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代码写错了,这应该是:!important。注意一下细节,在css中这个如果是正确的他应该显示为红色,在dw中是这样,我不知道你这个是用的什么,所以不是很清楚,但是一般的关键字都是不会和普通的代码的颜色一样。
CSS中可以使用font-face属性即可实现调用任何外部等特殊字体。
font-face属性介绍及其实例:
对浏览器的支持:
Firefox、Chrome、Safari 以及 Opera 支持 .ttf (True Type Fonts) 和 .otf (OpenType Fonts) 类型的字体。
Internet Explorer 9+ 支持新的 font-face 规则,但是仅支持 .eot 类型的字体 (Embedded OpenType)。
使用您需要的字体。
在新的 font-face 规则中,您必须首先定义字体的名称(比如 myFirstFont),然后指向该字体文件。
如需为 HTML 元素使用字体,请通过 font-family 属性来引用字体的名称 (myFirstFont):
使用粗体字体。
您必须为粗体文本添加另一个包含描述符的 @font-face。
文件 "aa.ttf" 是另一个字体文件,它包含了 Sansation 字体的粗体字符。
只要 font-family 为 "myFirstFont" 的文本需要显示为粗体,浏览器就会使用该字体。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为相同的字体设置许多 @font-face 规则。
实际案例:
案例1: <style>@font-face
{
font-family: myFirstFont
src: url('aa.ttf'),
url('aa.eot') /* IE9+,可以是具体的实际链接 */
}
div
{
font-family:myFirstFont
}
</style> 案例2: @font-face
{
font-family: myFirstFont
src: url('aa.ttf'),
url('aa.eot') /* IE9+ */
font-weight:bold
}
注意事项:
A、Internet Explorer 8 以及更早的版本不支持新的 font-face 规则。
B、代码中注意负符号,均为英文状态下。
C、字体文件格式必须添加后缀,且链接中必须带后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