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的“网红减肥药”有人管吗?

新手学堂05

“朋友圈”的“网红减肥药”有人管吗?,第1张

近日,据报道,江苏淮安市民朱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款“网红减肥药”,按要求每天服用三包,没想到两天后全身无力,头晕、心慌、呕吐,可体重一点没减掉。后经权威部门检测,减肥药中含有西布曲明等违禁成分。

网红减肥药被曝添加违禁成分,类似事件已是屡见不鲜。其主要销售渠道是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核心玩法就是“朋友圈分享”“熟人圈子口耳相传”以及一对一的私下交易。正如“一位微信签名为‘月瘦8至20斤’的原料供货商说得那样,”来我这拿药的人心里都清楚,国家不让卖。但是在社交平台,熟人之间的社交纽带和信用背书为网红减肥药买卖的红火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显而易见的是,权威的公共监管目前尚无法介入具体、微观的私人社交场景内。社交与电商的深度镶嵌,让一切变得棘手起来。

与传统的假药案相比,这些案件所具有的新模式很容易让其躲过监管,其“办案取证过程奔波辗转多地、延宕多时”,巨大的执法成本也让警方意识到“仅靠事后打击远远不够”。

传统意义上,一切药品都有一套完整的监督链条,这涵盖了从厂家、经销商到终端零售的全过程,包括药品的广告投放、落地营销种种,也有一套完整的规范和严格的执法约束。然而,“通过网络社交软件一对一私下分销、零售和支付。最后,用快递邮寄”的社交类电商交易模式完全绕开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既有监管。隐藏在对话框和微信群里的“推销”和“买卖”,几乎并不能被识别,这几乎构成了游离在法律之外的独立市场,没有是非、对错和规矩可言。

问题“网红减肥药”并不是孤立的存在,与之类似的,还有来历不明的“私家食品”,以及涉嫌侵权的高仿大牌……商品社会的游戏规则和价值秩序,在电商社交化的风潮之下,瞬间变得岌岌可危起来。

基于此,除了加强警方的严厉打击、构建对电商企业、社交平台的追责机制之外,还要寄希望于监管部门变革传统的监管方式,构建针对电商、社交平台的监管体系;促使电商、社交平台在打击假药、假货方面发挥作用,比如说不妨对交易频繁的个人第三方支付账户加以预警,通过大数据用户画像等技术,为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明确社交平台的管理责任。

来源:新京报

微信里的减肥产品都是假的

随着衣食不愁成为常态,肥胖成了我们更大的忧愁。减肥几乎成为一种时髦,无论是80斤的“伪胖子”还是180斤的胖子,都曾念叨过减肥。

若是以成分区分的话,历史上有着不少于十种的减肥药物。其中一些减肥药经历了许多起伏变化,或是被禁,或是不尽人意被淘汰。

我听到是这样的。安非他命是一种药物名称。整句只有意境上的翻译:正如我所知,这些药物没有当减肥药的命。

安非他命的诞生之路便富有戏剧性,最早的时候它只是一种传统中草药——麻黄。

那些泻药、利尿素更是混淆减脂和减重的概念,将排水当做瘦身是活生生骗智商税。

无副作用的减肥药尚且不存在,躺着就想瘦更是痴人说梦。减肥应该是由内及外的长期计划,要改变的是不良饮食和生活习惯,但太多人都认为减肥是由外及内的短期行为,无论是吃减肥药还是突击性的运动,面对不良的生活方式都是杯水车薪。

央视财经针对网红减肥产品进行了曝光。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购买网红减肥产品的两位女士,在服用一段时间后,体重确实减轻了,但身体却出现了恶心、失眠、厌食、便秘等不适症状。也就是说,网红减肥药的效果的确惊人,但使用者同时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副作用。

多年来,这些网红减肥产品并没有销声匿迹,很多违法商家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策略,在不同的平台上兜售含有违禁药的产品。一些对西布曲明不了解的人,很容易在商家的引导下,上当受骗。

“网红”减肥药,竟然是在厕所隔壁生产的……

近日,江苏泰州姜堰警方奔波6省7市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减肥药产品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获成 品假 药15万颗,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

举报线索中发现端倪

2017年初的一天,姜堰的王女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她服用了一种从网上购买的“瓦解脂肪”减肥胶囊,体重不减反增,与宣传的效果大相径庭,且经常出现吐泻现象。经送检鉴定,该产品没有相关批准文号,为假药。随后,此事被移交姜堰警方调查处理,一起特大制作贩卖假药案逐渐浮出水面。

