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药物残留(兽药监管)整治措施

新手学堂019

农产品药物残留(兽药监管)整治措施,第1张

   农产品药物残留(兽药监管)整治措施

 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对不合格样品追根溯源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大家分享的 农产品药物残留整治措施资料,欢迎参阅。

 篇一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1新型农产品生产主体标准化入户率、安全用药培训率、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率、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

 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管控措施建立、生产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实现全覆盖。

 3违法案件线索核查率、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率达到100%。

 4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对不合格样品追根溯源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5告知承诺制度、定期巡查制度、问题隐患清单制度、飞行检查制度、网格化监管制度一步完善。

 6第三方测评群众满意度达到75%以上,社会共治氛围进一步形成。

 二、整治重点

 (一)“利剑1号”行动: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开展果蔬产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禁用农药的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农业股牵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植保站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整治方案见附件1)

 (二)“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蛋禽用药专项整治,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以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在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三是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查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行为。(畜牧科、屠宰办牵头,疫控中心、动监所配合,整治方案见附件2、3、4)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种植养殖屠宰行为。一是落实种植养殖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告知承诺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向农产品生产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农产品生产主体要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上市要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两书一证”覆盖率要达到100%。二是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规范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指导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四是强化科学用药。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组织安全用药宣贯培训,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加快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培训一批科学用药技术骨干,提升科学选药用药能力。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日志。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生产档案不完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不落实等问题;乡镇监管站要落实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责任人,对规模生产主体每季度至少巡查检查一次;村级协管员对小农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二是明确检查重点。要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重点关注品种及参数清单》(附件6)为参照,重点检查投入品采购和使用记录、是否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情形、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执行情况、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三剂”使用情况、养殖环节是否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投入品贮存库是否有违禁物质。三是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落实”,台帐管理,限期销号;对问题较大的生产主体开展“回头看”,固化排查整治成果,确保风险隐患真正消除,防止出现反弹。

 (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按照“双随机”要求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对于监测合格率较低主体以及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产品,提高监督抽查比例。县农业农村局要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集中连片产区的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检。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及时销毁或无害化处理问题产品,依法处理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飞行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根据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确定检查区域,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重点检查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规范性以及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突出检查重点,确保飞行检查的严肃性、针对性、实效性。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加强跟踪督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飞行检查发现带有普遍性、行业性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按程序上报。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违法案件线索,要紧盯不放,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及时核查率达到100%,情况属实的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达到100%,对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及时移交率达到100%。对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重点问题,省市农业部门将对各地查处情况实施督办,坚决做到“五不放过”(问题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彻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后续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完善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监管、监测、执法工作“三同步”,用足用好行政处罚手段,追根溯源处罚到人,对突破底线、触碰红线、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行动结束后,省农业农村厅将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农产品安全案件,形成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利剑”行动。通过组织安全用药宣贯培训,普及农资科学选购、使用知识及绿色种养技术,做到国家法律法规、禁令宣传到每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场所宣传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质名单、常规用药名单和使用规范等,提高种植养殖者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其严格落实用药要求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辨识国家批准的正规农药兽药,拒绝购买和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品、假兽药以及其他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投入品。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6月上旬前)。确定任务分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对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11月上旬)。围绕“利剑”行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专项整治“组合拳”,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

 (三)指导督促阶段(2020年9月)。省市开展指导调研,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利剑”行动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对省市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总结“利剑”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整治分工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利剑”专项整治行动总方案制定、风险监测、风险会商、信息汇总、宣传及综合协调工作;农业股、畜牧股、屠宰办分别负责“利剑1号”行动、“利剑2号”行动行动分方案的制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农产品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组织协调工作。

 (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在县域内具体实施,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突出整治重点,分工包片,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对监管对象进行检查时,利用配发的移动监管终端开展工作,并将监管信息及时上传至省级监管追溯平台,实现监管工作实时化、痕迹化管理;汇总现场检查情况,建立现场检查台账,发现问题隐患限期进行整改。

