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类的创建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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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类的创建与继承,第1张

JS中,类的创建方式与函数的创建方式相同,主要区别在于一般我们创建类时,类名的首字母需要大写,同时,我们可以再类的原型上添加公共属性和方法。创建例子如下:

    JS类的继承主要有6种方式:原型链继承、实例继承、组合继承、原型式继承、寄生继承、寄生组合继承

    创建空的子函数,再子函数的原型上执行构造函数,让子函数的原型上拥有构造函数的全部属性和方法(包括构造函数的原型上的方法和属性),继承实现方法如下:

优点: 1.简单,子类实例既是子类的实例也是父类的实例

            2.父类在原型上新增的方法和属性都能被子类获取到

缺点: 1.传参不方便,只能再继承的时候传递参数,无法在创建子类实例的时候传入参数

            2.无法实现多继承(一个子类继承多个父类)

            3.原型上的属性、方法被所有的实例共享

    创建子类函数,在函数内部直接调用构造函数,如果构造函数有参数在这里传参,继承实现方法如下:

优点: 1.传参方便,可以在创建实例时传参

            2.可以实现多继承

缺点: 1.无法继承父类原型上的属性和方法 

            2.因为原型上没有方法,所以无法实现函数复用

        同时使用构造继承和原型链继承。继承实现方法如下:

优点: 1.综合了构造继承和原型链继承的优点,并且去除他们的缺点,总体而言是一个比较好的继承方案

缺点: 1.因为同时使用了原型链继承和构造继承,很明显可以看出父类实例的属性被调用了两次,浪费内存

        创建一个函数传入要继承的父对象,内部创建空的子类函数,然后在子类函数外部将父对象赋值给子类函数的原型,再返回子类函数的new执行结果。继承实现方法如下:

        函数内调用原型式继承,赋值给一个对象,然后可以自定义增加它的一些属性和方法。继承实现方法如下:

        通过寄生方式,去掉父类的实例属性,在调用两次父类的构造的时候,就不会初始化两次实例方法或属性,避免的组合继承的缺点,也就是重新创建一个空的函数,将父类的原型拷贝给这个空函数,然后对子类函数执行这个空函数。继承实现方法如下:

优点:全身都是优点

缺点:实现复杂

第一种方式:js使用构造函数的继承。

缺点:无法继承父类的原型链。

第二种:使用原型链继承的方式

// 缺点:父类的属性为引用类型时候,子类实例众多使用,有一个修改,其它也会变成修改值

第三种 // 使用组合继承的方式。

解决了上面两种缺点。

利用原型链来实现继承,父类的一个实例作为子类的原型

原理: 子类的原型对象 指向 父类的实例 , 当 子类实例 找不到属性和方法时,会沿着原型链往上找。

优点:简单,既是子类实例也是父类实例,父类新加原型方法或者属性,子类都能访问到

缺点:

通过使用call、apply方法可以在新创建的对象上执行构造函数,用父类的构造函数来增加子类的实例

原理: 子类的构造函数中执行父类的构造函数,并且改变子类的this绑定

优点:简单,直接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缺点:无法继承原型链上的属性方法

将父类原型对象直接赋值给子类的构造函数,再将空属性的构造函数实例赋值给子类原型对象

优点:完美实现继承,解决了组合式继承带两份属性的问题; new Child的时候不用 每次都 new Parent

缺点: 子类的prototype添加方法会影响 父类的prototype

将父类原型对象直接赋值给子类的构造函数,再将空属性的构造函数实例赋值给子类原型对象

优点:完美实现继承,解决了组合式继承带两份属性的问题; new Child的时候不用 每次都 new Parent

将等待继承的原型对象克隆,再赋值给继承的原型对象

优点:直接通过对象生成一个继承该对象的对象

缺点:不是类式继承,而是原型式基础,缺少了类的概念

参考: https://www.jb51.cc/note/413574.html

https://blog.csdn.net/qq_42926373/article/details/83149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