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微信群里散播个人信息,算侵犯个人隐私吗?可以立案么?

新手学堂016

如果在微信群里散播个人信息,算侵犯个人隐私吗?可以立案么?,第1张

1、算侵犯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可以立案

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1、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3、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法律分析:不违法。不算是侵犯个人隐私。

法律依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七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互联网群组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并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依法规范群组信息传播秩序。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根据信用等级提供相应服务。

第八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和个人建立群数、参加群数上限。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设置和显示唯一群组识别编码,对成员达到一定规模的群组要设置群信息页面,注明群组名称、人数、类别等基本信息。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真实身份、信用等级等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标注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及成员群内身份信息。

对于部分用户利用微信产品功能发布“违禁药品、医疗器械”售卖信息的情况,微信安全团队进行了专项治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的规定,对相关个人帐号、聊天群组以及朋友圈违规信息进行处理: 2019年1月截至目前,我们通过用户投诉数据,核实确认 —— 共计对32000多个存在销售违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帐号进行限制功能使用或限制登录等阶梯式处罚。 情节严重的,我们也会积极配合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 部分处理帐号示例对于部分用户利用微信产品功能发布“违禁药品、医疗器械”售卖信息的情况,微信安全团队进行了专项治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的规定,对相关个人帐号、聊天群组以及朋友圈违规信息进行处理: 2019年1月截至目前,我们通过用户投诉数据,核实确认 —— 共计对32000多个存在销售违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帐号进行限制功能使用或限制登录等阶梯式处罚。 情节严重的,我们也会积极配合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 部分处理帐号示例

建议报警处理的,是涉嫌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罪的。犯不了法,那要看捐的金额多少,捐款群的群主会管,如果连群主都不管,金额又少估计是要不回,金额大是跑不了的,因为现在微信都是实名制的,都能查到,捐款还是到当地去捐会好点。一般情况下通过微信群组织捐款,这肯定是违法的活动,但不能保证他的合法性和公开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