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博传播谣言要负什么责任?

新手学堂09

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博传播谣言要负什么责任?,第1张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 ”,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也就是说在微信、微博或者其他社交软件上传播诽谤他人的消息,当点击量与转发次数超过一定数量时,就会被认定为诽谤罪。根据我国《刑法》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光凭法条的原文想必不少人还是对此没有一个直观的概念,以下例子帮助大家理解这条新增法条的主要内容。

例:某网民为了增加自己微信公众号的点击量,故意编造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的消息,并大肆在微信朋友圈上传播,造成该地区人们出现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该网民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编造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的假消息,符合法条中所述“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然后其又在微信上大肆传播,满足“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这两个行为已经具有构成犯罪的主观条件,再加之其传播的消息造成了该地区人们的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满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该网民已经构成了犯罪,将受到相关的处罚。

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行为的同时,警方希望广大网民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规范网络言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社会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   

应对方法

1、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

由于朋友圈谣言传播的主要途径是人际传播。加上朋友圈把关人的缺失,对于谣言传播的管控,基本只能依靠网民自身的判断,判断的依据就是媒介素养,即公民所具有的获取、分析、评论和传输各种信息的能力。在新媒体时代,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转变为传者的普通网民应做到不发布、不轻信、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

网络社会,虚假信息、垃圾信息充斥在网民的日常生活中。受众只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奠定深厚的理论功底,才能正确解析信息,运用信息,有效地利用媒介完善和发展自我。

2、发挥传统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

面对网络谣言的泛滥,作为传统媒体的报纸、电视、广播不应袖手旁观,一方面,微信中一部分、文字的分享内容来自传统媒体的报道,因此传统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时,应力求真实、准确,从源头切断不良信息传播链。另一方面,传统媒体还应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威性进行辟谣,发挥传媒正能量。

3、运营商要加强监督

运营商在盈利的同时也应担负起遏制微信谣言、净化网络空问的责任,通过实时监控、屏蔽关键词等举措,强化“把关人”职责。运营商还可模仿朋友圈广告主推广形式,在朋友圈对传播力度强、影响特别恶劣的谣言进行官方正式辟谣,减轻公众恐慌情绪。

谣言特点

1、标题抢眼,包含有惊叹号、问号等特殊符号,对标题或者内容的部分字体进行加粗或者使用区别性颜色。 

2、信息内容为预警性或提醒类信息,主要集中在诸如医疗健康、心灵鸡汤、交通安全、财产安全等日常生活周边问题。 

3、在信息来源上,以专业性或官方机构矫饰信息源头,将虚假信息或炒作信息伪装成为知识科普贴。

受害人可以及时报警处理,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造谣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微信朋友圈中传播的谣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举报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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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读书,求深解,培养明辨心。

2、谨言慎行,对谣言不知则不谈。

3、不为他人做嫁衣,做人生的智者。

4、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五之”可以用来做学问,也可以用来对谣言。大材大用,小材小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