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办法去掉从父级元素继承下来的 CSS 样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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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办法去掉从父级元素继承下来的 CSS 样式吗,第1张

w3c标准中可以继承的css样式是不能够设置不继承的。

具体解决方案:

1、单独设置子元素样式,覆盖父元素继承下来的样式。

2、合理设置外层html元素的css样式,避免为后续元素带来重复的设置和不利因素。

3、公用可复用的组件,公用可复用的css样式

在div里给它加上一个类,给新加的类写样式。

继承在CSS中是一种自然的行为,我们甚至不需要考虑是否可以这样做,但它有其局限性。

首先,有些属性不能被继承。这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它是这样建立的。例如,您都知道,border属性用于设置元素的边界,因此它没有继承。

如下图所示,如果继承了border属性,那么文档将看起来很奇怪,除非您采取其他措施来关闭border的继承属性。大多数边框属性,如填充、空白、背景和边框,都不是继承的。

扩展资料:

CSS中的样式优先原则:

规则1:当由于继承而发生样式冲突时,最近的祖先获胜(最近的原则)。

Strong分别从body和p继承了color属性,但是因为p在继承树中更接近Strong,所以Strong中的文本最终继承了p的蓝色。

规则2:当继承的样式与直接指定的样式冲突时,直接指定的样式获胜(最直接的原则)。

强大的{颜色:红色;}

根据规则二,用strong表示的文本以红色结尾。

规则3:当直接指定的样式冲突时,具有最高样式权重的样式将获胜。

该值取决于样式的选择,权重定义见下表。

CSS选择器的重量

标签选择器1

类选择器10

ID选择器100

内联样式1000

伪元素(:第一个子元素,等等

伪类(:链接等

可以看到,行内样式的权重是>、>ID选择器、>、b>类选择器、>、>标签选择器,除了子类选择器外,权重是每个权重的和,比如“# nav”。电流a“重100 + 10 + 1 =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