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选择器知识归纳

html-css020

css选择器知识归纳,第1张

【这是我的学习笔记,你也可以拿去用】

1 元素选择器:比如p{xxxx},选择文档中所有的p元素;

2 类选择器:比如.center_bar{xxxx},选择文档中使用了类center_bar的元素;

3 id选择器:比如.button1{xxxx},选择文档中使用了button1的元素;

4 或选择器:用逗号连接多个选择器;

5 与选择器:多个选择器紧挨在一起;

6 后代选择器:用空格连接多个选择器;

7 子代选择器:用大于号连接多个选择器,它其实是后代选择器的特殊情况;

8 属性选择器:

(1) 比如p[id],选择标签上有属性“id”的p元素;

(2) 比如p[id="button1"],选择标签上有属性“id”并且id的值为“button1”的p元素;

(3) 比如p[id^=”b”],选择标签上有属性“id”并且id的值以“b”开头的p元素;

(4) 比如p[id$=”b”],选择标签上有属性“id”并且id的值以“b”结尾的p元素;

(5) 比如p[id*=”b”],选择标签上有属性“id”并且id的值包含“b”的p元素;

9 p:first-child:既是p元素,也是某元素的第一个孩子;

10 p:last-child:既是p元素,也是某元素的最后一个孩子;

11 p:nth-child(3):既是p元素,也是某元素的第三个孩子;

12 p:nth-child(odd):既是p元素,也是某元素的第奇数个孩子;

13 伪类选择器都是某种状态,比如active、link、hover,使用“:”;

14 伪元素选择器,确实有某些实体的东西,比如第一行文字、第一个文字、被选中的文字,使用“::”

15 只有多个选择器选中了同一个元素的同一个属性,才会出现优先级的问题;

16 如果两个选择器优先级相同,那么写在后面的选择器生效;

17 选择器优先级的排列:

(1) !important

(2) 内联样式

(3) id选择器

(4) 类和伪类选择器

(5) 元素和伪元素选择器

(6) *选择器

(7) 继承样式

用css选择页面中所有的文本框,可以使用多种方式,这些方式也是针对不同的浏览器做出的兼容性支持。

input[type="text"] 这种写法不支持IE,但支持Firefox

下面这段代码就可以对所有的浏览器做出支持。

<style>

input{

   color: #FFF

   }

 

<!--针对IE的-->

input{

   color:expression(this.type=="text"? red:"style")

   }

 

<!--针对IE以外的浏览器-->

input[type="text"] {

    color: red

    }

</sty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