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工,即代为生产。也就是初始设备制造商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或称定牌加工,即OEM来生产,而再贴上其他公司的品牌来销售。
代工现象,在中国比较普遍,代工可以理解是国际大分工环境下,生产与销售分开的大潮流。但是相对而言代工方虽然免却了对销售的诸多环节的注意力分散,可以专注订单下的生产,但是不能分享到品牌的价值。
从而在国际分工中委托方还是处于从属地位,利润率较低。比如富士康劳工门事件,即可理解为代工,被动利润较低,实际上是牺牲了最底层的大多数工人的权益。
扩展资料
侵权原因:
1、缺乏健全法律规范
《商标法》自1983年实施以来,虽经1993年修订,但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年代,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商标法》只是笼统地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但对定牌加工中的委托方和加工承揽方对注册商标使用的具体权利义务未作规定,致使对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查处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2、专利权意识不强
商标所有人或合法使用者对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意识不强、力量薄弱、方法不当。虽然有不少企业内部或行业联合建立了打假组织,但是没有很好地与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及消费者团体联合起来,其打假行为具有片面性、局域性、短暂性。
3、监管力度不够
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特别是层层转手加工和外贸加工业务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涉及面广,跨越的地区较多,查处工作难度大,花费的时间长。又由于地方利益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全面实施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