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宣传虚假信息定罪标准

新手学堂032

网络宣传虚假信息定罪标准,第1张

法律分析:网络宣传虚假信息根据在网络上传播假消息的入罪标准的规定假消息若是被大量传播就会被认定为是犯罪,由刑法可知:1、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相关刑法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1)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2)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3)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4)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5)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6)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手机电脑普及率已经相当高了,同时很多不法分子也借助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向群众精准投放虚假信息以达到一定的犯罪目的。

      电信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电信诈骗集团内部有明确分工,有专人结合时事热点针对不同人群编写诈骗剧本,以实施点对点的精准打击,给受害者来一次沉浸式的“剧本杀”,其犯罪类型之多,手段变化之快让普通群众防不胜防。也正因为如此,尽管公安机关开展了持续不断的打击,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快速发展蔓延,形势严峻,危害突出。

      其实政府一直以来都在不遗余力地通过各类方式提醒群众谨防电信诈骗,包括开发国家反诈中心APP、组织社区防诈教育宣讲、派发防诈知识宣传手册等,但电信诈骗依然防不胜防,给群众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甚至健康损害。

      电信诈骗难以预防以及危害极大其实是由电信诈骗行为特点所决定。电信诈骗行为有五大特点:

1、覆盖面广,发展迅速。骗子常利用人们贪小便宜以及恐惧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里在较大范围内进行诈骗。

2、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快。现在不法分子常用网上任意显号软件,冒用号码或以虚拟号码给消费者发送不实信息、虚假链接,如群众经常接到的以“85”“00”等开头的号码即为虚拟号码或境外号码,应谨慎接听。

3、团伙作案,反侦察能力强。诈骗团伙内部分工明确,职级分明,往往警方盯住了下游,上游就会有所察觉,趁机脱逃。

4、跨境犯罪突出。境内外勾结连锁作案,隐蔽性很强,打击难度大。

5、社会危害巨大化。深陷诈骗漩涡的受害者往往对实施者深信不疑,即使有所怀疑,也会因逃避心理而选择自我说服。由于电信诈骗对象具有广泛性,诈骗数额动辄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使受害者蒙受巨大的损失,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公安部刑侦局归纳出了48种常见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其中,使用电话类、短信类、网络类分别占633%、148%、196%。

      分享几个常见的诈骗手段的案例:

一、冒充QQ好友进行诈骗。利用木马程序**对方QQ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熟悉对方情况后,冒充该QQ账号主人对其QQ好友进行联络,热络后再以亲朋好友突遇不测等紧急事情为由实施诈骗。

二、微信伪装身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微信“附近的人”查看周围朋友情况,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这种行为往往会演变成“杀猪盘”婚恋交友诱导赌博诈骗,这是婚恋交友型诈骗、网络赌博型诈骗的结合。犯罪嫌疑人以网恋为幌子,用套路与受害者培养感情,建立信任后,诱导受害者到钓鱼网站赌博、博彩或投资等虚假平台“赚快钱”,前期会通过后台控制让受害者尝到各种甜头,吸引受害者进一步投资,待资金投入较大时,嫌疑人卷走资金,拉黑名单走人。

三、微信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假冒正规代购,待买家付款后,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货款则失去联系。

四、刷单诈骗。犯罪分子以网络兼职为噱头,发布 “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的招聘消息。受害人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后发现上当受骗。

五、快递签收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要签收但看不清具体地址、姓名,需提供详细信息便于送货上门。随后,快递公司人员将送上物品(假烟或假酒),一旦事主签收后,犯罪分子再拨打电话称其已签收必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或黑社会将找麻烦。

六、虚构车祸诈骗。犯罪分子虚构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便按照嫌疑人指示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

七、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我们经常在新闻了解到的虚构手术诈骗,犯罪分子虚构受害人子女或老人突发疾病需紧急手术为由,要求事主转账方可治疗。遇此情况,受害人往往心急如焚,按照嫌疑人指示转款。还有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另外,现在市场经济不景气的情形下,导致存在不少的贷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低,无需担保。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又一种新型诈骗方式,二维码诈骗,犯罪分子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电信诈骗行为通常会涉及什么罪名

      当电信诈骗数额达到较大的,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除了诈骗罪,实施电信诈骗往往是以个人信息为基础,电信诈骗的上游犯罪往往指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即行为人在非法取得公民个人信息后,实施诈骗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电信诈骗后为什么难以拿回被骗的钱

      电信诈骗除了前面提到的五个特点,电信诈骗还有一个突出特点,也是当下执法难点,就是追赃难。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基本上已经形成职业化、专业化,多为团伙作案,采取跨国跨境、企业化的运作,远程、非接触式犯罪,打击难度很大,往往人抓到了但是钱已流往境外,很难追回。

