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惨案”始末:丈夫把妻子养肥再杀,5岁双胞胎未能幸免,后来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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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门惨案”始末:丈夫把妻子养肥再杀,5岁双胞胎未能幸免,后来怎样了?,第1张

2004年4月11日,香港一起恐怖血案震惊全港,一名家庭主妇和2个5岁的孩子被斩至血肉模糊,横死家中。

现场还有一名腹部受伤淌血的男子,警察来到的时候还有气息,但送医院12天之后不治身亡。全家灭门,所有人都倒在血泊之中,妻儿死状可怖,凶手手段残忍,案件一经曝光震惊全香港。

1997年,四川姑娘金淑英在打工的时候,被来自香港的李柏森吸引。阿英觉得自己将要嫁给一位有钱的香港商人,所以很快就答应了李柏森的求婚。

结婚之后,金淑英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这时丈夫李柏森提出要把金淑英带到香港,并且全家人都定居香港。本来想着要去到香港开启新生活,实际上阿英的噩梦,在这一天才正式开始。

来到香港之后,金淑英才发现丈夫并不是开店经商的商人,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生活在天水围的廉租房,还拿着政府给的失业救济金。不过,这位善良的姑娘还是原谅了李柏森的欺骗,她安心地来到香港照顾丈夫和孩子。

在李柏森的计划里,将妻子从内地接回来,他就能拿到更多的失业救济金,但是却申请不下来,政府还以“母亲可以妥善照顾孩子并且出外工作”为由削减了李柏森的救济金。

李柏森觉得妻子和孩子就是拖累,每天对妻子拳打脚踢,又把她当做是泄欲的工具,一旦阿英拒绝行房,就会被打倒一整夜站不起来。

占有欲极强的李柏森禁止阿英和其他人交谈,否则就会剪烂她的衣服让她不能外出。有时李柏森还不让阿英在晚上睡觉,用风扇整夜吹着她的头,还不让她穿衣服。即便饱受虐待,阿英还是无力对抗丈夫,她在香港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只能独自忍受一切。

李柏森的变态行径是有迹可循的,他曾向邻居扬言:“我要买鱼虾蟹给她吃,养肥了再杀!”大家都知道李柏森是流氓脾气,听过就算了,也没敢接话。

之后,李柏森的暴力加剧,经常打阿英打到邻居都睡不着。后来,阿英也学聪明了一些,每次被丈夫殴打,她都会带着2个孩子去到区医院办事处求助,然后入住庇护中心。

这时,李柏森又哭着对她认错,不断地忏悔:“是我错了,我会改的,再也不会打你了!”

阿英一次又一次相信了丈夫,就算自己被打得遍体鳞伤,也会抱有“这次他会改”的愚蠢想法。这一次,丈夫不但没有改,他还变本加厉地打她、打孩子,最后还杀了她们。

4月9日,李柏森用2个女儿威胁金淑英回家。阿英知道女儿在李柏森的手里,要是激怒他,他绝对能做出杀人的事。惊恐的阿英首先去了警署求助,但是没有人相信她的一面之词,无奈之下她只好独自回家,这时李柏森心里已经有了杀机。

阿英选择回家,走的是一条不归路。无论她是否回家,李柏森都决定要杀了她们。李柏森拿着刀向妻女一断乱砍,阿英为了保护孩子,脸部被砍到变形。

杀了阿英之后,李柏森也没有放过2个年幼的孩子。残忍地杀了所有人之后,李柏森自知无处可逃,挥刀切腹自杀。最终,这一起家庭悲剧以灭门告终,4人全部身亡。

这一家庭悲剧故事被翻拍成**《天水围的夜与雾》,灭门惨案被搬上大荧幕,为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懂得反抗才能自救。如何反抗、如何巧妙有效地反抗,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九二四年初夏的上海,6岁的周正雅亲眼目睹了全家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灭门的惨剧,她和习欠立哥哥正信在邻居的掩护下得以逃生,逃脱后兄妹失散。

十四年后,周正碑采雅发誓要找出当年杀她父母的凶手。

此时的小雅已经成为上海一名小偷,在十四年的浪迹中她结识了两个姐妹,街头虹脚牛卖艺的小点和秀娜,三姐妹专偷达官贵人劫富济贫。

一次偶遇使周正雅结识了我党地下党员江一彦,在江的引导下三姐妹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同时经过努力正雅终于找到了失散的哥哥正信,并查出了当年杀害他们全家的凶手。

在一段时间接触后,周正雅发现自己喜欢上了江一彦并得知哥哥正信除了报仇还有其他目的,于是周正雅和她的两个姐妹明察暗访,原来正信已成为汉奸,在江一彦的领导下,经过姐妹三人联手,最后在民族大义面前,周正雅把枪口对准了亲哥拔颈捉哥。

