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 Python 的继承

Python08

说说 Python 的继承,第1张

如果要编写的类是另一个类的特殊版本时,那么就可以使用继承 。原有的类称为父类 , 新类称为子类 。 子类继承了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同时子类还可以自定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

定义子类的实例时, 可以通过 子类的 __init__() 方法,给父类的所有属性赋值。

假设有这样的一个 User 类:

接着,我们定义一个 Admin 类,让它继承 User 类:

运行结果:

super() 是一个特殊函数, 它会把父类和子类关联起来。因为父类也称为超类 ( superclass),所以这个函数叫做 super。接着调用父类的 __init__() 方法, 让子类包含父类的所有属性。

子类除了拥有继承父类而来的属性和方法之外,还可以自定义子类自己的属性和方法。

一般情况下,管理员账号比普通账号,拥有更高级别的权限。因此,我们为 Admin 定义一个有别于 User 的 privileges 属性,并定义一个 “打印拥有的权限” 的新方法:

运行结果:

对于继承而来的父类方法, 如果它不符合子类所期望的行为,那么就可以对其重写。 只要在子类中定义一个与父类同名的方法,即可实现重写。

User 本身定义了一个 “是否验证通过” 的方法,Admin 是管理员,所以需要在打印日志中特别标注出来,这时就需要重写父类定义的方法:

运行结果:

通过重写父类方法, 我们就可以让子类即可以保留或改写从父类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啦。

当实体越来越复杂,对应的类变得越来越大时, 我们可以将这个大型类拆分成多个可协同工作的小类。

比如,账号权限,其实即使是普通账号也是有某些权限的。所以我们把权限定义为一个类,然后在 Admin 中使用它:

类(Class): 用来描述具有相同的属性和方法的对象的集合。

类变量:类变量在整个实例化的对象中是公用的。类变量定义在类中且在函数体之外。类变量通常不作为实例变量使用。

类有一个名为 __init__() 的特殊方法(构造方法),该方法在类实例化时会自动调用

self:self 代表的是类的实例,代表当前对象的地址,而 self.class 则指向类。

类调用 Car.weight

实例化 car01=Car(5)

实例对象调用 car01.weght

我们在构造类时,Python3默认我们继承了object这个基类,我个人理解object就是个空的类,可以不用管为何要在括号中写上object,这是Python3的特性,在python2中如果你没有写object的话不会默认继承了object这个基类。

同样的我们自己希望继承的父类只需要把objetc改为我们自己定义的类名即可。子类中可以拥有父类中所有的公有属性和方法,但是可以通过在变量名前加下划线使其变为私有,这样子类就不可以访问父类中的成员了。

以下三个公交车类的父类均为客车类,我们可以写一个funcs方法使得每次调用funcs方法时,传入不同的对象以执行不同的func方法,具体实现如下:

主函数

可以看到,我将小 汽车 实例化为带有重量为5t的一个具体对象,将客车实例化为带有重量为20t的一个具体对象,将三个公交车实例化为带有重量为15t的一个具体对象.

如上图所示,我每次在调用funcs方法时都传入了一个实例化对象,funcs根据不同的对象执行相应的内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