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的电脑被盗了如何界定金额

电脑教程015

五年前的电脑被盗了如何界定金额,第1张

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全新物:按原价认定价值。根据相关的票据确定。主要需要看票据的日期。

旧物:对物品进行折旧计算。

上述价格鉴定都需要通过法定渠道完成

1:可以在刑事审判中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小偷原价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电脑被偷?

“真的太感谢了,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追回来了,警察同志们真是太给力了!”2021年6月21日,博野县公安局将总价值近90000元的被盗电脑,返还给受害人。当受害者拿到失而复得的电脑时,激动的对民警说。被盗的是台式电脑 ,并且数量较多,将大量的电脑运走而不被察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

犯罪嫌疑人监守自盗

据介绍,2021年6月17日,保定市博野警方接到报案称,某单位新购买的31台电脑被盗,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确定该单位职工石某监守自盗。6月18日将石某抓获,石某对其盗窃电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石某交代,其盗窃的31台电脑,已经卖到外地。当日,犯罪嫌疑人石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员工监守自盗,偷走了这些电脑,不过后来很快就被警方追回来了,因为这些电脑的配置都是非常好的,而且可以卖得很高的价钱,并且电脑也是全新的,所以才会偷走了这些电脑。

依照刑法处罚

石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秘密窃为己有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赢得群众好评

为及时挽回损失,办案民警日夜奔波查找赃物的去向,很快追回30台被盗电脑,并于6月21日登门将其返还给被盗单位,赢得了受害人的好评和赞扬,当受害者收到被盗物品时,赞叹不已,感动不已。从获知电脑被盗至破案、赃物被追回,博野警方仅用了短短几天时间。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赞扬。现在犯罪嫌疑人石某也已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