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确实不知道老板在实行诈骗(不过这些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事,执法部门会调查清楚的),且微信群里的营销水军涉事不大(当然,此事你是推脱不了责任的,也许你就是操纵者),那么会根据涉案轻重来量刑,且刑之轻重可能与老板的案例无关了。
淘宝客服加微信让转公司二维码付款是不符合规定的,很大几率是骗子。
淘宝新骗局:买淘宝店铺内东西,客服推荐加老板微信,引导微信购买,接着要你支付宝付款,然后你拿到手的货会发现是假货。你找老板退货退款,他不理睬。因为没用淘宝平台,淘宝也不能介入。
早期由淘宝行业需要冲击点击量和销售量而衍生出来的淘宝刷单行业,正在演变为一种新的诈骗方式。 犯罪嫌疑人通过QQ等聊天工具散布兼职刷单的信息,以高额返佣的方式,要求事主去刷单,然后趁机转走你银行卡里的钱,这种手段很常见,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我感觉不可信,员工的工资是员工的劳动所得,干嘛要上交国库?老板因为诈骗被抓,那是老板的事,老板犯罪,员工也都犯罪吗?当然不排除有部分员工是老板的帮凶,他们也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是不区分对待,把所有员工工资都上交,就不对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