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命名规则

JavaScript07

js命名规则,第1张

函数命名:统一使用动词或者动词+名词形式 ---- fnInit() 如果有内部函数则“_”开头  _fnInit(). 对象方法命名使用fn+对象类名+动词+名词形式  fnAnimateDoRun() 某事件响应函数命名方式为fn+触发事件对象名+事件名或者模块名  fnDivClick() 附常用的动词列表:变量命名: 一些算是默认的规范就不说了 (常量大写,循环变量简写,驼峰式等) 对于变量命名 还是没有一个规范,下面贴出一个别人的规范仅供参考。 按照类型规划: 按照前缀区分 :市面上常用的命名规范: camelCase(小驼峰式命名法 —— 首字母小写) PascalCase(大驼峰式命名法 —— 首字母大写) kebab-case(短横线连接式) Snake(下划线连接式) 1.1 项目文件命名 1.1.1 项目名 全部采用小写方式, 以 短横线 分隔。例:my-project-name。 1.1.2 目录名参照项目命名规则,有复数结构时,要采用复数命名法 。例:docs、assets、components、directives、mixins、utils、views。

没有document.getElementsById()的,因为在同一个网页中,ID是具有唯一性的,所以通过ID来获取网页元素也是只能获取到一个的,所以它不用加s

而下面两个则是要加s的(而且是必须要加的):

document.getElementsByName()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

这是因为网页标签的Name属性是允许同名的,标签名(TagName)就更不用说啦,所以通过它们来获取的网页元素是以集合形式存在的(即使只有一个),而不是单个的。

所以并不存在什么时候加s的问题,因为它们根本就是不同的方法!

补充说明一下:s的意思表示复数,也就是说不是一个而是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