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兄弟微信发来信息说我中奖了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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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兄弟微信发来信息说我中奖了是真的吗,第1张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成为当下最受欢迎的社交工具之一。但是,随着微信用户数量的增加,不少不法分子也借机通过微信进行各种骗局。一旦受骗,不仅会损失财物,还会对个人信息安全造成威胁。在使用微信时,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陷入各种骗局。本文将讨论几种常见微信骗局,并提出防范措施,以期更好地保护我们的财产和信息安全。

第一种骗局:扫码中病毒

这是目前最常见的微信骗局之一。不法分子会将病毒藏在二维码中,当用户使用微信扫描后,就会导致微信闪退或用户信息遭到**。此外,还有一些骗局是聚集在微信群中向用户发送相同的二维码,骗取用户的钱财或个人信息。

为了避免这种骗局,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首先,不要随意扫描不明来源的二维码,避免被病毒感染。其次,不要加入不清楚的微信群,避免遭到诈骗。在使用微信时,要始终谨慎小心,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

第二种骗局:中奖诈骗

这是另一种常见的微信骗局。不法分子会制造虚假的中奖信息,声称用户中了几千元或几万元的奖金,然后要求用户支付“手续费”或提供个人银行账号等信息,以便将奖金发放给用户。事实上,一旦用户支付了“手续费”或提供了个人银行账号信息,骗子就会利用这个机会**用户的钱财或个人信息。

为了避免这种骗局,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首先,我们要知道真正的中奖信息不会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布,而是通过官方渠道来公布。其次,如果你确实中了奖,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或支付手续费,应该首先确认中奖的真实性。最后,尽量不要轻易相信给你发来的陌生链接,以免遭到诈骗。

第三种骗局:加微信诈骗

这是最容易上当的微信骗局之一。不法分子会冒充好友或熟人通过微信加为“好友”,然后在聊天过程中欺骗用户,让用户支付“紧急”资金或其他费用。这种骗局往往会利用某些特殊事情来制造压迫感,例如家人生病、紧急贷款或破产等。当用户支付了这些费用后,骗子就会消失,将损失造成在用户身上。

为了避免这种骗局,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首先,我们要警惕不明身份加好友,特别是那些让你不得不赶紧加的人。其次,我们应该谨慎对待与“好友”进行的聊天,确保信息来源的可靠性。最后,如果对方向你提出要求支付资金,特别是紧急资金,要先核实对方身份,并确认是否真实存在紧急情况,以避免被骗。

综上所述,微信骗局的数量与日俱增,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保护我们的财产和信息安全。虽然这些骗局层出不穷,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防范这些骗局,就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

在使用微信的过程中,确实可能会遇到一些骗局。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微信骗局类型:

1 虚假红包或优惠券:骗子会在微信朋友圈或群聊中发布虚假的红包或优惠券信息。用户点击这些链接后,可能会跳转到恶意网站,导致手机中毒或个人信息泄露。

2 免费领取礼品:骗子可能会通过虚假的免费领取礼品信息吸引用户。当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后,骗子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或其他不法行为。

3 虚假好友消息:骗子可能会冒充好友向用户发送虚假的求助或紧急情况信息。在收到这类信息时,用户应谨慎核实对方身份,避免向陌生人汇款。

4 虚假投资或理财广告:骗子会在微信中发布虚假的投资或理财广告,承诺高回报。用户在接触这类信息时,应保持警惕,谨慎处理与金钱相关的事务。

5 虚假优惠或折扣:骗子可能会在微信中发布虚假的优惠或折扣信息,诱使用户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在购物时应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和商家,确保购物安全。

6 虚假公共服务:骗子可能会利用虚假的公共服务信息,诱导用户提供个人敏感信息。遇到这类信息时,应保持警惕,向官方渠道核实信息。

7 虚假招聘或兼职:骗子可能会在微信中发布虚假的招聘或兼职信息,要求用户支付押金或保证金。在寻找兼职时,要选择正规的平台,并警惕高回报的工作。

为了避免这些微信骗局,用户应保持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消息。在涉及金钱和个人信息时,要谨慎处理。在遇到可疑信息时,向朋友或家人核实,并寻求专业建议。

有可能是诈骗,建议谨慎对待处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1、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8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在**中心工作的朋友告诉我:千万不要在微信上购买**,因为这种销售**的方式属于违规经营,而且还不受法律保护,一旦中奖,那奖金随时就有可能打水漂。

**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已经不算是一个稀奇的东西,因为大部分的人都有购买过**。

而之所以会购买**,那主要还是因为想一夜暴富,所以即便它的中奖率很低,但依旧有很多人购买,丝毫不影响它的销量。

而且购买**还只能到**店进行购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拿到**,才能更安全。

但也有的人因为偷懒,不想去**店购买,所以就在微信上联系**店老板购买**,然后再让老板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认为这样就安全了。

那么在微信上购买**,然后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样真的安全吗?