 (三)地方渔业主管部门在养殖环节发现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中属于兽药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应依法按照假兽药处理,要及时查处违法使用假兽药行为,并将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和线索移交当地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组织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其他不属于兽药的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渔业主管部门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查处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行为,并将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和线索移交其他相关部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在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下,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开展“利剑”行动。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动协调,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条件保障,把“利剑”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成绩”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积极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查处解决。今年继续把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数量纳入相关考核。

 (二)加强协调配合。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与农业股、畜牧股、屠宰办、渔业股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强化问题发现、监管和预警通报,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农业股、畜牧股、屠宰办、渔业股要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监管等质量安全管理。

 篇二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为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兽药(渔药)安全使用监管,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畜牧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兽药(渔药)安全使用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兽药(渔药)使用监管做好养殖环节兽药(渔药)使用监管,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水产品兽药残留及非法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兽药(渔药)使用不断规范,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兽药(渔药)使用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使用违禁物质及假兽药(渔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渔药)、兽药(渔药)使用未规范执行休药期、未规范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各地要认真贯彻《畜牧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整治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转变养殖方式为导向,实施系统、全面、综合治理,切实提高健康养殖水平,提升兽药(渔药)使用及药物残留管控能力,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进一步加强养殖档案管理根据《畜牧业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畜禽养殖场户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并及时如实记录,养殖档案内容须包括: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情况;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水产原良种场应建立养殖档案并及时如实记录,档案内容包括:水产养殖苗种放养记录、生产记录、投入品采购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质量安全培训记录等。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托养殖污染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建立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定期不定期对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记录情况检查核实,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好有关规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三、严格规范兽药(渔药)使用行为各地要督促指导广大养殖场户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有关要求,从合法正规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兽药产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时要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可通过“国家兽药综合查询”手机APP扫描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重点查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作用用途(适应症)、用法用量、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信息是否齐全,也可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cn)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所购产品的批准信息;购买兽药后要按照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存储兽药。养殖场户要建立兽药供应商审核制度,兽药供应商应为兽药经营GSP企业或兽药生产GMP企业;养殖场户不得采购禁用药品、人用药品、原料药、假劣兽药等。

 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应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配备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人员,在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使用兽药,严禁滥用兽用抗菌药物。各地要督促并指导养殖场户建立用药记录档案,严格按照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用药,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并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切实维护动物健康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地要强化养殖场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发放兽药(渔药)安全使用政策宣传挂图和明白纸,将安全用药知识宣传落实到辖区每一个场户。要切实提高养殖场户兽药(渔药)安全使用意识,引导其根据预防和治疗动物疫病的实际需要合理、规范、安全用药,要重点宣传农业部公告第278号、第229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第250号等关于兽药休药期和禁用药物的规定要求。建立养殖场户承诺制度,各县(市、区)或乡镇管理部门要与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户签订兽药(渔药)安全使用承诺书,落实养殖场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不断加大兽药(渔药)使用监管力度各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兽药(渔药)使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任务,要充分调动养殖、饲料、兽药、动物卫生监督、农业综合执法等各方面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要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单位,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地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兽药(渔药)使用环节拉网检查,尤其对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渔药)、使用原料药和人用药、不执行休药期、不规范填写用药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各地要认真执行检打联动制度,加大现场检查和对养殖场户采购的兽药(渔药)及畜禽水产品的抽样检测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一查到底,快速处置,严格执法。对符合纳入四川省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情形的,要纳入名单管理;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要通过公开通报、媒体宣传、网络公示等形式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要集中力量依法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予以公开曝光,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严打震慑氛围。各地要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跨地区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的违法行为,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一是提网速,广连接。骨干网络优化提速明显,固定宽带普及目标提前完成;网络提速降费成效显著,移动网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络部署大幕拉开,专有网络连接更加广泛;智能硬件丰富信息交互,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资源连接范围持续扩大,产业互联互通步伐加快。

