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选择器:通过依据元素在其位置的上下文关系来定义样式,你可以使标记更加简洁。
派生选择器允许你根据文档的上下文关系来确定某个标签的样式。通过合理地使用派生选择器,我们可以使 HTML 代码变得更加整洁。
比方说,你希望列表中的 strong 元素变为斜体字,而不是通常的粗体字,可以这样定义一个派生选择器:
li strong {font-style: italic
font-weight: normal
}
请注意标记为 <strong>的代码上下文关系:
<p><strong>我是粗体字,不是斜体字,因为我不在列表当中,所以这个规则对我不起作用</strong></p><ol>
<li><strong>我是斜体字。这是因为 strong 元素位于 li 元素内。</strong></li>
<li>我是正常的字体。</li>
</ol>
id 选择器可以为标有特定 id 的 HTML 元素指定特定的样式。
id 选择器以 "#" 来定义。
下面的两个 id 选择器,第一个可以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红色,第二个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绿色:
#red {color:red}#green {color:green}
下面的 HTML 代码中,id 属性为 red 的 p 元素显示为红色,而 id 属性为 green 的 p 元素显示为绿色。
<p id="red">这个段落是红色。</p><p id="green">这个段落是绿色。</p>
注意:id 属性只能在每个 HTML 文档中出现一次。
在 CSS 中,类选择器以一个点号显示:
.center {text-align: center}
在上面的例子中,所有拥有 center 类的 HTML 元素均为居中。
在下面的 HTML 代码中,h1 和 p 元素都有 center 类。这意味着两者都将遵守 ".center" 选择器中的规则。
<h1 class="center">This heading will be center-aligned
</h1>
<p class="center">
This paragraph will also be center-aligned.
</p>
注意:类名的第一个字符不能使用数字!它无法在 Mozilla 或 Firefox 中起作用。
id选择器
id是不能重复的
因此只能选择一个元素
类选择器
因为类名是可以重复使用的
因此
可以选择所有类名相同的元素
属性选择器
存在浏览器兼容性问题
ie6不支持,不过ie6的用户应该很少了,使用上也没多大影响
派生选择器
类似于a:hover
p:first-letter这些是对某个元素的状态或者位置进行选择
用于什么情况自己体会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