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电脑被盗,学校有推脱不了的责任;
因为,学生在此缴费读书,相当于和学校达成了一种权利义务合同,学校有义务维护好学生们的重要的财产;
但是,个人的重要财物丢失,自己也有管理不当的责任;
因为学生在此学校求学,所以可以委婉地向校领导提出异议,学校如果能够赔偿一部分最好,如果不能,也只能自己一个人承担责任,毕竟和学校闹僵不利于自己的求学之路;
学校有监控设施,可以进行细致查阅排查,一旦查出,可以走法律程序;
同学离开宿舍,没有关紧门,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因为宿舍还有其他同学在睡觉,所以和个人管理不善相比,责任微乎其微;
更何况,是同学,以后还要共处,为一点财物而损害同学情谊不值得;
无奈之下,自己一个人承担责任算了,既能显示自己的大度,同时也给同学们一个警醒,吃一堑长一智就行了。
建议报警处理。
首先是如果学生的物品放在宿舍内部,但是被外来人员潜入宿舍盗走。学生在学校安排的宿舍内部居住,学校对于学生的人身以及财产具有监管责任,有人潜入学生宿舍盗窃,说明学校在监管制度上存在一些漏洞,学校方面具有过错,学生是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责任的。
其次,在学生住宿期间,学生是受到学校的统一管理的,一般的大学宿舍都有相应的安保以及管理人员,如果是因为学校方面的安保疏忽导致的丢失,过错责任就在学校,学校需要赔偿。
发展历史
传统报警
1986年1月,中国第一家110报警服务台在广州诞生。1996年,北京市第一个报警服务台成立,为了向广大市民和群众宣传警务知识与各项便民服务,北京市公安局从1998年起,将每年的1月10日定为“110宣传日”,并在这一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最初的110报警服务台,是由24路电话线路汇集系统,打破了原有“一人一电话”格局,配备了转接、录音以及无线电台对讲等多项功能,是公安科技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