二是深融合,强制造。产业互联网全面深度融合,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中国制造2025”全面实施,制造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工业互联网全力纵深推进,产业生态体系显现雏形;“互联网+农业”迸发巨大能量,技术助推产业链升级;“双创”平台持续普及推广,成为融合发展新动能。

三是兴业态,惠民生。智能技术助力业态焕新,打造科技时尚新生活;新型消费优化产业布局,构筑个性化、智能化应用场景;无人零售领域百花竞放,服务布局向线下聚拢;分享经济加速优胜劣汰,强势企业瞄准AI领域;在线娱乐行业加速升温,产品丰富但问题不容小觑;创新领域覆盖更广更深,网络惠民触手可及。

四是谋创新,拓市场。应用创新向技术创新挺进,商业化应用竞争加剧;多级平台同步孵化产品,“内容为王、创意为先”优势凸显;互联网平台走向生态化,产业链依存关系持续增强;企业“进军”农村市场,县域经济蓬勃发展;推广中国本土优势经验,“出海”足迹延伸更广。

五是重安全,共治理。系列法律法规加速实施落地,为网络安全保驾护航;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安全产业向服务主导转型;有效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全力保障社会民生;不良信息治理力度持续加大,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深度变革。

报告指出,2018年的中国互联网产业六个方面发展趋势值得关注:

一是新技术,下一代网络建设带动5G产业崛起,工业互联网促进制造业集成创新,大数据、人工智能将加速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技术创新推动金融信用体系趋于完善。

二是新动能,产业互联网推动新旧动能加速转换,“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成为振兴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行业解决方案将继续突破,智能制造的网络安全保障将成为关键一环,农业全产业链信息化升级将加速。

三是新场景,数据与服务开辟未来消费新场景,共享服务更加智能化和全球化,智能化赋能更多平台场景。

四是新体验,智能交互催生消费新体验,车联网、智能家电促进“住行”新体验升级,AR有望重新定义移动交互体验。

五是新挑战,勒索病毒攻击类或将成为常态,个人信息保护将面临严峻挑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将不断攀升,网络空间安全防护能力将大幅加强,企业拓展国际化市场将面临激烈竞争。

六是新生态,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态建设将日益完善,平台经济创新与协同治理的需求将更加迫切,数据权属关系受到广泛关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将加快完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将深度变革。

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1、负责起草党委工作计划和总结、党委文件和报告;负责组织、安排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党委信息上报和保密工作;  2、负责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中心文化建设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中心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  4、负责落实党委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  5、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员工队伍建设。  7、负责外事、保密、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1、负责公文处理,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2、负责起草行政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其它对上级部门的报告,审核以中心名义颁发的各种文稿;  3、负责会务管理,做好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重要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中心年度工作中明确的各部门重大任务的阶段性督办工作;  5、负责机构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编制中心信息简报、新闻宣传及媒体联络工作,办公OA需求研究设计;  7、负责中心信访工作。  8、负责向市政府相关委、办、局上报行政重大事项,对外接待联络工作及联系管委会办公室工作;  9、负责档案管理、中心重要印鉴管理、物品采购和发放、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用餐管理、文件印刷、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处

1、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立法调研、起草、修改和解释,负责与监管部门的日常沟通;  2、负责开展与公积金发展密切相关的理论与行业研究;  3、负责公积金长远发展规划的制定、调研、制定、滚动修订和落实;  4、负责公积金除信贷风险以外的全面风险管理,落实风险控制的策略和措施,定期检查各类业务风险;  5、负责对中心主要业务规章制度、重大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对外的合同、协议文本、宣传资料等进行合规性和法律文本审核;  6、负责人大、政协公积金政策提案的处理;  7、组织除行政执法以外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事务。

资金计划管理处

1、负责制定公积金等各项资金管理的年度计划,并跟踪落实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  2、负责公积金等各项业务和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3、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各受托银行关于归集资金、贷款资金、存款的计划管理和资金管理;  4、负责公积金资产负债表管理和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5、负责公积金投资运作管理,负责公积金增值收益管理;  6、负责对公积金各投资项目的财务分析评估;  7、负责对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档案、有价证券的严格和妥善保管。

