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有类的概念。
js里面类通过function进行定义,有些类似c++的struct定义。
代码示例:
function MyClass(){this.a = '2'
this.show=function(){
alert('1')
}
}
var myClass = new MyClass()
alert(myClass.a)//获取属性
myClass.show()//调用类方法
JavaScript 是面向对象的语言,引用数据类型都是对象,包括函数也是对象,同时还可以通过 Object 对象自定义对象。但是,和其他面向对象语言(如 Java 等高级语言)比,也有很大差异,JS 中没有类或接口的概念,即不能直接定义抽象的类,也不能直接实现继承。不过,为了编程的方便,我们可以在 JS 中模拟类和继承的行为。
创建对象实例或类(虽然没有类的概念,但是可以把用于创建新对象的对象看作类),可以通过构造函数来实现,构造函数就是具有一系列属性和行为作为函数体的函数,可以通过函数参数传入值。它就相当于 Java 中类的构造函数,需要时可以通过 var instanceObj = new ConstructorFunc(para1,para2,...) 来创建对象(实例)。
JS 的对象中还有一个重要概念,即原型。每个对象都有原型,原型也是一个对象,可以看做是构造函数的映像,是创建实例的模型。对象(类)的属性 prototype 即是对原型对象的引用,创建实例后,也有属性 __proto__ 指向原型对象,但该属性是隐含的。
由于不断创造新对象(实例),一级一级的传递原型对象,即可构成原型链。通过原型链,即可实现继承。首先将父类对象的实例给子类的原型 ChildCons.prototype = new ParentCons(),再在子类构造函数中调用父类构造函数将继承的属性初始化。继承的变通方法还有很多,可以参考一些资料。
原因比较多,我个人分析认为主要有以下两大方面的原因
历史遗留原因
javascript在当时设计之初,是带着商业竞争目的的,js前身为livescript,主要是使得浏览器初步具备客户端能力,因此并不是特别完善。
网页端js开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由于浏览器的js解释引擎性能并不高,而且网络带宽也比较小,因此绝大多数站点的代码规模并不大,主要针对页面内容一些简单交互逻辑,在此前提下,浏览器厂商以及工业界都没有强大的动力去实现面向对象版本的js。
技术实现原因
考虑到到网页环境的特殊性,使用原型继承而不是类继承的方式,更节约内存空间,而且解释器的实现更为简单。
js开源界在不断的技术积累中,开发者已经逐渐适应了没有类的js开发模式,在js中实现真正的类反而显得有些鸡肋。
最后:虽然现在ES6标准中已经有class关键字了,但是归根到底类还是一个语法糖,其底层还是基于原型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