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转发到微信,别人会看到我的微博吗

新手学堂011

微博转发到微信,别人会看到我的微博吗,第1张

不会看到。微博转发到微信别人只能看到微博内容信息,微博和微信是两个不同的社交平台,用户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共享。博分享到微信时,要确保分享的内容是正确的,不要发布虚假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利用徽信做生意,不违法;利用徽信发广告,可以;利用微信转发朋友圈来谋取利益,只要是正当利益,法律也不禁止。但凡事有底线,非法经营的,不行;做虚假宣传的,不行,传播谣言的,不行。一、利用徽信做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轻则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利用徽信做生意,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比如网上出售烟草等,属于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轻则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利用徽信转发或编发谣言,严重违法;

《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后,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可最高判处7年有期徒刑,所以如果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地转发也可能触犯法律。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信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

这则材料介绍的现象对我们的学生来说比较熟悉,立意和写作的中心不能超出新媒体的范围而去谈对待微信微博的看法,对待谣言和虚假信息的看法。我收藏了几篇很叫好的作文,可供大家品读。这几篇文章读来叫人神清气爽,既被学生的文面字体所秀眼,又被语句词汇的准确生动简明灵活所打动,更可贵的是表达出来的思想具有很强的时代概括力洞察力说服力,不能不为之叫好!也收集了5个很不错的题目《上网不上当》《做制止谣言的智者》《做理性的信息消费者》《莫让谣言在指尖徜徉》《做信息列车上的安全乘客》,这些题目,搭眼一看就能产生好感。

假新闻和谣言之所以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兴风作浪、禁而不止,多是某些人或公众号在恶意“吸粉”或“趋利而为”。据悉,在传谣利益链中,造谣者精心制作出各种耸人听闻的信息,借助人们随手一转求娱乐、求健康的心态,在传播中增加粉丝,然后再以“微营销”的方式赚取广告费。为了让谣言“逼真”, 或冒充“权威专家”、打着“科学论证”的旗号增加可信度,或夸大扭曲后果制造恐慌,或以“致死”标题来吸引眼球,让一些人深信不疑、随手就成了“二传手”。

而一些人之所以对扑面而来的假信息和谣言“毫不设防”,多是把QQ、微博、微信账号当作了私人领地,认为转转无妨,无需担责。事实上,“私人领地”并非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2013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进一步细化了处罚量刑标准。

这表明,在自媒体风生水起的当下,每个人虽然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但必须重视手中的“发布”和“转发”按键,切莫被某些别有用心者牵着鼻子当枪使,越过道德的底线,触碰法律的红线。尤其是对那些转发的内容,更需肩负起审核查验求证的职责。如果不能确定其真实性,就不要轻点鼠标、轻触按键。当每一个人在转发微博微信前,都能先暂停一下,思考三秒,保持一份独立的判断力,做谣言的终结者而不是“二传手”,谣言就会止于智者,止于你我之手下。

现在微博上真的有超级多的东西,让你信也不是,不信也不是,特别是有很多号发出来的谣言,对于很多明星的污蔑,或者是传播一些对国家侮辱的一些言论,而且还转发量特别大,我也是无语了。

我当然不会去相信这些谣言,一个人肯定是要有自己的判断力。1,没有真相,自然滋生谣言2,谣言再多,也比大家只能守着电视看要好。3,有谣言,就会逐步锻炼明辨的能力。4,大众有轻信谣言的本能,正如大众有发泄情绪的本能,很正常。 

对于一件事情我是要好好斟酌的,因为你会不知道这到底是真的还是有人故意陷害。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吧。还有很多攻击我们国家的,我个人认为只要是有脑子的人都不会去无故的辱骂我们的祖国,要热爱我们的祖国,更要相信我们的祖国!

还有很多抽奖的微博,真真假假都是要看中奖的人的回馈。一般那种大v发的转发抽奖的,我会日常迷信去转转吧,毕竟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好运就在我们头上了呢是吧。不过有很多那种不知名的小人物在哪里弄抽奖什么的,千万要注意以下自己的私人信息。

还有就是,可以通过一个未必的注册时间来看,这到底是为了谣言而出现的一个微博还是什么,这个方面去判断还是有一定指引力的。

法律分析:在微信群里乱发东西,当然涉嫌违法,如果发的东西是一些诈骗,造假或者是说传*,并且这些东西已经在微信里传播次数达到500次以上,那么作为传播者,自然已经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最好不要在微信群里乱发一些东西,因为可能不知道他背后到底会发生什么,就很多人利用这些东西来进行诈骗,那么就是凶手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继微博后,微信也发展繁荣,各类信息在微信朋友圈里呈现叠加式的快速传播。信息传播畅通便利了网友,同时隐藏于微信的欺诈营销、政治谣言、虚假新闻以及养生偏方等各类不实、失实信息也让监管部门所头痛。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对转载网络信息行为作出了规定,因而转发微信不实信息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现象:不实信息充斥微信朋友圈

“紧急通告:大家如果走在路上,突然有车停你旁边,然后车上人打开窗户说他们是当兵的,都穿着军用马甲,然后给你个军用望远镜,说让你帮忙卖一下挣点小钱,让你看一下,大家千万不要看,看了后果很严重。在你聚焦的时候会有一根针弹射出来射入你的眼睛,这时他们会将你带走,后面至于会发生什么,自己去想。要明白,这个世界缺少肾和角膜。好奇心害死猫,千万别碰别摸。大家都告诉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前段时间,这样一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疯传,但是却没有一个网友证实该则信息的真假。随后不久,该则消息被媒体和公安部门证实为假消息。

除此之外,还有多种抵制日货的微信谣言在流传,例如其中一则的内容是:两家日本航空公司因中国的抵制,中国到日本的机票已取消20000个座位,呼吁大家集体抵制日货,并列举了一系列抵制日货的措施。另外,李白预言藏头诗每到有大事发生时则会出现,还有许多养生民间偏方均流传于微信朋友圈。

一些转发过不实微信信息的网友表示,看到这些信息时并没有怀疑信息的真假,而是本着多传播给朋友以防受骗的好心去分享信息,却不知成了不实信息的二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