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内样式>指定样式>通用class样式>通用未指定CLASS样式
2.例子:
1)<div style="...">aaaaaa</a>这就是指定用style的行内样式;
2)<div id="side" >aaaaaa</div>这就是指定id使用side样式;
3)<div class="ot">aaaaaa</div>这就是指了通用的class为ot的样式;
4)如<body><table><tr><th>这些一开始样式文件就定义好全程的样式,为通用为指定的样式;
最高就是指行内样式,接着就是指定ID的,然后就是CLASS,最后就是未指定通用样式;
在仅有 (1) 和 (2) 时,(1) 生效,因为 (1) 的权值比 (2) 高;在 (1) (2) (3) 并存时,(3) 生效,因为虽然 (2)(3) 的权值一样,但 (3) 是后声明的,会覆盖 (2)。解决方法如下:
1、首先新建一个html文件,命名为test.html。
2、在test.html文件内,使用div标签创建图层1,同时设置div的class为div1,主要用于下面通过该class来设置css样式。
3、在test.html文件内,再使用div标签创建图层2,同时设置div的class为div2。
4、在css标签内,对页面的div元素进行样式统一设置,定义它们的宽度和高度都为250px。
5、在css标签内,对类名div1的div(图层1)进行样式设置,使用position设置div为相对定位,使用background设置div背景颜色为红色,使用z-index设置div层级为1。
6、最后在浏览器打开test.html文件,查看实现的效果,就完成了。
你是不是弄错了啊,,应该总是显示 pic2吧
行内式>id选择器 >class定义的样式 >标签选择器
你可以在去试一下。。。。
可以与它们放置的顺序是没有关系。。。
看了你这个问题我测试一下,,
测试的代码:
<style type="text/css">
ul li { background:url(bg2.gif) no-repeat left center}
.on { background:url(nv5.gif) no-repeat left center}
#div11 { background:url(nv8.gif) no-repeat left center}
</style>
</head>
<body>
<ul>
<li class="on" id="div11"></li>
</ul>
</body>
说明这个:id选择器 >class定义的样式 >标签选择器
当然行内式优先级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