首先,根据《**管理条例》规定,**销售不得擅自利用互联网进行销售,不然就会被视为非法**。

所以在微信上购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国家还明令禁止在网络上销售**或购买**。

那既然在微信上购买**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那肯定是不安全的,即便你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而且在**上面写自己名字的时候也要注意,不然**就会作废,即使中奖了,奖金你也拿不到。

另外,在微信上购买**还非常不靠谱,因为在利益面前没有永远的朋友,一旦中了大奖,那**店的老板很可能就不承认了,他自己偷偷的把大奖领回家。

因为**不是实名购买的,任何一个人只要拿着中奖的**,都可以去**中心兑奖。

所以千万不要在微信上面购买**,因为它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非常不靠谱。

关于**中奖后,领奖的流程和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

1、确认领奖的地址

**领奖的地址是根据中奖的金额来决定的,中奖的金额不同,领奖的地址也不同,而且每个地方规划的都不一样。

我们就以福彩为例

①中奖3000元以下,包含3000元的,可以在省内任何一个**店兑奖。

②中奖3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就需要到市级**中心兑奖。

③中奖30万元以上的,就只能到省级**中心兑奖。

所以中奖后,首先要确定中奖的金额,然后再根据中奖的金额和当地的实际政策去到指定的**中心兑奖。

2、在兑奖有效期内,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去兑奖

**兑奖的有效期为60天,超出60天还未去**中心兑奖的话,就会被视为弃奖,奖金就会被纳为**公益金。

但如果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话,那你就可以在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去领奖,否则就再也没有机会领奖了。

而在领奖的时候还要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原件这三样东西,并且这三样东西还要符合**中心的要求。

身份证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而且一定要是领奖者本人的。

银行卡要求必须是一类卡,因为只有一类卡没有限额,二类卡和三类卡每日都有限额,奖金很有可能无法转入。

**原件要求必须保存完整,而且不能有涂改的痕迹,不然**就会作废,奖金就拿不到了。

另外,**原件还不能弄丢,因为它不是实名购买的,一旦弄丢就不能重新补办。

3、核验**真伪,拿到兑奖单

去到**中心后,工作人员首先会检查一下**的真伪,然后再确认中奖的号码和中奖的金额。

如果这些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就会给你一张兑奖单,这张兑奖单上面有你兑奖的详细信息。

比方说:姓名、中奖号码、中奖金额、纳税金额、领奖金额等。

拿到这张兑奖单后,只需要来到兑奖处领奖就可以了。

4、捐款、纳税

来到兑奖处后,工作人员首先会问你愿不愿意捐款?

如果你愿意捐款的话,那你一定要在纳税前说,因为捐款的部分国家是免税的,这样就可以给自己省一部分奖金。

当然如果你不愿意捐款,那**中心也不会强制性要求你必须要捐款。

不过我还是建议大家捐一些比较好,因为**中心有一些潜规则,如果你不捐款的话,那你领奖就会比较麻烦一些。

捐完款后,工作人员就会叫你纳税,这个是必须要做的,因为如果你不纳税,那这笔钱就不是你的合法收入。

而需要缴纳的税款一般都占奖金的20%,也就是说,如果你中奖10万块钱,那你就需要缴纳2万块钱的税费,实际到手的只有8万块钱。

缴纳完税费后,工作人员就会给你一张“代扣代收税款凭证”,这张凭证就可以当作你合法收入的证明。

5、采访、领奖

采访也是领奖的时候要走的一项流程,这个流程跟捐款一样都是全凭自愿。

不过,如果你愿意接受采访的话,那你一定要穿上道具服或戴上面具,千万不要让别人看出来是你中了大奖,不然就会给你带来非常多的麻烦。

采访过后就到领奖了,这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刻。

而领奖的方式一般都分为两种,一种是转账的方式,另外一种是支票的方式。

转账的方式就是通过银行将这笔奖金直接转到你的银行账户里。

支票的方式就是给你一张银行支票,然后你自己去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奖金。

这里要说的一个重点就是:支票的付款期限只有十天,超出十天还未去银行领奖的话,支票就会作废。

所以如果是支票的方式领奖,那你一定要在拿到支票后的十天内去到指定的开户银行领取奖金

写到最后:

微信上购买**是非常不靠谱的,即便你跟**店的老板是朋友,那在利益面前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因为如果你中大奖,那就是一笔非常诱人的数目,避免不了有人铤而走险,破坏信誉。

当然,如果你中个几块钱或几十块钱,那老板可能会信守承诺让你去领奖。

所以不建议大家在微信上购买**,因为这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将奖金拱手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