这一幕,真是令人耳不忍闻,目不忍睹。这是一起典型的不理智行为造成的不应发生的悲剧。其主要原因是林某的儿子处理不当,刘某不隐忍太冲动,导致鱼死网破几败俱伤,对双方对 社会 都是莫大的悲剧。

欠薪讨薪、负债讨债已是当今 社会 的普遍现象。在我的身边有很多外出务工的人,他们干到一年到头,其中就有一些人并没有全部结算工资,多少都欠了一部分。还有我身边的一些企业,他们在年前应当支付的工资以及其他欠款,也没有支付完毕。特别是一些做工程的,欠薪欠费现象更加突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资金来源决定资金支出,当资金来源不足以满足资金支出时,也即入不敷出,必然出现欠账。

我在年前参加了一个企业的年会,认为这个企业老总就做得非常的到位。他下面有很多个关联企业,由于处于投资阶段,产出收入抵不上支出,很多工人都无法全额领取年前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老总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召开了半天时间的年会,老总将工资支付困难的特殊原因以及支付计划,向大家作出公开的说明,而对于少数特别困难的一些员工,作出必要照顾和考虑。通过这个年会,所有的管理人员以及下面的工人都非常理解。这个企业就很顺利地度过了欠薪的难关。

反观林某儿子,大年三十才回家,等刘某上门来讨要汗水钱,还认为晦气,这是什么态度?人家就可能等拿到这汗水钱回家买年货或偿还债务都有可能,你就认为过完年后算账能够打发吗?这不是霸王硬上的方式吗?换作我,也可能无法接受。

假设换一种方式,你若真没钱支付,你跟人家客气一点儿,好说好商量,说明原因,重新约定一个支付计划,说不定别人还能理解和接受,这不也能把大事化小吗?人往往是活的一种心情和面子,你做到仁至义尽,别人哪有不理解不接受的?

这并不等于说刘某就做得正确。刘某也太冲动太不理智了,你找债主解决不了问题,还可以找其他渠道啊。为了几千元的工钱,犯得着大动干戈吗?特别是对于老人和孩子,他们是无辜的呀。冲动是魔鬼,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小不忍则乱大谋,这就是血的教训和生命的代价。

除了欠薪,还有债权债务的问题,都不时引发一些血案,其根本问题就是双方均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妥善处理办法。

痛心疾首,这样的结果令人扼腕叹息。又是欠薪讨薪引发的血案。现在是法制 社会 ,有矛盾应该用法律程序依法处理,非法的暴力手段只会害人害己,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 社会 的严重危害。出现这种结果被害人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面对上门的讨债,不但不还而且恶意相向,当理亏的欠薪者变得理直气壮时,又有哪个讨薪者能够容忍,悲剧的发生就成为理所当然。

事件是这样的。林某儿子开砂石场,欠同村人刘某在砂石场的工薪6000元,林某儿子常年在外,多次讨要,林某告诉他等儿子回来就还。除夕早上刘某得知林某儿子一家回来了遂上门讨薪。林某儿子认为大过年的讨薪晦气不吉利,等过完年再说,随后争的不可开交,刘某失去理智杀死一家六口,其中林某孙女11岁,孙子只有4岁。随后刘某自杀身亡。

从整个事件来看,讨薪的意向没有错,只是方法太偏激,血淋淋的七条人命一手死于讨薪者之手。

追溯事件的源头,又会直引到欠薪的层面。无独有偶,前些天有包头为讨薪爬上50米塔吊,为讨薪真是拼了,居然连命也不要了。从这几方面也折射出了讨薪的难度和欠薪的普遍性。有的人恶意欠薪,其不知这些钱都是农民工的血汗钱,甚至是救命钱,就这样随随便便,说欠就欠了。当救命钱讨不回来时任谁也会失去理智,发生矛盾或血案顺理成章。

所以国家应该从严从重打击恶意欠薪,使恶意欠薪的老赖们惧法怕法,让他承受不起欠薪的代价,没有了欠薪,再也不会发生讨薪的矛盾或血案。

另外告诉广大务工人员,现在政府在当地都设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你可以前往,也可以拨打12333投诉。学会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象刘某这样愚蠢蛮行,害人害己给 社会 造成了恶劣影响,也使自己家人永远生活在悲痛之中!也希望那些恶意欠薪的老赖们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不要为了欠薪使自己全家遭灭门之灾。警惕此类悲剧的再度上演!

