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是层叠样式表。
层叠样式表(英文全称:Cascading Style Sheets)是一种用来表现HT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一个应用)或X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一个子集)等文件样式的计算机语言。CSS不仅可以静态地修饰网页,还可以配合各种脚本语言动态地对网页各元素进行格式化。
特点:
CSS可以将样式定义在HTML元素的style属性中,也可以将其定义在HTML文档的header部分,也可以将样式声明在一个专门的CSS文件中,以供HTML页面引用。总之,CSS样式表可以将所有的样式声明统一存放,进行统一管理。
另外,可以将相同样式的元素进行归类,使用同一个样式进行定义,也可以将某个样式应用到所有同名的HTML标签中,也可以将一个CSS样式指定到某个页面元素中。如果要修改样式,我们只需要在样式列表中找到相应的样式声明进行修改。
CSS中可以使用font-face属性即可实现调用任何外部等特殊字体。
font-face属性介绍及其实例:
对浏览器的支持:
Firefox、Chrome、Safari 以及 Opera 支持 .ttf (True Type Fonts) 和 .otf (OpenType Fonts) 类型的字体。
Internet Explorer 9+ 支持新的 font-face 规则,但是仅支持 .eot 类型的字体 (Embedded OpenType)。
使用您需要的字体。
在新的 font-face 规则中,您必须首先定义字体的名称(比如 myFirstFont),然后指向该字体文件。
如需为 HTML 元素使用字体,请通过 font-family 属性来引用字体的名称 (myFirstFont):
使用粗体字体。
您必须为粗体文本添加另一个包含描述符的 @font-face。
文件 "aa.ttf" 是另一个字体文件,它包含了 Sansation 字体的粗体字符。
只要 font-family 为 "myFirstFont" 的文本需要显示为粗体,浏览器就会使用该字体。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为相同的字体设置许多 @font-face 规则。
实际案例:
案例1: <style>@font-face
{
font-family: myFirstFont
src: url('aa.ttf'),
url('aa.eot') /* IE9+,可以是具体的实际链接 */
}
div
{
font-family:myFirstFont
}
</style> 案例2: @font-face
{
font-family: myFirstFont
src: url('aa.ttf'),
url('aa.eot') /* IE9+ */
font-weight:bold
}
注意事项:
A、Internet Explorer 8 以及更早的版本不支持新的 font-face 规则。
B、代码中注意负符号,均为英文状态下。
C、字体文件格式必须添加后缀,且链接中必须带后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