警方查证后发现,这种“减肥药”是从江苏盐城女子小红夫妇处购得的。民警随即赶往盐城,从小红的家里发现了大量“巴西果蔬塑身压片糖果”。说明书显示,这是一种进口的减肥产品,成人一日服用一颗,并注明“以前服用过减肥药身体比较顽固的,可以一天服用两颗”。

该“糖果”的鉴定报告显示:除含有奶粉、水果素外,还检出一种名为“西布曲明”的药物成分,且含量较高。“西布曲明”是一种减肥药,不过,由于该药有增加心脏病的风险,美国、澳洲、欧盟等国已陆续废止该药品的许可证,并令制药厂回收。2010年10月30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小红交代,以前销售的“瓦解脂肪”减肥效果不明显,很多客户不愿意购买,后在别人的推荐下,开始代理“糖果”。这种药效果很好,很受市场欢迎,且利润可观,每瓶购进时只有100余元,卖出去的价格则长了4倍。

因知所卖为假药 嫌犯仅通过网络方式联系

姜堰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察大队决定以小红为突破口,深挖犯罪线索,打掉这个犯罪团伙。

在四川省大英县,警方抓获了25岁的女子秦西,她和21岁的弟弟都是该地区“糖果”分销商。据秦西交代,小红通过其在网上发布的销售信息进行联系,随后开始向小红供货。他们知道这些是假药,因此向下家供货时都很保密,双方从来不见面,甚至不知道对方的手机号码,只通过微信等网络方式联系。

警方顺藤摸瓜,在福建厦门,他们抓获了秦西的上家。该上家负责假药的灌装和包装,并给数名下家发货。另一路民警则赶赴陕西,抓获了负责联系“糖果”生产厂家的女子张行。

张行有一家生物产品公司,主要经营减肥茶和化妆品。因减肥茶效果有限,她便动起了心思,在网上寻找“特效减肥药”的生产者。听完“糖果”经销商的介绍后,略懂减肥知识的张行知道“西布曲明”的疗效,从中发现了巨大的“商机”。她决定与对方合作,向对方购货。

经过层层抽丝剥茧,姜堰警方陆续控制住了10多名各级“销售商”,两名制作假药的生产商也浮出了水面。

生产环境简陋工艺简单

今年5月14日下午,警方决定兵分数路,全线收网。在江苏扬州市广陵区的一处城乡结合部有一片低矮的民房,穿过一条潮湿的短巷后,来到一个简易的厕所门口,制作假药的窝点就隐藏在厕所隔壁的小屋里。平时,制作假药的小屋木门紧闭,假药生产者之一的陈某偶尔会在此出没。经过多天观察,民警成功将陈某抓获。

据陈某交代,这间小屋是租来的,里面阴暗潮湿,陈设杂乱。在屋里,民警搜出了大量的粉红色稀泥状原材料以及大批未包装的心形“糖果”成品。屋子的中间摆着一台压片机,这就是陈某生产糖果的加工设备。平时,陈某将买来的原料和成稀泥状后,加入“西布曲明”搅拌好,然后注入压片机,“糖果”便陆续吐出来。

“其实,每片糖果的成本只有7毛钱不到,我卖出去的话,每片10多元钱,”陈某交代,她有制作假药的经验,曾因此被黑龙江警方查获处理过。来到扬州后,她开了一家服装店,既辛苦又赚不到什么钱,她便重操旧业。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网易新闻

看情况。如果微商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贩卖减肥药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在不具有相关资质的前提下,贩卖三无产品的话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不是正规厂家生产或者属于假冒伪劣药品,会被判刑。其中涉及两种罪名。如果是属于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一般会被判刑,如果还是对方属于生产的话,那么还可能会涉及到两种罪名的,所以说发现了这种情况,应该尽快的报警处理。

如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认定: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认定假药的标准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微信上买了所谓的减肥产品最后才发现这是一个骗局办法如下:

简而言之,就是报警处理。但是首先保留骗子微信号,收款账号,快递信息,聊天记录或者录音,还有产品。其次再把这些证据一起提交给警察,协助他们尽可能的破案。

简介:

减肥产品,即具有减肥作用的产品。随着审美观念的改变,衍生出来的一种能够使人达到瘦身目的的产品,因其快速的减肥效果深受女性喜爱。

将多种有益减肥的纯天然草本植物,经过特殊方法加工后,形成能达到健康减肥效果的目的。这些成分一般为罗梦果、洋车前子等,加工的技艺则为多种。此类代表性,一方面消耗体内多余脂肪,增强肠道蠕动。同时也降低摄入过多热量转化为脂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