      分享一个跨境电信诈骗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黄某某组织数百人在柬埔寨、蒙古国等地实施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形成犯罪集团。该诈骗集团根据职能设立业务、技术、后勤、后台服务等多个部门。其中,业务部门负责寻找有意向炒股的股民(潜在被害人)并拉进微信聊天群,按照预设的诈骗话术发送信息、开设直播平台,由诈骗集团成员在微信群内扮演“老师”讲授股票知识、扮演“股民”虚构投资获利情况,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而诱骗被害人在诈骗集团控制的虚假平台进行投资。后台服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发来的被害人转账截图等信息,核查钱款到账情况,并通过地下钱庄将钱款非法占有。为隐瞒真相,后台服务部门根据被害人汇款情况将对应数据录入虚假平台,使被害人误以为钱款已注入自己在投资平台上的账户;根据被害人的提款申请,后台服务部门还会视情返还少量款项。待被害人大量投进钱款后,由技术部门调整虚假投资平台的参数,制造行情下跌、被害人在平台的钱款全部亏损的假象,让被害人误以为系投资失败造成亏损。该犯罪集团使用上述手段共诈骗被害人6亿余元。

      2019年3月至10月,被告人罗某、王某、施某等19人先后加入该犯罪集团下设的后台服务部门。被告人罗某系后台服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被告人王某系后台服务部门的骨干成员,负责安排代理和接单人员对接等工作,被告人施某等17人根据安排分别负责钱款统计、客服、接单等工作。另有两名被告人系地下钱庄人员,明知罗某等人实施诈骗,仍将银行卡提供给罗某等人使用,并将诈骗所得钱款进行转移。

      2019年5月至9月,被告人罗某、王某在柬埔寨接受诈骗集团相关上级人员安排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同年10月16日至10月29日,被告人罗某、王某等人同样接受安排在蒙古国继续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后被蒙古国警方查获。被告人罗某、王某共参与诈骗一亿七千四百多万元,其他被告人参与诈骗数额几十万元至九千多万元不等。

      在电信诈骗特别是跨境电信诈骗案件中,追缴赃款工作相比取证、追捕等工作难度更大。犯罪集团在诈骗得手后会立即通知转账组成员通过网上银行对一级账户内的钱款实施闪电式的层层转账,分散到多个二级、三级境内外账户,再由提款组成员在短时间内前往不同地区的ATM机上提款取现,并按照以大额现金形式转存至诈骗团伙指定账户,或通过地下钱庄、国际汇兑等途径将赃款“洗白”转移到境外。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常因现行银行业务办理制度的严重滞后,而贻误拦截赃款转移的最佳时机,因此在接报此类案件时相对被动。破案后,抓获的常常也只是犯罪链条最末端、对诈骗犯罪组织情况几乎不知情的、只负责转账取款的犯罪集团成员,而诈骗集团主犯又躲在境外遥控指挥,这给核实、追查、追缴具体的涉案资金带来了巨大困难。此外,对于被冻结的赃款,需要法院出具判决书才能返还受害人。跨境电信诈骗案件中,相当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未能被抓捕到案,难以进入审判程序,受害人就一直拿不到钱。

      那么老百姓应该如何预防电信诈骗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做到“四不一常”:

不贪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对方提出的明显不符合常理的优惠条件,一定多了解和分析识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不轻信。对于各类亲朋好友发来的各种急需用钱的短信、电话,要仔细核对,多方核实,不要着急恐慌,更不要上当将“急用款”汇入犯罪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

不盲从。接到声称是银行、公检法等机构的电话、短信,不要恐慌,首先应通过门户网站的预留电话及时向本地的相关单位或亲临其办公地点进行咨询、核对,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对于来电声称是机关政府单位的,务必多方求证,尝试回拨政府门户网站的官方电话核实,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改号软件等手法冒认电话号码。

不上当。到银行自动柜员机(ATM、CRS等)存取遇到银行卡被堵、被吞等意外情况,最好拨打所属银行的客服电话或前往客服中心了解查证,严格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给出的建议和处理方式解决问题。

常提醒。老人、小孩通常相对缺乏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也更情绪化,往往是犯罪分子进行电信诈骗的主要目标,作为子女或者父母,除了自己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外,应积极主动向家中老人、未成年人传递防诈骗的知识。

新冠疫情期间,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是会受到处罚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影响

1、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时,之所以将虚假的信息限于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和警情,这是因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很容易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任何国家机关和公民都必须严肃和认真对待。

2、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不管是编造虚假信息罪,还是传播虚假信息罪,主观上都必须是出于故意,_为_如果不是故意编造或者根本就不明知是虚假信息_在信息_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则不构成犯罪。3、同时,故意编造或者故意传播上述四类虚假信息还必须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才能认定为犯罪。

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博传播谣言要负什么责任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是原创,只是转发,情况一样吗要看主观故意,根据大家应有一般的社会常识判断。如果转发产生严重后果,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情况是一样的。所以,如果发现原创的短信、微信等有明显的问题,就不应该转发。

法律依据:

《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微信谣言转发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微信群转发谣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散播谣言不算犯罪,只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针对不同类型的谣言,就可构成诽谤罪、诬告陷害罪、寻衅滋事罪、商品声誉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以及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微信也是网上的一个公共场所,虽然对象是特定人群,但在公共场所如果传播自己未经核实的谣言、虚假信息,也是属于违法的。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的,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