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对于微信朋友圈的谣言,我们通常保持的态度是不信谣,不传谣。在遇到非官方发布的信息时,一定要进行确认后,在进行转发和传播。若是因为随意转发或者发布不实消息的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将由相关机构追究法律责任。
互联网上的信息很多,很全,也很杂;它是一个领域,会存在很多的分支,包括行业、产品、人群等,至于谣言也是其中一项。
微信是现在当下比较受欢迎的互动平台、工具,它支持个人、企业等在线下载与使用;同时还可以进行研发新的版块供用。
互动平台会存在着很多灵活的沟通信息,或是说网络上真实、不真实、盗号或是骗子类的信息存在,可以从以下几点去判定是否是谣言:
一、风险提示
在网民转发信息时,或是聊天带出信息时,是否有检测风险提示;如果有不建议点击或是查看,以防盗号软件的出现,**财产的同时也会**帐号等操作。
二、扇动性
有一些谣言类的信息,在文字或是上相对比较具有攻击性或是推动性,会有直接的提示要求点击进入某一个领域的提示或是按钮提示。
三、网络查询
遇到一些陌生朋友发送的信息时,建议到网页上先查询后再确认是否真实。往往如果是真实信息时,互联网上肯定是有收录提示的。
不管是哪一方面非常好的消息提示时,不建议因为一时的兴趣或是爱好,直接在线接收或是点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要把帐号设置相关的密保与相关操作平台的安全保护工具,这样防止黑客类进入。
怎么办呢?我想说的是只能一步步的去引导我们的父母们。不要让他们再信这些谣言了,也不要再让他们转发了。
毕竟我们的父母都是生在六七十年代,微信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比较新颖的,他们微信最大的用处就是和子女聊聊天,没事总是会翻朋友圈去看一看信息,如果看到这些微信圈的谣言,他们也许就信以为真了,然后就转发起来,其实在某些时候并不是他们的错,而是他们思想观念导致的。
我们做子女的,如果发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的父母不要让他们转发,一定要给他们说这是谣言,我们子女要当智者,谣言止于智者。
方法/步骤
切换到手机屏幕主界面,点击微信图标
打开微信,我们看见朋友圈有消息
切换到发现选项卡,点击朋友圈
打开朋友圈看见一条消息,小编也好奇打开看看
看见要输入电话号码,小编立马警觉起来,哪有那么好的事
点击右上角的功能菜单
选择复制链接
打开文件传输助手,粘贴链接
发现链接不是域名是个IP地址,果然有鬼,里面包含了一个没有备案主机名,还有一个发验证的手机号码
域名是昆明的,手机号码是德宏的,你还想它送话费给你,绝对是诈骗信息,请大家不要相信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 ”,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也就是说在微信、微博或者其他社交软件上传播诽谤他人的消息,当点击量与转发次数超过一定数量时,就会被认定为诽谤罪。根据我国《刑法》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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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凭法条的原文想必不少人还是对此没有一个直观的概念,以下例子帮助大家理解这条新增法条的主要内容。
例:某网民为了增加自己微信公众号的点击量,故意编造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的消息,并大肆在微信朋友圈上传播,造成该地区人们出现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该网民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编造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的假消息,符合法条中所述“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然后其又在微信上大肆传播,满足“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这两个行为已经具有构成犯罪的主观条件,再加之其传播的消息造成了该地区人们的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满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该网民已经构成了犯罪,将受到相关的处罚。
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行为的同时,警方希望广大网民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规范网络言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社会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
首先,不是微信朋友圈的谣言,是整个网络的谣言都是通的,请看以下的分类
网络谣言有哪几种类型?
整个网络空间的谣言大致有四种:
社会安全类谣言,例如下雨之后的“自来水污染”、“有人被淹被电”等,引起社会恐慌;
爱心慈善类谣言,例如“抢孩子”之类,主要是利用网民的同情心;
生活常识类谣言,例如食品安全、养生保健等,瞄准的是网民生活中的“痛点”;
恶意营销类谣言,商家借此事件热度来推销自己的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
为什么网络谣言会一传再传?
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是网络谣言多发的时间,因为,这时候网民一般从自身利害关系出发,喜欢猜测事件进展,最终按自己的逻辑,演绎出虚假信息,发布到网络上,成为谣言源头。
一些网友因为自己的不安全感和宣泄的需求,并未识别就直接转发,使得谣言扩散,造成巨大影响。这是使谣言得以传播的一种心理机制。
关于朋友圈里流传的那些谣言,为什么大部分信众都是中老年人,其实主要是因为老年人退休后与社会联系不紧密,希望获得关注得到承认,内心孤独。还有就是老年人对谣言的辨认度很低,因此经常信谣传谣。
一直以来,微信朋友圈里就流传着很多谣言,而且深受一些中老年人的青睐。我妈就刚给我发一些养生的东西,有真有假,但是很多人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向身边亲近的人输出这些信息。
其实中老年人相信谣言,首先是因为长辈们接触网络通常比较晚,对网上的一些内容也缺乏辨别能力和专业的判断,不管真假,转出去再说,于是就成了谣言的“无意识传播者”。在转发信息的时候,长辈们不知道那是谣言,也没有打电话给内容中提及的所谓“国家公安部”、“中央电视台”等权威机构核实。
其次就是中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发生了改变。与人过四十会发生“中年危机”一样,随着岁月流逝,人进入60岁以后,也成为了传统观念中的“老人”了。此时的父母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态度,一种是丧失感,就是觉得一切都已经“近黄昏”了。还有一种是毕生发展观,发现退休以后的生活依然可以精彩,会主动享受“夕阳无限好”的乐趣。这两种观点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可以体现在同一个人身上。玩微信的老人多是后一种类型,他们不服老,愿意接纳新鲜事物,去跟随时代脚步。中老年人向往的是一种存在感和认同感,他们希望被关注,重视健康,又渴望保护子女,这也是他们喜欢刷这类消息的原因。
还有最重要的,从情感需要来讲,父母需要我们陪伴,我们的关注。我们每个人都是有各种需要的,父母也有爱和归属的需要。父母那辈人身上都有着非常明显的时代烙印,他们经历了太多的动荡,缺乏归属感,这会让老人们感到无所适从。虽然如此,人的本性是需要一个圈子的,而且,还要在圈子里有自己的声音,有一定的地位,这就是归属感。流言则以骇人的标题,吸引了很多人来点击,老人家也就以此来证明着自己的存在和被关注。
父母分享这些东西可能就是想和你聊聊天,希望有空都能陪陪他们。
1:澄清事实,在一些媒体网站发表言论
有些人为了所谓的流量,经常不择手段的无中生有。碰到有人散布黄谣,第一时间我就会在一些媒体网站上发表言论:“澄清此次事件的真相,不是我做的谁也别想诬陷。”
2:保留微信等聊天截图,这些证据对将来有好处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因为你的一句话可能会毁掉一个人的一生,如果是我我会做好充分准备。保留微信等聊天截图,怕的就是有一天闹到法院要用到。
3:提醒身边的人密切注意,防人之心不可无有的时候危险恰恰伴随在我们身边,他们很有可能把恶手伸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因此我会提醒身边的人密切注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4:自己加强完善个人信息,异常网站不访问自己的各大媒体账号密码一定要加强,设置为最强。其次就是抓紧完善自己的个人信息,未免被别人盗用;陌生人发给自己的一些异常网站,都不能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