运营核算和信息处

1、负责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资金汇划业务操作规定和作业流程,建立和完善相关业务系统;  2、负责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和售后公房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建立完整的业务会计账套和运营核算体系;  3、负责指导业务承办银行办理资金汇划及会计核算业务,并负责公积金自主核算系统各类明细账、总账的记录与核算,业务信息与资金信息核对(在中心自主核算系统建成以后);  4、负责对资金核算、资金汇划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统计分析,对操作流程设计中涉及的风险控制有效性进行检查及信息反馈;  5、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账户审核,对会计核算及资金汇划业务操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在经批准职能调整的条件下);  6、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流水处理、记账,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个人信息、个人明细账管理,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和变更业务操作规定;  7、在有效的授权范围内,负责账户、会计方面疑难问题、特殊业务审批及特殊事项的处理;  8、负责公积金个人信息征信系统,负责与市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9、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监控和各类业务信息综合统计分析;负责编写运行分析报告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归集管理处

1、负责提出和制定年度公积金归集、提取指标;  2、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业务政策研究和调研,起草公积金归集缴存政策调整方案。  3、负责起草制定相关归集提取具体操作办法和细则;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工作;  4、负责落实扩大缴存覆盖面、保障职工利益的催缴、督缴工作。  5、负责依法合规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审批;  6、负责做好定期归集提取的月度、年度信息会计数据核对和统计分析;  7、负责对归集委托银行、区县管理部的归集和提取业务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  8、负责归集、提取业务信息系统和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的需求研究和设计,共同推进归集、提取业务的基础业务核心系统与网上归集提取业务。

贷款管理处

1、负责提出和制定年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展规划和目标;  2、负责起草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法规文件及方案;  3、负责起草制定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落实;  4、负责对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贷款抵押物(产证及市场价值)的跟踪研究、文本保管和风险管理;  5、负责对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和受托银行的贷款业务流程的监管和控制;  6、负责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月度、年度信息会计数据核对和统计分析;  7、负责对贷款受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贷款业务效率、风险、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8、负责共同推进贷款业务的基础业务核心系统、数据信息系统和贷款信用评分系统及网上公积金贷款业务;  9、负责推进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10、负责承担大额贷款和非标准贷款的终审核批(在经批准职能调整的条件下);  11、负责建立借款人信用管理和抵押物管理平台(在完成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信息联网的条件下)。

项目管理处

1、负责提出和制订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项目贷款和投资收购保障房(公租房)年度计划;  2、负责项目或融资产品初选立项、前期尽职调查、可行性分析、项目风险分析、落实担保机制和抵押物调查评价;  3、负责制订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和保障房投资收购项目管理完整的业务制度、风险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4、负责项目融资或收购所有法律文本协议的拟定,组织房屋验收、产证办理等事务;  5、负责对投资收购项目房屋的室内装修管理工作;  6、负责对保障房贷款项目的受托管理银行选择,指导相关银行完成评审报告初稿、贷后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检查等管理工作;  7、负责对投资收购项目的运营管理和投入产出比分析;负责对委托运营单位的指导、协调、考核等工作;  8、负责对产生和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进行催讨、保全、司法诉讼和资产核销。  9、负责项目贷款或融资业务月度、年度信息会计数据核对和统计分析。

互联网发展处

1、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12329热线和短信、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各类综合服务平台的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  2、负责拟订互联网+各类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及组织落实;  3、负责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相关的各项业务的开发、运行和维护;  4、负责对运营公积金网站、12329热线和短信等综合服务平台的第三方机构的日常指导、监控和考核;  5、负责网上新业务功能对企业、职工、第三方渠道、各区县管理部的培训、指导;  6、负责与本市网上政务平台的合作、协调;负责利用社会网络平台扩大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执法监督处

