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编写基本原则正确的是什么?

html-css018

css编写基本原则正确的是什么?,第1张

1、基本样式 的写法

<style type="text/css">

h1{

font-family:黑体

}

</style>

直接些标签名进行定义属性,这个也比较常见。但是它的定义通常放在<style>标签中声明。

2、类class链接样式

定义也通常在<style>标签中声明

<style type="text/css">

.style1{

color:red

font-size:16px

}

</style>

引用时候直接在标签的属性中使用class="style1" 记住是class属性

<h1></h1>

3、id链接样式

<style type="text/css">

#style1{

color:blue

font-size:16px

}

</style>

引用的时候就用标签属性中的id属性 ,要区别于类属性

<h1 id="style1"></h1>

区别:类class链接样式和id链接样式

类连接样式可以适用于多个对象设置同样的属性中,

而id链接样式只能用于一个对象标签中,其他标签则会失效

4、html选择器:

直接用标签进行声明,跟上面的第一个一样

2)派生选择器:

<style type="text/css">

h1 h2{

color:red

font-size:1em

font-family:黑体

}

</style>

h1 h2的写法意思是代表着该css样式只能之<h1><h2> </h2></h1>同时出现,且是嵌套使用的时候才能生效

3)id选择器

id选择器的作用是通过id选择器将css样式作用到页面的对象上。写法:

<style type="text/css">

#text p{

font-size:1em

}

</style>

将该样式绑定到html上,就要这样写

<h1 id=#"text">这个是不要p的写法

要p的写法

表明该对象只能作用在text对象上的所有p标签中

4)class选择器

<style type="text/css">

.fancy{

color:red

background:#666

}

</style>

使用的时候也是

<h1></h1>

也可以像上面的一样用派生选择器

<style type="text/css">

.fancy td{

color:red

background:#666

}

</style>

说明生效只能在td中

5)分组选择器

h1{color:bule}

#text{color:bule}

.play{color:bule}

这种写法太繁琐了

我们可以使用

h1,#text,.paly{

color:bule}

这样来定义

6)伪类和伪类选择器

用关键字:lang来定义

<html>

<head>

<style type="text/css">

q:lang(smile){

quotes:"∞"

}

</style>

</head>

<body>

好吧,展示一下

<p>请看<q>祝你愉快</q></p>

</body>

</html>

要快速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不是一时半会能提高的,你可以看一下简单的CSS文件开始。并记住常用的标签和值就可以了。

我以前就是这么做的,现在你说这个还早,把资料什么的先看完吧亲,然后你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css大致有4个级别,一个是浏览器默认css,一个是外部css,一个是内部css,一个是内联css,他们的优先级逐渐提高,也就是内联css优先级最高,何为内联,就是标签里设置的css样式,举个例子<p style="color:red">this is a paragraf.</p>这里直接在标签里设置的样式就是内联样式,而内部css就是在本页面里<style type="text/css">.body{color:red}</style>来书写的css,而外部css就是引入的外部css样式表了。下面说一下css样式表的设计,刚开始的时候,我感觉如果2个选择器,或者多个选择器拥有相同的css样式,就应该将他们合并,这样既可以节省空间,有方便查看,但是,我的想法在实践中被无情的打击了,当你设计一个大型网站的css时,每一个选择器他们的样式是不固定的,有时候可能会不停的改变,这样入过一个样式修改了,和他公用的选择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