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写一个class: .on{display: block}
将这个class给第一个选项卡。
用js或者jQuery写:当鼠标移动到选项卡上方时,给该选项卡添加class(.on):addClass("on"),鼠标离开时移出class(.on):removeClass("on")
用复合选择器来写可能要好一点 其他栏目div:hover 第一个栏目div:nth-child(0){display:none},第一个栏目一开始要有其他样式的话,你需要给他一个单独的class,再写样式
有时候在写CSS的过程中,某些限制总是不起作用,这就涉及了CSS样式覆盖的问题。
查找一些教材中(w3schools等),只说css的顺序是“元素上的style” >“文件头上的style元素” >“外部样式文件”,但对于样式文件中的多个相同样式的优先级怎样排列,没有详细说明。经过测试和继续搜索,得知优先级如下排列:
1. 样式表的元素选择器选择越精确,则其中的样式优先级越高:
id选择器指定的样式 >类选择器指定的样式 >元素类型选择器指定的样式所以上例中,#navigator的样式优先级大于.current_block的优先级,及时.current_block是最新添加的,也不起作用。
2. 对于相同类型选择器制定的样式,在样式表文件中,越靠后的优先级越高
注意,这里是样式表文件中越靠后的优先级越高,而不是在元素class出现的顺序。比如.class2 在样式表中出现在.class1之后:
.class1 { color: black}.class2 { color: red }
.class1 {color: black}
.class2 {color: red}
而某个元素指定class时采用 class="class2 class1"这种方式指定,此时虽然class1在元素中指定时排在class2的后面,但因为在样式表文件中class1处于class2前面,此时仍然是class2的优先级更高,color的属性为red,而非black。
3. 如果要让某个样式的优先级变高,可以使用!important来指定:
.class1 {color: black !important}.class2{color: 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