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消息近日刷屏网络。与此同时,今日(26日)上午,一则#微信支付宝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话题也冲上了热搜。
202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对银行卡收单和条码支付终端做出相应管理要求。
其实早在6月份征求意见稿中,已经点出了POS收单“一机一户”加强管理的相关内容。本次正式文件更多的是对条码支付终端管理的一些补充。
新规主要补充内容:
1、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
2、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文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起,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此外,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主要针对频发的跑分、赌博、电诈等违规行为);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综上,该文件一定程度上加强支付监管以及商户入网管理,能够很大程度的规避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合理合规展业,才是正确之道。支付不易啊,且行且珍惜吧!
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 补税+罚款!
最近,又有公司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补税+罚款!
案例一:近日,据杭税二稽罚〔2021〕17号文显示,杭州某共公司法人代表个人账户和财务人员个人支付宝账户取得的公司收入121160194元(含税),属帐外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企业所得税。被税务局稽查!
案例二:江门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罚款42万元。
案例三:南京某物业公司,通过私人的微信、支付宝收支公司经营款项,将企业收入进入私人账户。好在公司通过自查以及立案期间自行申报进行了补税,才减少了风险和损失。
上面三个案例,都属于藏匿收入,特殊之处在于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新兴的支付方式来实现的。企业频繁的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为藏匿收入提供了可能性,也逐渐成为了税局稽查收入的重点!
注意了!微信、支付宝收付款风险巨大!
现在很多单位都使用微信、支付宝来收付款,确实很便捷,但同时千万不要忽视其中的风险!
1、增值税的风险
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导致增值税增加。个人、公家傻傻分不清,未能及时申报,有偷税漏税风险。
2、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无法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增加。可能漏缴企业所得税,被稽查风险大。
3、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同时微信、支付宝发红包还要注意个税问题,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是否缴纳个税,以及如何缴纳个税。
4、公司管理风险
采用微信、支付宝付款,款项账面不透明、企业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混乱,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5、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个人银行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企业还需要注意的是:公对公、公对私大额转账也会被重点监控!
简单来说,9种情况企业容易被盯上!
1现金交易额超5万;
2公转超200万;
3私户转账金额过大(境内转账超50万、境外转账超20万);
4规模小但流水巨大;
5转入转出异常(分批转入集中转出、现金交易额超5万);
6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7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8频繁开销户;
9闲置账户大量交易;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公转私都是不合规的,有8种情况,可以放心大胆的转:
1发放员工工资;
2员工差旅费报销;
3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4向自然人采购;
5归还个人借款;
6支付个人赔偿金;
7股东利润分配;
8个人独资企业利润分配;
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收付款如何规避风险?送你5个锦囊!
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1)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
(2)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3)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4)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5)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该如何做账?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何冰在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基本概念解析中说到: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六方面资料中,第三项必备资料为“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支付凭证,也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账单或支付凭证等。
所以,微信、支付宝支付属于非现金支付方式,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来核算。
有可以同时收微信和支付宝的收款二维码。
这种叫做统一支付二维码,不光可以做到支持支付宝支付和微信支付,甚至还可以支持百度钱包和qq钱包等。这个二维码是指向一个支付界面,用支付宝和微信扫一扫之后会在应用内部打开这个二维码,打开的同时会判断这个二维码的应用类型,如果是微信扫一扫的就跳转到微信支付接口,支付宝扫一扫的就跳转到支付宝支付接口。
目前有一些网站、微信公众号有提供这种服务,需要先把支付宝和微信的收款码的保存下来,然后上传到网站/公众号进行合成就可以生成一个支付宝和微信都能扫描的二维码。
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入银行,银行再接入微信和支付宝等平台的接口。这时,资金有可能直接通过银行清分到商户,也有可能清分到支付机构,再由支付机构清分至商户。
可以去银行办理,由银行集成支付宝、微信等平台的接口,资金会先清分到银行,再由银行清分给商户。银行代理商会收取部分提成。相对来说目前是这种方式最为安全的。
方法如下:
打开微信软件,点击下方的发现,来到发现页面,点击小程序。点击右上角的搜索,在输入框里输入合并收款码,点击进去。添加支付宝和微信的收款码,点击立即合并就申请成功了。
如需申请收款码,您可以申请平安银行收银宝APP,不需要提现,资金T+1个工作日自动结算到您绑定的平安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收银宝APP是面向收单商户开展收单业务使用的,个人客户要求要有固定经营场所。支持银联云闪付的收款。如果商户是新入网的话,需要分行客户经理上门进行商户信息核实,进件,审核,才能成为我行的收单商户,并由分行制作静态二维码或者动态二维码给商户。商户自行下载收银宝APP,根据平台审核后下发的账户密码进行登录使用。如需申请请移步至就近平安银行网点申请,当地分行会对入网资质进一步的审核。使用流程如下:
①登录AppStore或安卓应用宝市场,输入“平安收银宝”,搜索下载;
②根据平安银行发送的手机短信或邮件,获得帐号(530开头的12位数字)和初始密码进行登录(若没收到短信或邮件,请联系客户经理查询);
③收到二维码立牌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扫一扫立牌,进行绑定激活(立牌需激活后方能生效);
④平安收银宝APP支持主扫被扫两种方式,不受立牌和二维码贴纸的限制。没收到立牌也没关系,APP收款一样又好又快。
如果您需要咨询平安银行业务,可点击下方链接选择右下角“我的”-专属客服或者关注平安银行微信公众号(pingan_bank)进行咨询。
https://bpingancomcn/branch/mkt/bankonline/dist/onlineBanklesshtml#
应答时间:2022-01-0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