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和三星的最新专利侵权案陪审员在5月24日作出裁定,三星因侵犯iPhone实用和设计专利被判向苹果赔偿539亿美元。
在这场官司中,点击缩放、圆角矩形、滑动解锁等苹果都申请了专利,而苹果在表述中也指出,正式这些独特的设计体验,让iPhone成为了行业翘楚,三星公然抄袭让人没法接受。
经过几天的合议后,美国联邦陪审团作出裁定,认定三星因侵犯三项iPhone设计专利向苹果赔偿533,316,606美元,因侵犯两项iPhone实用专利赔偿5,325,050美元。
苹果在声明中表示:“陪审团成员认为三星应该向我们支付赔偿金,我们感到很高兴。我们相信设计有着极高的价值,这起案件远不只是金钱那么简单。”
三星则说,它准备上诉,公司会考虑一切可行的办法进行抗争。三星在声明中称:“围绕设计专利赔偿问题,最高法院给出的裁定对三星有利,当时得到一致的同意,今天的决定却与之前的裁定相违背。我们会郑重考虑一切可能的手段,以求获得满意结果,既不伤害创新,又确保竞争的公平性,对所有企业和所有消费者都有利。”
苹果本来占据优势,裁决对它有利,这让硬件商到运营商都不高兴。一直以来,美国运营商 AT&T、Verizon Wireless和Sprint Nextel饱受分析师批评,因为它们为iPhone支付高额补贴。运营商也知道补贴比Android手机高很多。去年,Sprint因为向苹果支付155亿美元购买iPhone,股价大跌。去年四季度,由于消费者大量采购iPhone,AT&T的利润下滑。对于最新的裁定,运营商要么不愿置评,要么拒绝置评。
不过,如果没有了iPhone运营商会更糟糕。美国第四大运营商T-Mobile USA已经在流失客户,关键的一个原因是没有iPhone。
正因如此,运营商祈求有人能削弱苹果的地位。美国运营商最近几年加大对Android的支持。今年,一些运营商还引入了Windows Phone。
周五的裁定对微软是好事,它可以赢得运营商、设备制造商的支持。Android生态系统的未来不确定性更高了,其它Android硬件商和软件设计者现在更容易面临诉讼了。
Baird分析师威廉-鲍威尔(William Power)说:“这为Andorid生态系统带来一些担忧,法律风险会让制造商三思。”
另一方面,微软的Windows Phone系统界面与苹果完全不同。Current Analysis分析师 Avi Greengart说:“消费者应该如何使用设备,微软显然有不同于苹果的观点。所以,企业如果使用Android、被苹果起诉、成本失控,它们就会被逼投靠微软。”微软拒绝对法院的裁定置评,Google暂时无回应。
消费者现在无意选择第三操作系统。现在大多的流行程序只针对Android和iPhone,诺基亚Windows Phone销售不佳。只要消费者继续喜欢Android多过苹果,至少会有一些制造商会不断推出Google手机。法律诉讼、授权等成本,则会转给运营商,最终推给消费者。
苹果与三星之间的关系可不是一般的复杂。一方面,双方为争夺世界智能手机市场主导权正进行“世纪专利大战”;另一方面,双方却在业务上保持密切合作。即使双方因专利诉讼打得难分难解,三星电子的社长李在镕仍参加了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追悼仪式,颇有些英雄间惺惺相惜的味道。
据法新社17日报道,韩国三星电子公司认为苹果公司推出的新款手机iPhone 4S涉嫌侵犯三星电子多项专利,已向日本和澳大利亚法院提交禁止销售iPhone 4S的申请。同时,三星还在日本申请禁售苹果iPhone 4和iPad 2。
三星和苹果近来可谓战火纷飞。自今年4月起,苹果在美国、欧洲、澳大利亚甚至韩国,就7项涉及触摸屏、人机操作界面等方面的“侵权行为”对三星提起诉讼。而三星也针锋相对,在每一个被苹果诉讼的地方都无一例外发起反诉讼。从目前情况看,三星显然处于下风,多数判决都是苹果胜诉,而三星产品被禁止上市销售。
截至9月下旬,苹果和三星的对讼竟多达23起。苹果针对的是三星触摸屏、操作系统,一旦胜诉,就意味着所有使用触摸屏和人机界面的三星手机,都可能被苹果告上法庭;三星则针对苹果“3i”热门产品的3G功能,如果得手,也就意味着iPad也好,iPhone也罢,今后只要有3G上网功能就是侵权。路透社和法国财经网评论称,这种诉讼的实质,是“要判处对方整个系列产品的死刑”。
但另一方面,苹果和三星还是一对“欢喜冤家”,彼此之间密不可分。双方虽然吵翻,但三星的当家产品——智能手机还要用苹果的专利,而苹果的闪存和移动处理器也一直交给三星生产。据路透社报道,苹果公司下一代iPhone手机的A6处理器,仍将交给三星公司生产。
此外,据业内人士透露,三星社长李在镕应苹果公司现任CEO蒂姆·库克之邀,参加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追悼仪式。据说在参加完纪念会后,李在镕并没立即离开,而是在苹果公司逗留到本周,双方很可能迫不及待地商讨下次合作。
虽然三星公司在乔布斯去世后加紧围堵苹果公司,但分析人士认为苹果公司还是“成功突围”。来自美国《华尔街日报》的消息称,虽然自iPhone 4S上市后,三星就一直在全球对其进行围堵,甚至直接向部分国家递交关于禁售iPhone 4S的申请。但iPhone 4S上市仅3天便创下400万部的销量纪录,三星公司的围堵行动实际上以失败告终。
