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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0 11:40
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出资的形式有货币和非货币两种形式。其中非货币出资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非货币财产(比如股权)。
一、货币出资
货币出资是最常见的,最没有争议的出资方式,工商登记和企业章程中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出资一栏中直接显示为货币方式。
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不验资,对企业出资形式限制也减少。
货币包含了外币,即可以以外币出资。但对于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不可以以外币出资。中方用外币出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八条规定。
外商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遵守国家外商投资相关法规就可以了。2019年国家对QFⅡ取消限制,为外资入境提供了方便,外商投资只要符合相关行业的持股比例限制就可以了。
二、实物出资
投资者实物形式投入的资本,应按有合法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认定的,同时合伙投资者协议认可的公允评估价值作为实际投资额入账。
投资者以实物形式投入资本的实物资产,在财务上一般表现为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相对应的,这些实物形式的资产也是按投资者协议认可的公允评估价值入账的。
个人和居民企业以实物资产投入资本,公允评估价值超过实物资产原有价值部分,属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按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但有五年的递延期,可以分五年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三、知识产权出资
知识产权可分为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是拥有专利证的,非专利技术则是拥有著作权的,如版权、软件著作权、设计作品著作权等等。
新《公司法》明确将知识产权出资规定为法定出资方式之一。这样专利技术和著作权均可作为合法的出资类型了。
(一)、专利技术类知识产权出资
以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对技术本身有一定要求:专有性要求、有效性要求、先
划分是否是货币性资产的依据其实很简单,就是看看其将来能否以固定或者可确定的金额收回资产。拥有另一方的股权所带来的收益要看其经营状况如何了,所以不属于货币性资产。依据这样的一个标砖的话当然应该就划分到非货币性资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