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css?
css :叠层样式表(Cascading Style Sheets),是能够真正做到网页表现与内容分离的一种样式设计语言。通俗的讲,可以把网页内容以更好的方式呈现在用户面前。
如何定义css?
定义css分三类:
标签元素
body,ul,li等,直接定义 ,格式:标签名{属性:样式}body{font-size:12px}
类定义 在前面都是要加点
.top{margin-top:20px}
id定义,id定义是样式里做高的,一般不建议用。id定义用#
#footer{ margin-top:20px}
在html里如何使用css?
使用方式可以分三种:
外联式Linking(外部样式):将网页链接到外部样式表。
表现形式为:
<html><head>
<!----头部部分----->
<link href="baidustyle.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ead>
<body>
<!----内容部分----->
</body>
</html>
嵌入式Embedding(内页样式):在网页上创建嵌入的样式表。
表现形式为:
<body><div class="btn">
<p>这是一段话</p>
</div>
</body>
<style>
body {margin:0 padding:0}
.btn {border:1px #ccc solid width:500px height:300pxbackground:#fbfbfb}
.btn p {font-size:21px}
</style>
内联式Inline(行内样式):应用内嵌样式到各个网页元素。
表现形式为:
<body><div class="btn">
<p style="font-size:21px">这是一段话</p>
</div>
</body>
LOGO:一、什么是LOGO
翻开字典,我们可以找到这样的解释:“ logo: n.标识语 ”。在电脑领域而言,LOGO是标志、徽标的意思。而本站主要所收集的LOGO,是互联网上各个网站用来与其它网站链接的图形标志。
二、LOGO的作用
1. LOGO是与其它网站链接以及让其它网站链接的标志和门户。INTERNET之所以叫做“互联网”,在于各个网站之间可以联接。要让其他人走入你的网站,必须提供一个让其进入的门户。而LOGO图形化的形式,特别是动态的LOGO,比文字形式的链接更能吸引人的注意。在如今争夺眼球的时代,这一点尤其重要。
2. LOGO是网站形象的重要体现。试问一个衣冠楚楚的人怎么能让自己的名片污渍不堪?就一个网站来说,LOGO即是网站的名片。而对于一个追求精美的网站,LOGO更是它的灵魂所在,即所谓的“点睛”之处。
3. LOGO能使受众便于选择。一个好的LOGO往往会反映网站及制作者的某些信息,特别是对一个商业网站来话,我们可以从中基本了解到这个网站的类型,或者内容。在一个布满各种LOGO的链接页面中,这一点会突出的表现出来。想一想,你的受众要在大堆的网站中寻找自己想要的特定内容的网站时,一个能让人轻易看出它所代表的网站的类型和内容的LOGO会有多重要。
三、LOGO的国际标准规范为了便于INTERNET上信息的传播,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是需要的。实际上已经有了这样的一整套标准。其中关于网站的LOGO,目前有三种规格:
1. 88*31 这是互联网上最普遍的LOGO规格,本站所收集的均是这种大小。
2. 120*60 这种规格用于一般大小的LOGO。
3. 120*90 这种规格用于大型LOGO。
四、LOGO的制作工具和方法
好像目前并没有专门制作LOGO的软件,其实也并不需要这样的一种软件。我们平时所使用的图像处理软件或者还加上动画制作软件(如果你要做一个动画的LOGO的话)都可以很好地胜任这份工作,如PHOTOSHOP、FIREWORKS等。而LOGO的制作方法也和制作普通的图片及动画没什么两样,不同的只是规定了它的大小而已。
五、一个好的LOGO应具备的条件
Poorfish认为,一个好的LOGO应具备以下的几个的条件,或者具备其中的几个条件:
1. 符合国际标准(废话)
2. 精美、独特
3. 与网站的整体风格相融
4. 能够体现网站的类型、内容和风格
SOHO:
“SOHO”是英文small office home office的头一个字母的拼写,就是在家里办公、小型办公的意思。 SOHO是人们对自由职业者的另一种称谓,同时亦代表一种自由、弹性而新型的工作方式。选择PC时尚自助事业=选择最时尚的SOHO
互联网是SOHO的根本。一些优秀的网页设计SOHO族几乎都有自己的个人网站;每天在家中更新网页,是这类SOHO族的主要工作内容。这些优秀的个人网站逐渐引起IT公司的关注,于是,个人网站与大网络公司合作或被其收购的新闻在IT业界层出不穷,这些SOHO族们又开始了新的事业。也有不少人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开始了网上信息和咨询服务的尝试,成为信息服务这门行业的SOHO族。最常见的SOHO职业还有音乐创作、产品销售员、平面设计、广告制作、服装设计、商务代理、做期货、炒股票等等。SOHO族这样自由而又浪漫的工作方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青年人加入这个行列,在这片天空里,他们的才华得到充分的展露。
SOHO跟传统上班族最大的不同是可不拘地点,时间自由,收入高低由自己来决定。同样也正是因为它自由,所以它极有挑战性。特别适合SOHO的是一些基于信息的制造、加工、传播类的工作,如编辑记者、自由撰稿人、软件设计人员、网站设计、美术、音乐等艺术工作者、财务工作者、广告、咨询等,因为他们的大部分工作或者主要的工作完全可以在家中独立完成或通过在网上与他人的协同工作来完成。
