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元素选择器:比如p{xxxx},选择文档中所有的p元素;
2 类选择器:比如.center_bar{xxxx},选择文档中使用了类center_bar的元素;
3 id选择器:比如.button1{xxxx},选择文档中使用了button1的元素;
4 或选择器:用逗号连接多个选择器;
5 与选择器:多个选择器紧挨在一起;
6 后代选择器:用空格连接多个选择器;
7 子代选择器:用大于号连接多个选择器,它其实是后代选择器的特殊情况;
8 属性选择器:
(1) 比如p[id],选择标签上有属性“id”的p元素;
(2) 比如p[id="button1"],选择标签上有属性“id”并且id的值为“button1”的p元素;
(3) 比如p[id^=”b”],选择标签上有属性“id”并且id的值以“b”开头的p元素;
(4) 比如p[id$=”b”],选择标签上有属性“id”并且id的值以“b”结尾的p元素;
(5) 比如p[id*=”b”],选择标签上有属性“id”并且id的值包含“b”的p元素;
9 p:first-child:既是p元素,也是某元素的第一个孩子;
10 p:last-child:既是p元素,也是某元素的最后一个孩子;
11 p:nth-child(3):既是p元素,也是某元素的第三个孩子;
12 p:nth-child(odd):既是p元素,也是某元素的第奇数个孩子;
13 伪类选择器都是某种状态,比如active、link、hover,使用“:”;
14 伪元素选择器,确实有某些实体的东西,比如第一行文字、第一个文字、被选中的文字,使用“::”
15 只有多个选择器选中了同一个元素的同一个属性,才会出现优先级的问题;
16 如果两个选择器优先级相同,那么写在后面的选择器生效;
17 选择器优先级的排列:
(1) !important
(2) 内联样式
(3) id选择器
(4) 类和伪类选择器
(5) 元素和伪元素选择器
(6) *选择器
(7) 继承样式
用css选择页面中所有的文本框,可以使用多种方式,这些方式也是针对不同的浏览器做出的兼容性支持。
input[type="text"] 这种写法不支持IE,但支持Firefox下面这段代码就可以对所有的浏览器做出支持。
<style>input{
color: #FFF
}
<!--针对IE的-->
input{
color:expression(this.type=="text"? red:"style")
}
<!--针对IE以外的浏览器-->
input[type="text"] {
color: red
}
</sty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