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现在有很多都是这样子的,我觉得我我们国家在某些监管上还是有缺陷的。比如说你看有些不堪入目的,还是能在网上或者手机的各种app,或者是在那些网页上能打开。那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个抹上这些乱七八糟的不堪入目能够彻底的清查的话,那是一件多美好的事情。
我们是希望这样,但是还是有些有一一部分人希望是看到两,所以它就有存在的市场和价值。当然我我们是更多是希望那些东西是彻底消失的,如果真想希望那也不应该是用这样的方式来。你随便打开就能看到的这样的方式来呈现,所以你说的事情它存在都是有价值的,有道理的没必要去在意。他意思应该是你应该在你的东西,而不是这些看到让你不舒服,但是你又没办法。把这些时间应该花在自己的身上。
之前警方没有立案调查是因为证据不足,现在经过各方面的补充证据已经充足,警方已经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立案处理,相信不久之后,真相就会浮出水面。
01、少女神秘溺亡。2020年6月末的某日下午少女张某某和同学陈某某出去玩后失踪,家人寻找一夜未果,次日在某水坑内发现了她的尸体。
家人即刻报警处理,经过法医当场验尸之后判定张某某为溺亡,但张某某的父亲拒绝签字,他觉得自己的女儿不可能是溺亡的,女儿的死肯定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在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女儿的手机,女儿脖子上挂的价值不菲的玉佩也不见踪影,种种迹象似乎在告诉他,不能就这样算了。
02、失踪的手机内惊现不雅视频。应他的强烈要求,警方也对他提出的异议进行了逐一排查,此事果然有些蹊跷,次日民警便在同学陈某某的家里找到了张某某的手机。更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张某某手机里面的QQ微信还有电话记录已经全部被删除了,对此陈某某表示没有这回事。
可张某某父亲不相信他说的话,请了相关的专业人士对手机里面的数据进行了恢复,让人没想到的是,在被恢复的数据中,他看到了自己女儿被性侵的不雅视频,从面部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这就是他的女儿张某某。
而且更让人大吃一惊的是视频中不仅仅有张某某被性侵的视频,还有他被其他女生脱光了衣服殴打的视频,由此可以判断张某某的死没有那么简单,目前警方已经对此事件进行立案调查。
其实到了这个程度事情的真相已经薄的跟纸一样一戳就破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太让人寒心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恶魔。
一、保持冷静。遇到类似的事情,心理上会感受到一定的不适和惊慌,但要想办法稳定情绪,不要做出过激反应和随意行为。
二、尽量记录留证。如果可能,可以尝试截图、拍照或者录音,在现场留下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三、利用技术手段阻挡。可以选择拉黑、屏蔽,或者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让平台封禁发送方的账号,防止对方继续发出不雅照片。
四、报警处理。如果遇到情况十分严重或者受到了严重侵害,应该及时报警处理,让警方展开调查和处理。
五、寻求道德支持。对于被随意投送不雅照片的女性,社会上还存有一定的性别歧视和刻板印象,往往会面临道德谴责和不公平的待遇,此时要寻求道德支持,让社会和个体尊重自己的尊严和权益。
总之,遇到陌生人发送不雅照这种事情,女性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同时,也希望整个社会能够呼吁尊重个人隐私和尊严,建立健康的性别关系和社会氛围。
在微信发布类似**等不良信息是会被封号的。
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通过微信除了进行日常的沟通之外,还会通过视频、照片等方式进行交流。但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有人利用微信发布一些低俗甚至粗俗的信息。
比如不明链接、低俗视频,这些都会给人产生负面影响,另外有些罪犯也会用一些低级的内容来诱惑用户,然后将病毒植入到他们的手机里,从而危及他们的财产。这种行为一旦被微信端发现,也是势必要被封号的。据悉,在微信发凡发现仍发送低俗内容的帐号,进行阶梯性封号处理。第一次发现,封号7天;第二次发现封号15天;第三次发现封号30天;第四次发现永久封号。
微信方面表示,文章标题、或内容低俗,具有性暗示,以及帐号名称、头像、功能介绍低俗,具有性暗示的都属于整顿的对象。只要传播*秽物品就有可能违法,传播的形式除了直接出售、出租*秽书刊、影片等*秽物品,还包括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媒介进行传播,这个计算机信息网络就包括互联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秽的书刊、影片、音像、或者其他*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