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它是唯一的,但是如果你想让相同的HTML标记成为“双胞胎”,你可以给它们一个相同的ID,比如你可以将<a>标签都设成这样<a id="aa"></a>。
然后在CSS样式中,可以这样取得:
<style>
#aa{
color:red
}
</style>
即,将所有加上"aa"这个id的链接字体设成红色。
当然,这个id不只可以这样取得,还可以应用于js(如果没有学过JS可以学一下,上网输入javascript与css的交互之类的关键词应该是可以找到的)。
如果有问题可以加我QQ:674947258,不要再追问了,bd哥哥总是要审核,回答了总是不显示。
现在写CSS,如果不考虑IE6,任何 class都可以加hover属性,还有,写样式不建议用ID。你那个 #a1 a:hover 的意思是 一个id叫 a1 的 它 下面的 所有a 标签鼠标经过的 样式是 。
你上面的html 不符合,它本事就叫a1 ,它下面还有a标签吗?答案是没有,所以不起作用。
还有就是你想单独控制一个容器的样式,那么就给它单独的一个class 或者 id 就可以了
。
1.标签选择符,相应的标签都会套用此类样式,如:h1{...}
div{...}
a{...}
那么所有的h1,div,a都会套用以上定义的样式,
2.类选择符,用class引用标签会套用此类样式,如:
.aaa{...}
.bbb{...}
.ccc{...}
使用的时候:<div class="aaa"></div>
那么这个div就套用了aaa样式,
3.id选择符,该id名(理论上来说,id属性是唯一的)的标签会套用此类样式,如:
#aaa{...}
#bbb{...}
使用的时候:<div id="aaa"></div>
那么这个div就套用了aaa样式,和类选择符不一样的就是,id是唯一标识该标签的符号,class是标识“此类”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