1、负责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行政执法操作规范;  3、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公积金维权投诉件的受理和办理,对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的案件进行执法处理;  4、负责组织和实施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工作;  5、负责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处理;负责公积金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  6、负责对骗取骗贷和套取公积金行为的监督、取证、处罚,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  7、负责指导区县管理部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  8、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宣传工作;  9、负责加强执法队伍及其保障建设。

服务管理处

1、负责提出和制定服务工作上台阶的整体内容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和完善中心服务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评价标准;并指导、协调、检查对外窗口服务工作;  3、负责牵头各区县管理部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对各区县管理部功能增加、流程完善和分流调整进行可行性分析,形成改革方案;  5、负责对各区县管理部和12329服务热线对外的业务宣传策划、服务标准化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执行;  6、负责各区县管理部和12329服务热线的服务投诉处理工作;  7、负责对各区县管理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管理风险、重大服务纠纷、操作风险、业务量超负荷风险或重大突发事件形成应急预案。

科技保障开发处

1、负责制定中心信息系统的长期规划,编制年度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的方案和预算,编制中心重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方案;  2、负责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总体架构设计,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信息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需求调研,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和落实中心信息系统运维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范;  5、负责中心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中心信息安全的技术保障工作;  7、负责推进公积金互联网+的平台发展,推进中心OA、网站系统正常运作和升级;  8、负责中心计算机等设备的采购、验收并提供技术支持;  9、负责制定中心系统开发的各类技术标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专利申报及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纪检审计处

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责配合市纪委纪检组对廉政执纪的群众信访、检举控告、申诉等问题的调查、监察、审计,对干部实行重大差错、风险、案件的问责和处理;  3、负责制定中心内部审计制度,编制、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和专项审计计划;  4、负责行使中心内部行政监察职能,负责组织对外部公积金服务机构的延伸审计;  6、牵头开展审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并进行督查,草拟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7、安排或协助对中高层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8、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及有关上级单位对中心进行审计监督。

一 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以独立招生,不受国家限制,可以独立划定自己的录取分数线,在艺术类招生中有独立自 ,专业成绩或者文化成绩是否合格不受省教育部门的限制。

按照艺考的标准来说,都要统一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如果联考没有过的话,不管是这31所独立艺术类院校还是13所参照独立艺术类院校,都是无法报考的。

考生如果在普通高考中文化课没有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仍然可以报考本科专业(不含征集志愿和补录情况)的情况只有一种,那就是考生通过了以上学校的专业加试。

(1)三加一教育扩展阅读: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制订和完善考试应急事件处置预案,考试期间安排昼夜值班,遇有失密、泄密、大面积舞弊等重大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是否启用副题或推迟省级专业统考应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研究后决定并报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省级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漫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二 《全民禁毒教育的实施意见》的制定时间

为2005年1月31日。

2000年1月31日教育部部长 、外交部部长唐家璇、公安部部长贾春旺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发布《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1月31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

1996年1月31日国家教委负责人发表谈话,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寒假期间保证师生休息,适当组织一些生动活泼的有益的集体活动,使全国两亿多师生愉快、安全地度过假期。1994年1月31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衡阳市教委等单位违纪问题的通报》。

(2)三加一教育扩展阅读:

全民禁毒教育实施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报纸、杂志、网站等传统媒体依托下,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着力加强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微博等新平台、新阵地建设,着力推进禁毒媒体整合发展,仅中国禁毒网日均访问量就超过百万次,禁毒新媒体平台总订阅、关注人数超过3000万,有力提升了禁毒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2、通过创新“互联网+禁毒教育”思路,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发建成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建成集“教、学、考、评”功能于一体的网上课堂。

三 1961年国际31世纪教育委员会递交的报告提出了哪四大教育支柱

回答

1961年国际31世纪教育委员会递交的报告提出了哪四大教育支柱?

