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字符串的操作,都是保持原型的。在每次操作完会自动生成一个新的变量。
比如:
var s = "hello"//这里申请内存,并保存数据hello,并把内存地址赋给s
s.toUpperCase()//生成一个新的数据HELLO,并申请内存保存之
s = s.ToUpperCase() //同上,多了一步:把新的内存地址赋给s,此时s的值就是HELLO了。
所谓的“原始值是不可更改”,就是原始值对应的内存数据没有发生变化,变化的是重新申请的内存空间的数据。
很早以前我就知道可以把arguments
转化为数组:[].slice.call(arguments),因为
arguments
是个类数组对象,所以才可以这么用。但是我一直不清楚什么叫做类数组对象(
array-like
objects)
今天看
Effective
JavaScript
就有一节是专门讲这个的,感觉真是太拽了。
先看我写的一些示例代码: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a
=
"hello"
[].map.call(a,
(e)
->
e.toUpperCase())
#
=>
[
'H',
'E',
'L',
'L',
'O'
]
[].reduceRight.call(a,
(acc,
e)
->
acc
+
e)
#
=>
'olleh'
b
=
{1:
"a",
2:
"b",
4:
"c",
length:
6}
[].reduce.call(b,
(acc,
e)
->
acc
+
e)
#
=>
'abc'
前面那几个是操作字符串的,嗯,字符串也可以看成类数组对象。但是后面那个
b
对象居然
也是类数组对象。
看书上的解释: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So
what
exactly
makes
an
object
“array-like”?
The
basic
contract
of
an
array
object
amounts
to
two
simple
rules.
It
has
an
integer
length
property
in
the
range
0...2^32
–
1.
The
length
property
is
greater
than
the
largest
index
of
the
object.
An
index
is
an
integer
in
the
range
0...2^32
–
2
whose
string
representation
is
the
key
of
a
property
of
the
object.
居然只有这两条简单的规则。
所以为什么
arguments,
字符串,和上面那个
b
对象可以看作类数组对象呢?
它们都有一个合法的
length
属性(0
到
2**32
-
1
之间的正整数)。
length
属性的值大于它们的最大索引(index)。
再举个例子: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b
=
{1:
"a",
2:
"b",
4:
"c",
length:
3}
[].reduce.call(b,
(acc,
e)
->
acc
+
e)
#
=>
'ab'
嗯,就不对了,成了'ab'
了,因为违反了规则2:length
属性是3,
最大索引值是4要比
length
属性大了。所以表现的不正常了。
太强大了,好像只是定义了一个接口,只要符合这个接口,就可以利用数组的所有方法。
其实不是可以利用所有方法,Array.prototype.concat
是不能用的,因为它是把两个数组连接起来,你不是数组肯定是没法用它的。
还有一个小问题是,字符串创建以后是不可变的(immutable),所以你怎么折腾它都是不可变的。
但是这本书根本就没有解释为什么是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以看成类数组对象,另外这本书的作者
是那个什么
ECMAScript
委员会的成员,所以基本还是可信的。至于为什么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以看成是类数组对象,我也不知道,谷歌搜了半天也没看到什么合理的解释。
以上所述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js声明变量使用var声明与不使用var声明比较
Javascript声明变量的时候,虽然用var关键字声明和不用关键字声明,很多时候运行并没有问题,但是这两种方式还是有区别的。可以正常运行的代码并不代表是合适的代码。
JS中变量申明分显式申明和隐式申明。
var i=100 //显示申明i=100 //隐式申明
在函数中使用var关键字进行显式申明的变量是做为局部变量,而没有用var关键字,使用直接赋值方式声明的是全局变量。
当我们使用访问一个没有声明的变量时,JS会报错。而当我们给一个没有声明的变量赋值时,JS不会报错,相反它会认为我们是要隐式申明一个全局变量,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望采纳 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