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公然在网上招嫖,警方破门一窝端,男女被拷在一起,后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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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公然在网上招嫖,警方破门一窝端,男女被拷在一起,后来怎样?,第1张

“性”从来都是一个敏感的话题,通常是两性之间男欢女爱的代名词。可是当有一天,性变成了一种换取金钱的手段,那么这便不再是两性的正常生理需要,而变成了一种违法行为。

警方发现,八州城区有一伙卖*犯罪团伙近期十分猖獗,该团伙不仅使用一贯手段:招嫖小卡片,还非常“时髦”地开启了网络服务,该团伙通过不同的微信账号以及手机号,向嫖客推荐各个价位的服务项目,如果成功谈妥生意,便安排好时间地点,派卖*女到相应的宾馆或住所服务,每日盈利竟上千元。

事后,卖*赚的钱,骨干成员刘某等人拿四成,剩余六成分发给卖*女。

据了解,刘某还专门租了一套房作为卖*女的收容所,其中居然还有未成年人。更加可悲的是,卖*女徐某以“挣钱多”、“ 来钱快”为诱惑,劝其朋友从事卖*活动,还通过社交软件,使多名外地女性到巴中从事卖*活动。

说实话,犯罪团伙头目无法纪,用卖*嫖娼这样的方法牟取利益,实在是可气,卖*女不爱惜自己身体,还认为卖*这样的方法来钱快,将朋友也拖下水,这是怎样的悲哀。一个是不尊重女性的身体,一个是不珍惜自己的身体,赚钱的方法千千万,偏要选择最错误的一种。

网友看了本条新闻后,纷纷表示这对于这种非法行为的愤怒和叹息:

“来钱快?带病了,治病花钱快不快?”

“扫黄不仅是为了正社会风气,这些人到底懂不懂,是多蠢才会把扫黄当作他们赚钱的拦路石?”

“加大点处罚力度才会长记性吧,再多普及一下知识。”

事实上,国家机构组织起来的打击卖*嫖娼,目的是为了切断性传播疾病的传播途径,消除不健康性问题的依法行事活动,原因是嫖娼卖*,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危害社会稳定,包括破坏婚姻和家庭,传播性病等。同时性服务者的人格与尊严被剥夺,成为发泄性欲的工具。而且嫖娼卖*大多与吸毒、黑社会等犯罪现象共生,影响社会风气、违背社会道德。

笔者认为,从各个方面看,虽然身体是自己的,但把身体当作商品是剥削尊严的行为。国家既然明文禁止卖*嫖娼,禁止性交易合法化,那一定是出于多方的考虑,那么也请那些明知故犯的人,学会体会一下相关规定的善意与良苦用心,不要再知法犯法,用出卖身体糟践人格了。

法律分析:代聊是指利用网络发布广告信息并主动和有兴趣的人进行更进一步交流的行为。代聊卖*,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轻则追究行政责任,重则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介绍卖*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察通过微信记录抓嫖,不承认是是不行的。因为中国的公安干警中是有网警这一职业存在的,网警的存在就是为了打击网络犯罪的,而且警察在通过微信记录抓嫖时,已经找到了其他的切实证据。所以如果警察已经找到你了,最应该做的就是积极承认错误,认罪伏法。

第一、网警的权利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人们交流和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但与此同时,网络犯罪也随之而来。由于犯罪的特殊性,网络警察不仅要有计算机相关的专业教育,还要有一定的网络案件处理经验。患者人可能没有过人的抓握技能,但外表上更像科研机构的知识分子,但患者人却有一个充满前沿科技的,的大脑,他们对计算机和网络了如指掌。网警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在网上搜索,防范犯罪的幽灵。管理网吧,搜出网络上*秽、反动等有害信息,根据线索查处网络犯罪。

第二、嫖娼会被如何处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卖*、嫖娼的决定》第四条:“对从事卖*、嫖娼的,公安机关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强制其集中进行法制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其戒除恶习。期限从六个月到两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经公安机关处理后从事卖*、嫖娼的,给予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不论是通过任何途径进行的卖*或者是嫖娼的行为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行为都不能逃脱法律的束缚,因此建议大家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不要想钻法律的孔子,不要让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受到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