正规的授课是没有代理一说的。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微信营销本身是正常并且合法的。这些所谓的传销公司为什么是犯法的呢和正常的授课如何区分呢

比如下面这个案例:

3月12号,南京玄武警方破获了一起涉嫌微信传销案,这也是首例利用微信为幌子和平台的传销案。这个会议在南京龙蟠路的一家酒店举行,到场的上百人。他们都是交纳了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费用后,才拿到了研讨会的入场券。

这个研讨会自称由亚洲首席催眠师,月入百万微信营销总教练陈志华老师主讲,能在最短时间帮助最多人成功。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就能开劳斯莱斯。其实就是交钱成为“微信营销”平台代理,然后拉好友加入,就能参与提成。

和传统的传销模式不同,微信传销人员不会居住在一起听课,而是通过微信通知来参加课程。相似点则是,都要先交几千至几百万不等的入门费用,再通过发展下线拿提成。而这个所谓的亚洲首席催眠师主讲人陈志华,其实只是中专毕业。

在所谓的研讨会和授课之后,传销公司就捐款潜逃了。在这个时候已经交钱的企业或者个人,就打不通老师的电话,授课地方也变得空空如也。这就是传销公司真正的目的。之前的所谓研讨会,授课都是用来骗人的伎俩而已。而正规的授课学校肯定时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

提醒大家,如果想学微信营销的专门课程应该去正规大牌的学校开设的培训班去学习。并且要了解相关的许可证和教师资质,这些东西都是网上可以查得到的。另外,搜了编辑提醒大家听到所谓的代理啊,返点啊之类的一定要小心。谨慎为之。学习就是学习,别和赚钱挂钩。赚钱是学完了之后自己如何运用的问题。

利用微信平台的新型传销形式

最后,告诉大家,这家公司已经于3月12日被抓。这个公司以研讨会的名义拉人过来听课,其头头就是研讨会主讲的王明,他推销所谓的“微信营销”商业模式,称只要短短一个月,就能获利百万元。参与者交费成为“微信营销”微信平台的代理,然后通过在微信上加巨量的好友,向他们推荐这一商业模式,让他们来参加研讨会并成为代理。这样,参与者就能获得相应的提成。

在会议现场,民警还发现了一份“代理合同”,上面写明,代理权有6个级别,入门级的交款598万元,省级代理则为300万元。级别不同,提成也不一样,入门级的当场可以获得25%的提成,省级代理则当场获得50%提成。

据了解,王明一伙从去年开始,便在全国多个城市举行此类研讨会。他们传销的网络有多大,骗取的资金有多少,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目前,王明等传销团伙核心成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提醒大家,像这样的传销公司越来越多,无孔不入。利用新兴的平台以及各种诱人的手法弱化人们的防范心理,也利用人们想赚钱发财的心理轻易就骗到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