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涉黄如何处罚

新手学堂014

微信涉黄如何处罚,第1张

法律分析:涉黄的微信除了被封号之外,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微信有强大的传播功能,传播*秽**、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电子刊物、、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等情形,构成传播*秽物品牟利罪,微信号持有人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秽**、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秽电子刊物、、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如构成传播*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在微信群里面传播*秽物品是违法行为,市民应该自觉抵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书刊或者其他*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法律规定微信转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内容500次是违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微信转发涉及个人隐私或侮辱他人的内容时,则涉嫌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当人身权受到侵害时,请求司法保护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 但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定。情节较轻的散播谣言不算犯罪,只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情节严重,针对不同类型的谣言,就可构成诽谤罪、诬告陷害罪、寻衅滋事罪、商品声誉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以及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法律主观:

涉黄的微信除了被封号之外,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微信有强大的传播功能,传播*秽**、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电子刊物、、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等情形,构成传播*秽物品牟利罪,微信号持有人构成犯罪。

不管多少人的群都违法,只要是造谣就是违法。

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三十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以传播*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微信群已经开始立法,规范管理。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尤其是群主,所以请群里的伙伴们今后发微信一定要注意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不信谣不传谣

3,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4,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5,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6,军事资料不发

7,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8,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9,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法律规定微信转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内容五百次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