SOHO对于人的素质要求会更高。最重要的是自制力,也就是说你自己能否在时间上管理把握好你自己。其次,是由于SOHO后每个月没有一笔固定的薪水,你的收入结构会改变,所以如何管理好你的钱袋是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事实上,一方面,国际上这一群落的人数呈现出增加的趋势,办公自动化、互联网的普及以及分工的细化将会导致为数众多的SOHO人的出现;另一方面,SOHO群的存在,也是在客观上缓解了就业压力这一越来越重要的现实社会问题,而如何将这一群落有意识地纳入社会分工体系,并从身份、立法、税收和保障等方面予以确认、规范和保护,是摆在各机构眼前的现实问题。
SOHO族的生活方式与传统的生活方式有很大差别。他们免掉了因上下班交通拥护而浪费时间,他们远离了办公室的人事纠纷,他们从事着自己所喜爱的工作,他们更有人自己做了老板。他们是当今时代的新新人类。
SOHO族与上班族最大的不同是工作与生活不再明显的分割,办公与居家合而为一。
按照SOHO族的工作方式大致可分为四种:
创业SOHO自组1-10人的小公司,或经营一个小店面,或加盟某个连锁体系。这种SOHO规模虽不大,员工们也未必天天见面,但是通过互联网保持着高效的联系,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很大的灵活性。在大公司无法兼顾到的领域,个人公司如能提供适合的商品和服务,往往会获得成功。
自雇SOHO在家工作或个人工作室,一人身兼老板及伙计,例如文字工作者、艺术工作者、顾问、中介、保险从业人员等,他们大多爱好自由,工作富有创造性。
兼差SOHO利用下班时间在家兼差的上班族,既能开辟财源,又有基本保障,是保守型过度到创业阶段的人的选择。
在职SOHO在家工作的上班族。即在家利用现代通讯科技与所属公司连线进行工作的电子通勤族,号称科技似的带最酷的上班方式。他们与其他SOHO的区别在于他们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只是部分时间在家上班,而且在上班过程中要不断和本公司联络以便协调工作。
不管哪一种SOHO,这种时髦的工作方式已变成世界性趋势。目前在美国已有1/5的工作人员是SOHO族,且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着。日本、韩国和香港也在鼓励个人创办SOHO型公司。“朝日网”在主页上更增设SOHO专栏,介绍成功SOHO公司的势力,并为SOHO同行提供交换信息的场所、提供如何开办SOHO公司的指南。
SOHO没有特殊的限制,也不是专指计算机行业的人士,凡是在家工作、小额创业、个人工作室、自由工作者等传统办公室以外发生的工作方式,都可以叫SOHO族。从专业人士到市井小民,都有可能自成单位,自力更生。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做SOHO族,脱离了组织的庇荫自立门户,将会遇到意想不到的艰难与挑战,必须具备坚强的性格和能立足于社会的专长,才能做到独自打拼、勇闯天下。
CSS:CSS就是Cascading Style Sheets,中文翻译为“层叠样式表”,简称样式表,它是一种制作网页的新技术。
网页设计最初是用HTML标记来定义页面文档及格式,例如标题<h1>、段落<p>、表格<table>、链接<a>等,但这些标记不能满足更多的文档样式需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1997年W3C(The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颁布HTML4标准的同时也公布了有关样式表的第一个标准CSS1, 自CSS1的版本之后,又在1998年5月发布了CSS2版本,样式表得到了更多的充实。W3C把DHTML(Dynamic HTML)分为三个部分来实现:脚本语言(包括JavaScript、Vbscript等)、支持动态效果的浏览器(包括Internet Explorer、Netscape Navigator等)和CSS样式表。
你可以用CSS精确的控制页面里每一个元素的字体样式、背景、排列方式、区域尺寸、四周加入边框等。使用CSS能够简化网页的格式代码,加快下载显示的速度,外部链接样式可以同时定义多个页面,大大减少了重复劳动的工作量。
、 语法
1. 基本语法
CSS的定义是由三个部分构成:选择符(selector),属性(properties)和属性的取值(value)。
基本格式如下:
selector {property: value}
(选择符 {属性:值})
选择符是可以是多种形式,一般是你要定义样式的HTML标记,例如BODY、P、TABLE……,你可以通过此方法定义它的属性和值,属性和值要用冒号隔开:
body {color: black}
选择符body是指页面主体部分,color是控制文字颜色的属性,black是颜色的值,此例的效果是使页面中的文字为黑色。
如果属性的值是多个单词组成,必须在值上加引号,比如字体的名称经常是几个单词的组合:
p {font-family: "sans serif"}
(定义段落字体为sans serif)
如果需要对一个选择符指定多个属性时,我们使用分号将所有的属性和值分开:
p {text-align: centercolor: red}
(段落居中排列;并且段落中的文字为红色)
为了使你定义的样式表方便阅读,你可以采用分行的书写格式:
p
{
text-align: center
color: black
font-family: arial
}
(段落排列居中,段落中文字为黑色,字体是arial)
2. 选择符组
你可以把相同属性和值的选择符组合起来书写,用逗号将选择符分开,这样可以减少样式重复定义:
