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STYLE属性: 将STYLE属性直接加在个别的元件标签里。
<元件(标签) STYLE="性质(属性)1: 设定值1性质(属性)2: 设定值2...}
例如:
<TD STYLE="COLOR:BLUEfont-size:9ptfont-family:"标楷体"line-height:150%>
这种用法的优点 是可灵巧应用样式於各标签中,但是缺点则是没有整篇文件的『统一性』。
二、使用STYLE标签: 将样式规则写在<STYLE>...</STYLE>标签之中。
通常是将整个的 <STYLE>...</STYLE>结构写在网页的<HEAD></HEAD>部份之中。这种用法的优点就是在於整篇文件的统一性,只要是有声明的的元件即会套用该样式规则。缺点就是在个别元件的灵活度不足。
三、使用 LINK标签: 将样式规则写在.css的样式档案中,再以<LINK>标签引入。
假设我们把样式规则存成一个example.css的档案,我们只要在网页中加入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example.css">
即可套用该样式档案中所制定好的样式了。 通常是将LINK标签写在网页的<head></head>部份之中。这种用法的优点就是在於可以把要套用相同样式规则的数篇文件都指定到同一个样式档案即可。缺点也是在个别文件或元件的灵活度不足。
四、使用@import引入: 跟LINK用法很像,但必 放在<STYLE>...</STYLE>中。
要注意的是,行末的分号是绝对不可少的!这种方式也可以把
1、直接使用行内样式,即在html标签上使用style
<div style="width:100pxheight:100pxbackground:red">div内容</div>2、先定义css样式,再给html的class属性赋值
<style>.content{
width:100px
height:100px
background:red
}
</style>
<div class="content">
div测试内容
</div>
总结:两种方式效果是一致的,只是第二种方式可进行重用,只要html元素class属性相同即可
1.第一种方法是行内样式,就是直接把CSS代码添加到html的标签中,作为标签的一种属性存在。
2.
第二种方式是内嵌样式,就是将CSS代码添加到<head></head>之间,并用<style></sty...
3.
第三种方法是链接样式,就是将“页面内容”和“样式代码”分类成两个文件或多个文件,实现html代码和css代码的完全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