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ˈdʒævə skript][美][ˈdʒævə skrɪpt]
Java脚本
JavaScript一种直译式脚本语言,是一种动态类型、弱类型、基于原型的语言,内置支持类型。它的解释器被称为JavaScript引擎,为浏览器的一部分,广泛用于客户端的脚本语言,最早是在HT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下的一个应用)网页上使用,用来给HTML网页增加动态功能。
在1995年时,由Netscape公司的Brendan Eich,在网景导航者浏览器上首次设计实现而成。因为Netscape与Sun合作,Netscape管理层希望它外观看起来像Java,因此取名为JavaScript。但实际上它的语法风格与Self及Scheme较为接近。
为了取得技术优势,微软推出了JScript,CEnvi推出ScriptEase,与JavaScript同样可在浏览器上运行。为了统一规格,因为JavaScript兼容于ECMA标准,因此也称为ECMAScript。
分开来当作2个词(java+script)读就好了。我刚向我们大学电脑系的确认了。Java:JAV-uh ˈdʒævə
Script:skript skrɪpt
J,j [dʒei][复数] J's,j's, 或 Js,js /dʒeiz/
英语字母表的第十个字母
字母 J (或j)所表示的读音
字母 J(或j)的书写(或印刷)形式
表示“第十”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