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以销售发票售出当天日期开始算。具体可参照三星手机手机的保修政策1、手写笔(Stylus pen):最终用户购买发票日期起6个月;2、存储卡(Memory Card):最终用户购买发票日期起6个月;3、读卡器(USB Card reader/writer):最终用户购买发票日期起6个月;4、AV线(AV Cable): 最终用户购买发票日期起6个月;5、电池: 最终用户购买发票日期起6个月;6、充电器: 最终用户购买发票日期起12个月; 7、耳机: 最终用户购买发票日期起3个月;8、数据线: 最终用户购买发票日期起6个月9、外置扬声器:最终用户购买发票日期起3个月;10、蓝牙耳机:最终用户购买发票日期起12个月11、整机:最终用户购买发票日期起12个月;
根据三包条例,手机从购买日期计算,
1)在7天之内如果出现性能性故障,可以进行退机、换机 、维修。
2)在第8日至第15日内出现性能性故障可以换机、维修。
3)机器购买超过15天在一年之内,机器出现性能性故障整机包修一年。
4)若没有购机发票,可以按照出厂日期包修15个月。
包修范围: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3)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4)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5) 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6)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三星显示器整机包修1年,主要部件显像管、显示屏、主板均为一年。
上述期限是以购机发票为开始日计算,若发票遗失,按照三包规定,以显示器生产年月+3个月流通期+整机1年或主要部件3年作为包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