h1, h2, h3, h4, h5, h6 { color: green }
(这个组里包括所有的标题元素,每个标题元素的文字都为绿色)
p, table{ font-size: 9pt }
(段落和表格里的文字尺寸为9号字)
效果完全等效于:
p { font-size: 9pt }
table { font-size: 9pt }
3. 类选择符
用类选择符你能够把相同的元素分类定义不同的样式,定义类选择符时,在自定类的名称前面加一个点号。假如你想要两个不同的段落,一个段落向右对齐,一个段落居中,你可以先定义两个类:
p.right {text-align: right}
p.center {text-align: center}
然后用不在不同的段落里,只要在HTML标记里加入你定义的class参数:
<p class="right">
这个段落向右对齐的
</p>
<p class="center">
这个段落是居中排列的
</p>
注意:类的名称可以是任意英文单词或以英文开头与数字的组合,一般以其功能和效果简要命名。
类选择符还有一种用法,在选择符中省略HTML标记名,这样可以把几个不同的元素定义成相同的样式:
.center {text-align: center}
(定义.center的类选择符为文字居中排列)
这样的类可以被应用到任何元素上。下面我们使h1元素(标题1)和p元素(段落)都归为“center”类,这使两个元素的样式都跟随“.center”这个类选择符:
<h1 class="center">
这个标题是居中排列的
</h1>
<p class="center">
这个段落也是居中排列的
</p>
注意:这种省略HTML标记的类选择符是我们经后最常用的CSS方法,使用这种方法,我们可以很方便的在任意元素上套用预先定义好的类样式。
4. ID选择符
在HTML页面中ID参数指定了某个单一元素,ID选择符是用来对这个单一元素定义单独的样式。
ID选择符的应用和类选择符类似,只要把CLASS换成ID即可。将上例中类用ID替代:
<p id="intro">
这个段落向右对齐
</p>
定义ID选择符要在ID名称前加上一个“#”号。和类选择符相同,定义ID选择符的属性也有两种方法。下面这个例子,ID属性将匹配所有id="intro"的元素:
#intro
{
font-size:110%
font-weight:bold
color:#0000ff
background-color:transparent
}
(字体尺寸为默认尺寸的110%;粗体;蓝色;背景颜色透明)
下面这个例子,ID属性只匹配id="intro"的段落元素:
p#intro
{
font-size:110%
font-weight:bold
color:#0000ff
background-color:transparent
}
注意:ID选择符局限性很大,只能单独定义某个元素的样式,一般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5. 包含选择符
可以单独对某种元素包含关系定义的样式表,元素1里包含元素2,这种方式只对在元素1里的元素2定义,对单独的元素1或元素2无定义,例如:
table a
{
font-size: 12px
}
在表格内的链接改变了样式,文字大小为12象素,而表格外的链接的文字仍为默认大小。
6. 样式表的层叠性
层叠性就是继承性,样式表的继承规则是外部的元素样式会保留下来继承给这个元素所包含的其他元素。事实上,所有在元素中嵌套的元素都会继承外层元素指定的属性值,有时会把很多层嵌套的样式叠加在一起,除非另外更改。例如在DIV标记中嵌套P标记:
div { color: redfont-size:9pt}
……
<div>
<p>
这个段落的文字为红色9号字
</p>
</div>
(P元素里的内容会继承DIV定义的属性)
注意:有些情况下内部选择符不继承周围选择符的值,但理论上这些都是特殊的。例如,上边界属性值是不会继承的,直觉上,一个段落不会同文档BODY一样的上边界值。
另外,当样式表继承遇到冲突时,总是以最后定义的样式为准。如果上例中定义了P的颜色:
div { color: redfont-size:9pt}
p {color: blue}
……
<div>
<p>
这个段落的文字为蓝色9号字
</p>
</div>
我们可以看到段落里的文字大小为9号字是继承div属性的,而color属性则依照最后定义的。
不同的选择符定义相同的元素时,要考虑到不同的选择符之间的优先级。ID选择符,类选择符和HTML标记选择符,因为ID选择符是最后加上元素上的,所以优先级最高,其次是类选择符。如果想超越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important提升样式表的优先权,例如:
p { color: #FF0000!important }
.blue { color: #0000FF}
#id1 { color: #FFFF00}
我们同时对页面中的一个段落加上这三种样式,它最后会依照被!important申明的HTML标记选择符样式为红色文字。如果去掉!important,则依照优先权最高的ID选择符为黄色文字。
7. 注释
你可以在CSS中插入注释来说明你代码的意思,注释有利于你或别人以后编辑和更改代码时理解代码的含义。在浏览器中,注释是不显示的。CSS注释以"/*" 开头,以"*/" 结尾,如下:
/* 定义段落样式表 */
p
{
text-align: center/* 文本居中排列 */
color: black/* 文字为黑色 */
font-family: arial /* 字体为arial */
}
可能有点罗嗦了,但楼主要求越具体越好,罗嗦就罗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