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的优先级顺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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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的优先级顺序是怎样的,第1张

当创建的样式表越来越复杂时,一个标签的样式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来自周围的标签,也可能来自其自身。下面我们从这两方面去看看 CSS 样式的优先级。

CSS 的继承性

CSS 的继承特性指的是应用在一个标签上的那些 CSS 属性被传到其子标签上。看下面的 HTML 结构:

<div>

<p></p></div>

如果 <div> 有个属性 color: red,则这个属性将被 <p> 继承,即 <p> 也拥有属性 color: red。

由上可见,当网页比较复杂, HTML 结构嵌套较深时,一个标签的样式将深受其祖先标签样式的影响。影响的规则是:

CSS 优先规则1: 最近的祖先样式比其他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例1:

<!-- 类名为 son 的 div 的 color 为 blue --><div style="color: red">

<div style="color: blue">

<div class="son"></div>

</div></div>

如果我们把一个标签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而自身没有的属性叫做"祖先样式",那么"直接样式"就是一个标签直接拥有的属性。又有如下规则:

CSS 优先规则2:"直接样式"比"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例2:

<!-- 类名为 son 的 div 的 color 为 blue --><div style="color: red">

<div class="son" style="color: blue"></div></div>

选择器的优先级

上面讨论了一个标签从祖先继承来的属性,现在讨论标签自有的属性。在讨论 CSS 优先级之前,先说说 CSS 7 种基础的选择器:

ID 选择器, 如 #id{}

类选择器, 如 .class{}

属性选择器, 如 a[href="segmentfault.com"]{}

伪类选择器, 如 :hover{}

伪元素选择器, 如 ::before{}

标签选择器, 如 span{}

通配选择器, 如 *{}

CSS 优先规则3:优先级关系:内联样式 >ID 选择器 >类选择器 = 属性选择器 = 伪类选择器 >标签选择器 = 伪元素选择器

例3:

// HTML<div class="content-class" id="content-id" style="color: black"></div>// CSS#content-id {

   color: red}.content-class {

   color: blue}div {

   color: grey}

最终的 color 为 black,因为内联样式比其他选择器的优先级高。

所有 CSS 的选择符由上述 7 种基础的选择器或者组合而成,组合的方式有 3 种:

后代选择符: .father .child{}

子选择符: .father >.child{}

相邻选择符: .bro1 + .bro2{}

当一个标签同时被多个选择符选中,我们便需要确定这些选择符的优先级。我们有如下规则:

CSS 优先规则4:计算选择符中 ID 选择器的个数(a),计算选择符中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以及伪类选择器的个数之和(b),计算选择符中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的个数之和(c)。按 a、b、c 的顺序依次比较大小,大的则优先级高,相等则比较下一个。若最后两个的选择符中 a、b、c 都相等,则按照"就近原则"来判断。

例4:

// HTML<div id="con-id">

   <span class="con-span"></span></div>// CSS#con-id span {

   color: red}div .con-span {

   color: blue}

由规则 4 可见,<span>的 color 为 red。

如果外部样式表和内部样式表中的样式发生冲突会出现什么情况呢?这与样式表在 HTML 文件中所处的位置有关。样式被应用的位置越在下面则优先级越高,其实这仍然可以用规则 4 来解释。

例5:

// HTML<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style-link.css"><style type="text/css">@import url(style-import.css)div {

   background: blue}</style><div></div>// style-link.cssdiv {

   background: lime}// style-import.cssdiv {

   background: grey}

从顺序上看,内部样式在最下面,被最晚引用,所以 <div>的背景色为 blue。

上面代码中,@import 语句必须出现在内部样式之前,否则文件引入无效。当然不推荐使用 @import 的方式引用外部样式文件,原因见另一篇博客:CSS 引入方式。

CSS 还提供了一种可以完全忽略以上规则的方法,当你一定、必须确保某一个特定的属性要显示时,可以使用这个技术。

CSS 优先规则5:属性后插有 !important 的属性拥有最高优先级。若同时插有 !important,则再利用规则 3、4 判断优先级。

例6:

// HTML<div class="father">

   <p class="son"></p></div>// CSSp {

   background: red !important}.father .son {

   background: blue}

虽然 .father .son 拥有更高的权值,但选择器 p 中的 background 属性被插入了 !important, 所以 <p>的 background 为 red。

