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内样式>指定样式>通用class样式>通用未指定CLASS样式
2.例子:
1)<div style="...">aaaaaa</a>这就是指定用style的行内样式;
2)<div id="side" >aaaaaa</div>这就是指定id使用side样式;
3)<div class="ot">aaaaaa</div>这就是指了通用的class为ot的样式;
4)如<body><table><tr><th>这些一开始样式文件就定义好全程的样式,为通用为指定的样式;
最高就是指行内样式,接着就是指定ID的,然后就是CLASS,最后就是未指定通用样式;
选择器优先级问题:
#article #subject dl的优先级比#subject dl优先级高,所以无法覆盖;
#subject dl的优先级没有#article dl高,所以会覆盖;
为同一个元素设置多个样式时,此时哪个样式生效由选择器的优先级确定:
选择器的优先级(权重):
内联样式 1000
id选择器 100
类和伪类选择器 10
元素选择器 1
统配选择器 0
继承的样式 无
当一个选择器中含有多个选择器时,需要将所有的选择器的优先级进行相加,然后再进行比较,优先级高的优先显示,选择器的计算不会超过其最大的数量级(10个id选择器的优先级
不能达到1000)
分组选择器(并集选择器)的优先级单独计算,不会相加。
样式后面加!important,该样式获取最高优先级,内联样式不能加!important属性。
样式相同的谁在下面执行谁(样式的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