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被抓做微信红包是犯法的吗

新手学堂013

赌博被抓做微信红包是犯法的吗,第1张

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 构成赌博罪 。根据《刑法》规定,只要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均可以构成赌博罪,利用微信赌博,虽然没有聚集在一起,但是行为人通过微信群建立了密切联系,具有聚众赌博的表象特征,因此也构成赌博罪。利用微信红包聚赌符合一般赌博罪的特征:首先,根据微信红包赌博的基本规则看出,在这一抢红包的过程中,决定参与者每一轮能否抢得红包的因素包括参与者的反应能力、手机设备先进性、参与时的网速等,而进一步确定抢得红包数额则由系统随机性决定。由此可见,微信红包赌博决定资金归属的原因符合赌博罪中偶然性的行为特征。其次,微信红包赌博的标的物符合赌博罪标的物为财物的特征。再次,“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表现在组织者抽取头利的行为上。最后,建立微信群发红包,可以认定其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目的。综上所述,微信红包赌博行为完全符合赌博罪的基本行为特征,应当认定为赌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亲亲微信限制收款显示赌博原因如下:第一种情况: 存在纠纷或被恶意投诉造成的,比较常见。第二种情况:涉嫌赌:造成这个类型的原因很多,例如进了类似的群,哪怕没有参与,但你身在其中,被牵连进去了。也有可能是短期内交易频繁,金额存在很多相似的。或发了太多关键词,系统根据这些词误判了,都是有可能的第三种情况:名下其他号涉嫌赌的行为,因为是同个名下的,所以其他的号出现问题,自然牵连到你。在此奉劝大家,平时一定不要把自己的号外借,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第四种情况:发的内容不当造成的,例如发了太多相关的关键词。不管是私聊还是群聊,或是朋友圈里,这些敏感的词汇一旦被检测到了。系统根据这些关键词认定你存在这个行为,所以限制了你。以上四种是常见的原因,也有少数的特殊案例。当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也不要置之不理。因为一旦被冻结,是不会自动解除的,期间也无法注销,但只要主动去申请,随时都是有机会的,前提是号还能正常登录,哪怕是永久冻结的情况,依然是有希望挽回的。

步骤:

一、打开微信,点击右下角的“我”。

二、然后点击进入“设置”,打开“账号与安全”。

三、接着点击进入最下方的“微信安全中心”。

四、最后点击“解封账号”,根据提示解封微信账号即可。

已知的微信红包异常有两种显示情形:

第一种,“你的红包行为异常,为保护资金安全,系统已暂停红包功能。”这种情况可能是你与微信用户间的红包来往过于频繁,或者由于发送的红包金额过大涉嫌赌博行为,导致系统识别为不安全交易。

第二种,“你的账号存在异常行为,无法继续使用该功能,请明天0点后再试”。这种情况可能是你使用了其他手机登陆微信或者在异地登陆。

不算

参考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赌博属于违法行为,不建议考虑此种行为。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