错误的说法

在学习过程中,你可能发现给选择器加权值的说法,即 ID 选择器权值为 100,类选择器权值为 10,标签选择器权值为 1,当一个选择器由多个 ID 选择器、类选择器或标签选择器组成时,则将所有权值相加,然后再比较权值。这种说法其实是有问题的。比如一个由 11 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和一个由 1 个 ID 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指向同一个标签,按理说 110 >100,应该应用前者的样式,然而事实是应用后者的样式。错误的原因是:权重的进制是并不是十进制,CSS 权重进制在 IE6 为 256,后来扩大到了 65536,现代浏览器则采用更大的数量。。还是拿刚刚的例子说明。11 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的总权值为 110,但因为 11 个均为类选择器,所以其实总权值最多不能超过 100, 你可以理解为 99.99,所以最终应用后者样式。

一、Css书写顺序:

1.位置属性(position, top, right, z-index, display, float等) 

2.大小(width, height, padding, margin)

3.文字系列(font, line-height, letter-spacing, color- text-align等) 

4.背景(background, border等)

5.其他(animation, transition等)

二、Css语法:

命名一般为小写英文字母。

为了代码的易读性,在每个声明块的左花括号前添加一个空格。

每条声明语句的 : 后应该插入一个空格。

所有声明语句都应当以分号结尾。最后一条声明语句后面的分号是可选的,但是,如果省略这个分号,你的代码可能更易出错。

对于属性值或颜色参数,省略小于 1 的小数前面的 0 (例如,.5 代替 0.5;-.5px 代替 -0.5px)。

十六进制值应该全部小写,例如,#fff。

尽量使用简写形式的十六进制值,例如,用 #fff 代替 #ffffff。

避免为 0 值指定单位,例如,用 margin: 0 代替 margin: 0px。

Css常用的一些命名:

可参考:CSS 常用命名 - 彼岸时光 - 博客园。

三、Css的引入:

Css的引入一般有两种,link和@import,一般建议使用link引入。这样可以避免考虑@import的语法规则和注意事项,避免产生资源文件下载顺序混乱和http请求过多的烦恼。

四、Css的命名规范(BEM,OOCSS):

什么是BEM:BEM的意思就是块(block)、元素(element)、修饰符(modifier),是由Yandex团队提出的一种前端命名方法论。这种巧妙的命名方法让你的CSS类对其他开发者来说更加透明而且更有意义。

命名约定如下:

.block{} // 块即是通常所说的 Web 应用开发中的组件或模块。每个块在逻辑上和功能上都是相互独立的。

.block__element{} // 元素是块中的组成部分。元素不能离开块来使用。BEM 不推荐在元素中嵌套其他元素。

.block--modifier{} // 修饰符用来定义块或元素的外观和行为。同样的块在应用不同的修饰符之后,会有不同的外观。

优点:

BEM 的优点在于所产生的 CSS 类名都只使用一个类别选择器,可以避免传统做法中由于多个类别选择器嵌套带来的复杂的属性级联问题。在 BEM 命名规则中,所有的 CSS 样式规则都只用一个类别选择器。因此所有样式规则的特异性(specificity)都是相同的,也就不存在复杂的优先级问题。这可以简化属性值的层叠规则。代码清单中的命名规则的好处在于每个 CSS 类名都很简单明了,而且类名的层次关系可以与 DOM 节点的树型结构相对应。

缺点:

这样类名过于长,且复杂。

什么是OOCSS(面向对象CSS):

OOCSS 表示的是面向对象 CSS(Object Oriented CSS),是一种把面向对象方法学应用到 CSS 代码组织和管理中的实践。 OOCSS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提高他的灵活性和可重用性。这个也是OOCSS最重要的一点。OOCSS主张是通过在基础组件中添加更多的类,从而扩展基础组件的CSS规则,从而使CSS有更好的扩展性。

OOCSS的优点:

减少CSS代码。

具有清洁的HTML标记,有语义的类名,逻辑性强的层次关系。

语义标记,有助于SEO。

更好的页面优化,更快的加载时间(因为有很多组件重用)。

可扩展的标记和CSS样式,有更多的组件可以放到库中,而不影响其他的组件。

能轻松构造新的页面布局,或制作新的页面风格。

OOCSS的缺点:

OOCSS适合真正的大型网站开发,因为大型网站用到的可重用性组件特别的多,如果运用在小型项目中可能见不到什么成效。所以用不用OOCSS应该根据你的项目来决定。如果没用巧妙的使用,创建组件可能对于你来说是一堆没用的东西,成为一烂摊子,给你的维护带来意想不到的杯具,说不定还是个维护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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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公式是可以计算的:

css优先级,id加0.1.0.0;类,属性选择器和伪类加0.0.1.0;元素和伪元素选择器加0.0.0.1

就你上面说的三个,ID选择器的优先级是最高的,其实是类选择器,最后是元素选择器。

如果要提高某个样式的优先级可以使用!impor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