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类和子类区别在哪?
学生和大学生都会有学习Study这个方法,但是大学生还会有自己特有的Study方法,两者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大学生的学习相较于其他学生来说,是更自由的。假如现在已经有一个学生(Student)类,然后我还要写一个大学生(U_Student)类,然后大学生UStudent类里有很多方法和Student里的方法都相同,但是还是有一小部分不同,怎样解决呢?难道还要重新写一个大学生类,并且重复敲一遍和学生类中一样的代码吗?那样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并且浪费了存储空间,是很不划算的。所以,就有了“继承”。
子类继承父类,就是子类能引用父类中的某些东西。继承的关键字是extends,
例如:
public class Student(){}//父类
public class U_Student extends Student(){}//子类继承了父类
当子类和父类用一个同名方法,但是子类的实现却和父类不同,用到"方法重写"。
重写是指方法定义相同,但是实现不同,存在于父子类之间。
例如:
//父类
public class Student(){
//学习方法
public void study(){
System.out.println("我通过听老师讲课学习")
}
}
//子类
public class UStudent extends Student(){
public void study(){
System.out.println("我通过自习去学习")
}
}
主类,即含有main方法的类,必须是public的。而文件名必须和public修饰的类同名。访问私有成员变量应该使用set方法。
所以,你的代码修改如下:
import java.util.Scannerpublic class Circle {
private double r
private double cs
public void setRadius(double radius) {
r = radius
}
public void showArea() {
cs = 3.14 * r * r
System.out.println("The area of circle is:" + c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canner input = new Scanner(System.in)
System.out.print("input r:")
double r1 = input.nextDouble()
Circle c1 = new Circle()
c1.setRadius(r1)
c1.showArea()
}
}
编写JAVA作业时在继承的环节发现了一些错误,希望总结一些规律:(以下全部属于自己归纳,可能有问题)一句话概括就是:子类一定会调用(不是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
即遵循一个原则:子类的构造一定是在父类已构造的基础上!
这句话要分为几种情况来理解(下面只讨论父类有构造函数):
子类构造函数自动调用super() (也可以手动加上)
但如果父类只有含参数的构造方法,那么子类必须申明一个构造方法,其中包含对super(args)的调用
一、父类含有无参构造函数
1、子类没有构造方法或者含有无参的构造方法:
这种情况,都会默认地调用super()
2、子类含有有参数构造方法:
同样会在首句默认调用super()//其实跟情况1类似
二、父类含有含参数的构造方法,不含无参数的构造方法:
子类没得选择:
子类必须申明一个构造方法(且含super的args),且方法里要首先调用super(args),否则报错。
三、父类含 含参数的构造方法和无参的构造方法:
此时子类可以选择性调用:
可以无构造方法:仍会默认调用super()
也可以有构造方法:其中会默认地调用super(),你也可以在开头加上这句,如果你不希望调用父类默认的无参方法,那么在 子类构造方法 中调用 父类含参构造方法。
上述看似情况复杂,其实基于其原则理解并不难。
综上:java为了保持 子类的构造基于父类的构造 这一原则,子类构造时必须通过某些方式首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否则会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