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范文三篇

新手学堂09

精选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范文三篇,第1张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1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 工作总结 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按照X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20xx〕5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150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三、依托“五进”,注重实效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活动期间,我镇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2

  为提高广大师生防范非法集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近期,xx镇中学扎实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亲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各部门,多举措、多角度扎实展开。

  其次,利用学校广播、板报、宣传条幅、宣传标语、电子屏字幕,以及学校微信群多种媒介宣传。

  第三,通过思品课、班会课等向学生讲清非法集资的危害,下发《xx镇中学致学生家长防范非法集资的一封信》,让家长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另外,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中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由学生做好家庭的小小宣传员,引导家长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

  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提高师生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增强家长的理性投资意识。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3

  根据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固政办明电[2016]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我乡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

  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有利于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有利于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为确保此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取得扎实实效,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秘书、副乡长孙承富任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推进工作。

  二、内容丰富,重点突出

  依据宣传教育活动目标,将受众对象分为社会公众、机关内部员工两个宣传群体分别展开宣传。

  1、针对社会公众的宣传

  我乡从实际出发,选择了三种宣传手段:投入较经济、投放时间较长的的宣传条幅;内容直观明显的LED字幕;互动效果较好、可深入沟通的现场宣传。

  乡处非办在街道主要路口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造成了一定的视觉冲击,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我们还利用便民服务大厅人口密集度高、办事群众多的特点,将大厅门前的LED显示屏用来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在内容的编排上,我们选择了从“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识别方法”、“相关分类”、“常见手段”、“法律处罚”“典型案例”六方面内容进行了表述,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向观看者宣传了非法集资的危害、增强了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此外,乡处非办工作人员还深入街道、乡直机关各单位发放县处非办统一制件的宣传资料《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手册》,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行了广泛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了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

  2、针对机关内部的宣传

  乡处非办在乡政府门厅走道内开设了“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宣传专栏从非法集资的特征、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常见手段等方面,教育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抵制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同时,乡处非办还与机关单位每位工作人员签订《拒绝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乡继续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一旦出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增强威慑效果,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同时,我乡将继续坚持“查防并举、疏堵并用”的方针,在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改善信用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确保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张老埠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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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不法分子以投资、合伙做生意等可以获取高额回报的项目为诱饵,选择亲戚、朋友、同事借资或融资,最后携款逃跑。对此,警方盘点常见非法集资套路,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近百人投资“养老床位”被骗

今年6月初,蜀山警方在辖区某高档写字楼摸排时接到一公司员工反映,称自己帮着公司对外推销位于天柱山某养老中心的养老床位,虽然不少老人购买,但这些床位根本就没有建。

随后,警方对该公司展开调查,发现主要对外发售的养老床位,价格分为4个等级,最低2万,最高25万,只要购买一个床位,每个月即可获得高息回报,同时6个月之后就会返还本金。如果没有返还本金,可以在养老中心进行等值消费并享有7折到9折的优惠。调查中,警方发现该公司确实在天柱山建有一个养老中心,并不定期组织老人前往参观。

虽然养老中心确实存在,但养老床位却是子虚乌有。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判断这是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于是迅速将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抓获,归案后,他对于自己打着投资“养老床位”的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警方初步统计,此案中共有上百人受骗,涉案金额近千万。

数据:去年发案5000余起涉案1700多亿元

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18年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虽然呈现双降态势,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的特点,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

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

骗局:六种典型手段需警惕

公安机关通过梳理近年来侦办的众多案件,总结出了目前非法集资的六种典型手段: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4以“养老”的旗号,表现为: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防范:辨识非法集资“三看三思三不要”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提高识别能力,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远离非法集资,防范投资风险,莫入集资陷阱。

“三看”: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三会、政府金融办)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无风险、高回报的承诺,这些宣传往往是非法的虚假广告;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他们也可能是非法集资的受骗者;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高利息的资金来源很可能是投资者自身提供的本金,没有可持续性。

来源:凤凰网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