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div里给它加上一个类,给新加的类写样式。
在CSS中,继承是一种非常自然的行为,我们甚至不需要考虑是否能够这样去做,但是继承也有其局限性。
首先,有些属性是不能继承的。这没有任何原因,只是因为它就是这么设置的。举个例子来说:border属性,大家都知道,border属性是用来设置元素的边框的,它就没有继承性。如下图所示,如果继承了边框属性,那么文档看起来就会很奇怪,除非采取另外的措施关掉边框的继承属性。
多数边框类属性,比如象Padding(补白),Margin(边界),背景和边框的属性都是不能继承的。
扩展资料
CSS中的样式覆盖原则:
规则一:由于继承而发生样式冲突时,最近祖先获胜(最近原则)。
strong分别从body和p中继承了color属性,但是由于p在继承树上离strong更近,因此strong中的文字最终继承p的蓝色。
规则二:继承的样式和直接指定的样式冲突时,直接指定的样式获胜(最直接原则)。
strong {color:red}
那么根据规则二,strong中的文字最终显示为红色。
规则三:直接指定的样式发生冲突时,样式权值高者获胜。
样式的权值取决于样式的选择器,权值定义如下表。
css选择器 权值
标签选择器 1
类选择器 10
ID选择器 100
内联样式 1000
伪元素(:first-child等) 1
伪类(:link等) 10
可以看到,内联样式的权值>>ID选择器>>类选择器>>标签选择器,除此以外,后代选择器的权值为每项权值之和,比如”#nav .current a”的权值为100 + 10 + 1 = 111。
其实在这两种方式下,p都继承了body的outline样式,只不过当body没有设置border时,p的outline就跟body的outline重叠了,看上去就感觉p没有outline一样。你只要多放几个p(或者在p的前面加一些其他元素),就能发现其中奥妙了。link是未访问的时候,visited是已访问的时候,hover是鼠标移动到链接上时,active选定的时候
提示:在 CSS 定义中,a:hover 必须被置于 a:link 和 a:visited 之后,才是有效的。
提示:在 CSS 定义中,a:active 必须被置于 a:hover 之后,才是有效的。
同样使用less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