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概念如下: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也被翻译为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词源由来:
知识产权表面上可被理解为“对知识的财产权”,其前提是知识具备成为法律上的财产的条件。然而,知识的本质是一种信息,具备无体性与自由流动性。作为信息的知识一旦被传播,提供这一信息的人就无法对信息进行排他性的控制。
法律之所以要将原本自由的信息转变为属于创造者的财产,是出于推动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保护某些特定利益的公共政策的需要。因此并非所有的知识都产生知识产权。同时,知识产权一词语的外延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知识产权也不断完善。
知识产权是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人身权力和财产权力,也称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
知识产权包括以下一些权利,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对演出、录音、录像和广播享有的权利;对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享有的权利。对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对工业品外观设计享有的权利;对商标、服务标记、商业名称和标志享有的权利。对制止不正当竞争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指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对其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领域中的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与商标权。
1、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着作权及与着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着作权和作品登记。
2、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享有专利权的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