会计 经济 财务与会计

四 大学三加一出国留学一年发硕士学位证国家教育部认可吗

不知道你是什么大学,我们学校是1+3的那种,然后是去韩国和美国。但是实情是对方的学校是三流学校。毕业证书技术含量不高。成人教育证书国家也认可,可是根本进不了正规单位。你说的还是硕士学位,真的很想说,同学,学习是没用捷径的。我在首都师范。我学弟是50万买进来的,毕业给的是结业证。如果你是家庭背景很硬的话,不太会有人死盯着你的毕业证上的个别文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希望你能对自己去的学校做更多的了解

五 教育部31+11所重点艺术学校

31是指31所教育部确定抄的31所独立设置及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的本科艺术院校,11是指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名单,所以、说,这42所院校都是全国艺术类重点建设学校~

六 3月31号中公教育课程要涨价

是理享学的现金比例增加了,如果有意向抓紧咨询吧

七 31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在于如何去爱学生

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在于如何去爱学生” ——苏霍姆林 斯基《给教师的一百个建议》 斯基《给教师的一百个建议》 在上学年的教育工作中 我有这样一个较为成功的案例: 在上学年的教育工作中,我有这样一个较为成功的案例: 教育工作 XX, 说一说刚才老师问的是什么问题? 一位小男孩站起来, 满脸通红, 一语不发。 “唐 XX, 说一说刚才老师问的是什么问题?”一位小男孩站起来, 满脸通红, 一语不发。 请把你手里的东西拿过来! 他把手中的两粒瓜子给了我,低着头。经过课下询问, “请把你手里的东西拿过来!”他把手中的两粒瓜子给了我,低着头。经过课下询问,他 是由于在家里很想吃到瓜子,所以从同学那里拿了几粒瓜子,还未吃,却被没收。 是由于在家里很想吃到瓜子,所以从同学那里拿了几粒瓜子,还未吃,却被没收。在家里 没有零食吃,所以就把这个希望寄托在校内和上学的路上,这样他就养成了课下拿人东西 没有零食吃,所以就把这个希望寄托在校内和上学的路上,这样他就养成了课下拿人东西 的习惯。怎样帮助他,使他不再有拿别人东西的习惯呢? 的习惯。怎样帮助他,使他不再有拿别人东西的习惯呢? 每个孩子都有着不同的性格、习惯,而形成他的性格又有多方面的因素, 每个孩子都有着不同的性格、习惯,而形成他的性格又有多方面的因素,有来自家庭 的教育方法,有来自社会的影响等方方面面。

八 不输在家庭教育上第31卷第1页三种常规的等不及小小测试:以下情况你有吗,学习感悟

过去的认识里,家庭教育通常认为是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其中首先是父母)对其子女实施的教育。即家长有意识地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和家庭生活实践,对子女施以一定教育影响的社会活动。而按照现代观念,包括:生活中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和子女等)之间相互的影响和教育。

九 有关小学生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

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 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 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 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 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 或者人民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第三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 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 各级人民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

(一)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

(二)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 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第五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法制教育个人活动总结模板5篇

一次有意义的发教育活动后,我们从中吸收了不少新的知识,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活动总结了。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法制教育个人活动总结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教育个人活动总结模板篇1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是我校师生始终坚持不变的工作态度。我们本学期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了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守护平安”为主题活动,利用晨会、班会、教师会、学生集会、假前等一切可利用的空间,对师生进行了一系列安全教育,增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讲安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们本着教育为先,宣传为重,预防为本的原则,全校上下一条心,共走一盘棋,做到人人增强安全意识,时时加强安全防范,重点抓过程管理,重视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责任分解到人,真抓实干,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现就对此项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学校教导处、政教处、法制处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校长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处室和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公安、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法制教育个人活动总结模板篇2

依据上级指示精神,九月份我们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教育集中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初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江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法制教育集中活动。

根据全县教育系统法制教育集中活动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集中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教导处为主体,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派出所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法制副校长来学校上法制课,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我校充分发挥校红领巾广播台、校报、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我们由法制副校长统一授课;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9月20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集中活动动员大会;9月27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班报评选活动。

