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成onFocus.
JS全名JavaScript,是一种直译式脚本语言,是一种动态类型、弱类型、基于原型的语言,内置支持类型。
它的解释器被称为JavaScript引擎,为浏览器的一部分,广泛用于客户端的脚本语言,最早是在HT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下的一个应用)网页上使用,用来给HTML网页增加动态功能。
在1995年时,由Netscape公司的Brendan Eich,在网景导航者浏览器上首次设计实现而成。因为Netscape与Sun合作,Netscape管理层希望它外观看起来像Java,因此取名为JavaScript。但实际上它的语法风格与Self及Scheme较为接近。
为了取得技术优势,微软推出了JScript,CEnvi推出ScriptEase,与JavaScript同样可在浏览器上运行。为了统一规格,因为JavaScript兼容于ECMA标准,因此也称为ECMAScript。
JavaScript图片如下:
因为你每次获取焦点就给对象添加了一次失焦事件,所以触发是累加的,两种方法:
把blur事件拿出来,单独写。
在blur事件触发后解绑blur事件,这样每次获取焦点后都是第一次添加失焦事件。
$(this).blur(function(){//checkVerify()
alert('1')
$(this).unbind('blu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