《华尔街日报》分析称,在未来全球IT市场,三星很难超越苹果。《韩国时报》援引作者李金生的话称,虽然三星公司也拥有较好的名声,也能生产好产品,但它并不是“苹果”,他不能像苹果公司那样深入人心。韩国《中央日报》也认为,两家公司虽然是智能手机市场的竞争者,但相互又都是彼此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双方最终还是会走上和解的道路
9月3日, 小 i 机器人(上海智 臻 智能网络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禁令),要求苹果公司立即停止涉及Siri的专利侵权,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使用,侵犯ZL2004100537499发明专利的iPhone产品。9月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接受小 i 提出的禁令申请, 目前 案件 正在 审理中。 这场专利诉讼已历时8年之久,直至今日尚未迎来结果, 下面就来回顾一下这场专利诉讼。
八 年专利纠纷之路
通过智慧 芽 全球专利数据库 的专利诉讼查询功能搜索 可知, 2 004 年8月, 上海赢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和袁辉作为共同专利申请人 对 “ 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 ”专利 提出申请 ,并于2 009 年7月获得专利授权。 2010年,苹果公司以2亿美金收购了Siri Inc。 2 011 年1 1 月, 上海 赢思软件 将该专利权转移给了上海智 臻 智能网络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小 i 机器人) 。同年1 2 月, 苹果首次在其发布的 iphone4S手机上推出Siri(智能助手),即智能个人助理服务,其后又在iphone5、ipad3、ipad4、 ipad mini、iTouch4等产品中陆续搭载Siri(智能助手)。
图1: “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专利 的申请、转让过程
图2:智慧 芽 全球专利数据库对上述专利诉讼的记录
专利说明书显示,这项专利涉及 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 该聊天机器人拥有通讯模块、人工智能服务器、查询服务器、 游戏 服务器,以及相应的数据库。用户通过即时通讯平台或短信平台 可 与聊天机器人进行各种对话。 该 聊天机器人具有一定的人工智能和强大的信息服务功能 ,如聊天、信息查询、私人助理、 游戏 互动、对即时通讯平台功能的补充 等 。
图3:专利文件附图(部分)
智 臻 智能网络 方面表示 , 这件专利 是中国人机交互智能机器人的基础专利之一,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 此前, 苹果公司表示 Siri不包含其专利包括的特征,该专利与 游戏 和即时消息有关 ,并 认为最高人民法院认证的独立鉴定机构得出结论,苹果并未侵犯小 i 机器人的技术。 本次智 臻 智能网络提出禁令申请后,苹果尚未 作出 回应。
苹果 在专利诉讼上早已 身经百战
在苹果几十年的发展史上, 上述与小 i 机器人的专利诉讼,只是它经历的 一 小部分。 根据智慧 芽 数据显示,苹果及其关联公司在全球1 26 个国家/地区中,共 涉及1 49 起已公开结果的专利诉讼,这些诉讼平均历时约1 6 个月, 其中作为被告的诉讼有 80 余起。 通过对上述诉讼进行分析可知,苹果近几年的专利 诉讼共 涉及1 86 件专利,主要集中于交互式、显示器、电 源电压、半导体、数字图像、计算机系统等领域。
图 4 : 苹果专利诉讼涉及的技术领域
由于 长期的诉讼案件可能涉及大量的准备工作, 且其 不可预知的诉讼结果以及外包法律咨询,可能会产生 高昂 的诉讼费用。 因而, 涉及长期诉讼案件的专利 在一定程度上 代表公司 了 最有价值的技术 之一 ,公司 才 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来争取专利权的所属。
从这个角度看,苹果为期 最长 时间的 诉讼是 它作为原告 在2 011 年4月立案的 一件 “世纪专利案” , 案件被告是三星电子, 最终在2 018 年6月结案,诉讼总时间长达8 6 个月(约7年)以上。 诉讼 涉及 三星Captivate等1 4 件产品和苹果拥有的“ 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for a display screen or portion thereof 用于显示屏或其部分的图形用户界面 ”(公开号: USD617334S1 )等2 7 件专利。 最终,苹果与三星宣布 就专利诉讼达成和解。
图 5 :苹果专利诉讼时长排名
专利诉讼通常与市场竞争行为密不可分 。在 许多专利诉讼中, 在 维护公平正义 的基础上 , 原被告双方更多追求的是利用诉讼达成其 市场竞争 目标 ,或是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或是为了阻止竞争对手上市,或是为了赢得另一场诉讼而被迫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