四、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法制教育个人活动总结模板篇3

为了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更多的基层群众知法、守法、懂法、更能用法。11月19日,南谯区教体局积极的开展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送法律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掀起全民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是利用机关例会,养成普法学习习惯。例会上认真传达学习市区法宣办有关文件精神,集中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将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理论学习之中。

二是利用校园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坚持校内法治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学习园地、手抄报、升国旗等活动载体,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治宣传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继续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南谯区教体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方案,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组织“法润江淮”普法志愿队伍走进社区、走进校园等形式,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等形式,积极向路过群众宣讲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南谯区“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全区普法志愿服务规模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发展。

四是多渠道利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组织教育系统学校领导职工通过刊物、报纸、书籍、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真学、真懂、真做、真用。

五是强化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探索普法工作的社会化工作路径,励志,各校自主聘请法治副校长,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抓好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骨干队伍的遴选、培育、管理和推荐,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六是旁听庭审常态化,锻造法治教育“模范”。南谯区教体局积极组织全区学校法治宣传员走进区法院开展庭审旁听,亲历公诉人宣读公诉书、当庭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护等整个庭审过程,“零距离”感受控辩双方的真实较量,对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强化法治思维,兼顾证据的客观性和程序合法性。

七是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融合发展。借力“互联网+”平台,推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实现线上与线下相互交接,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法治实践相互融合。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碎片化知识阅读需求,完善“南谯教育”微信公众平台,不定期推送法治建设动态、法律知识宣传等图文信息,将网络平台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载体。

南谯区教体局多举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全面提高区局机关干部、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南谯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制教育个人活动总结模板篇4

我校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强力促进“依法管理学校”、“法治进学校”工作,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优良的效果。让大家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营造普法教育氛围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而教师法制观念加强有赖于学校领导的重视、导向。

学校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小学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认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学校历来重视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使学校环境更具有艺术性;利用好校园网站、橱窗、宣传板进行布置,开辟法制教育专栏,使校园内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利用校园广播站定期播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更具激励作用。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式多种多样

1、利用校园网、校内宣传屏幕、宣传栏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营造优良的氛围。12月1日—12月15日,继续悬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发展”等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

2、各班出一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并组织学生参观学校展示的法制、禁毒等展览。

3、组织开展一次主题班、团、队会展示活动。活动期间各班组织开展一次“与法同行”为主题的班、团、队会活动。

4、各班组织开展一次小型法制知识讲座,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在身边”教育活动。

5、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六五”普法教师读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小学中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措施》,提高依法管理学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6、利用升旗时间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小学中学升旗宣誓活动。

7、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手抄报等竞赛活动。

8、开展阅读活动,号召组织学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学校开放藏书楼,提供学生阅读,组织学生参加藏书楼服务活动,同时主动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以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法制认识和热爱祖国的道德情感。

在全校领导师生的共同努力下,“12·4”法制宣传活动圆满结束,整个活动组织得力,形式新颖、多样,取得优良的宣传效果。通过宣传教育,加强了广大师生对法律的认同,引导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师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总之,我校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坚持常抓不懈,使我校“依法管理学校”、“法治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主动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法制教育个人活动总结模板篇5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通知》、《宿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师生法治教育。我校于5月6日——12日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活动重点开展“五个一”法治系列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全校各班级于5月4日晚召开法治宣传主题班会。

二是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学校于5月5日上午在校操场上举行了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张彦芝副校长作国旗下讲话,全校学生参加活动。

三是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校于5月8日晚组织全校学生观看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模拟法庭教育》法治教育宣传片。

四是学唱一首法治歌曲。学校各班级每天利用午时静默时间,学唱《宪法伴我成长》歌曲,学校广播定期播放该歌曲。

五是组织一次法治主题手抄报评选活动。学校于5月6日——10日组织全校各班级制作法治教育主题手抄报,经班级、系部初评,每班向学工处报送5张优秀作品,学工处评选出8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并予以表彰。

校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活动进一步推广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了高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校营造了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