作为一名山东人,对于在除夕这样一个万家团圆、阖家欢乐的日子发生这样的悲剧表示很痛心和震惊。

根据新闻报道,受害人林某某的儿子开砂石场欠刘某6000元一直未结清,刘某选择在除夕日上门讨要也是考虑到其当天必回回老家过年。但是不知发生怎样的不愉快经历,刘某最终选择杀害林某某全家六口,并最终畏罪自杀,估计应该是讨要欠款未果,并发生严重的言语及肢体冲突,导致刘某对讨要失去信心。

面对这样一件谁都不愿意发生的惨剧,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刘某某选择除夕当日上门讨薪并无不妥

有不少网友表示,刘某不应该在除夕当日上门讨债,这会让对方犯忌讳、不吉利,导致即使对方有钱也不想给。其实这种想法在山东,特别是临沂地区是不对的。农民外出打工不可能像工人一样每月定时发工资,往往雇主、工头会暂时先记工时欠薪,待年节时再清算。过年过节,大家都要大量的花销,这也是农民工会选择中秋、新年之前上门讨要薪水的原因。但是一旦过了除夕,进入大年初一,即使别人再欠你的钱,你这时也不该上门讨要了,相似的风俗还有大年初一不吃药(陋习啊,但是老人信)。这是大家约定俗称的规矩,即使在古代,除夕当晚甚至凌晨都还有讨要债务的,当然大家会打个灯笼,寓意还没有天亮进入初一。对于欠债者,平时可以在外面打工、躲债,但是过年这样的日子一般都是要回家团圆的,也是讨债者能够找到欠债者的一个好时机。

受疫情影响,2020年大家资金都不富裕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近半年经济处于停滞状态,可以说各行各业都收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欠债者为什么连6000元都不愿意偿还,我想可能是他自己的资金也异常紧张,或者是自己今年效益不好,又或者是下游厂家没有及时结清欠款。对于犯罪嫌疑人刘某而言,6000元对他应该也是非常重要的,不是迫不得已,也不会因为无法讨要到欠款,就选择杀害一家六口,并搭上自己的性命。

新年不欠旧账,请珍惜自己的信用

古人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两件在古人看来天经地义、关系重大的事情都在这次悲剧中出现了。别人允许你暂时欠款,便是对你个人信用的认可。欠债不可怕,可怕的是欠债人让债主看不到还款的希望和具体日期。我相信如果被害人如果不是屡屡失信、让刘某始终看不到自己拿到欠款的希望,刘某是不会铤而走险,鱼死网破的。

冲动是魔鬼,记住自己的最终目的

对刘某而言,讨要到自己的债务,是他的最终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其实还有很多方式可以选择,而不需要冲动之下酿成悲剧。如果是我,如果对方有能力偿还确赖账不还,那我也不要脸了。大过年的赖在对方家就不走了,看看亲朋好友互相拜年看到这一幕是谁脸上无光。除夕当天在他们家门口撒泼打诨,来个一哭二闹三上吊,让他们家都没法贴对联守岁。我想如果这样,如果对方确实有能力偿还,他一定会偿还的。即使暂时无力偿还,也会和债主约定一个还账日期,给对方以希望。

很多时候,贫穷是压倒人最后的一个稻草。虽然我们现在的经济发展很好,但是在我们底层的人,可能我们平时感觉不到,比如春运的时候拎着大包小包,甚至装修使用的油漆桶都来来往往的打工者,他们生活的艰辛不一样。可能每个月的几块钱就是他们一家人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往往沉醉于一些小鲜肉或一些白富美。但我们的人群当中,小人物往往占据很大的比例,而他们却构成我们 社会 体系的基石。他们有着朴素的生活观念。在他们眼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往往由于世俗观念,忽略了法治的基础。一旦矛盾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像火山爆发一样。所以做人做事要善待周围的人。不要因为贫富而差异化看待周围的人,与人为善。才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留意到这幕惨剧。除夕万家灯火,亲情温馨时刻,一家6口却在除夕惨遭灭门,其中包括4岁大的孩子,凶手也已自杀。

原因竟只是因为6000元欠款,令人唏嘘不已。事情发生在山东平邑县一个村子……

2月11日,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同太村,上午8点左右,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受害者为林姓一家,6口惨遭灭门,其中5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报道,林某夫妇在江苏做石材方面生意,除夕凌晨才刚到老家。林某父母在家务农。就是说,林某夫妇刚回家,当天早上连同父母和子女(分别4岁和11岁)全部遇害。全家一个没剩……这到底多大仇恨?!

犯罪嫌疑人姓刘,据网上披露,林某欠刘某6000元沙石钱,刘某上门索要未果,并发生激烈争执,一怒之下杀了对方全家6口。刘某畏罪自杀。此案共造成7人死亡。

冤有头债有主,为什么残忍到连小孩都不放过?这得多残忍,又或者说愤怒到什么程度,才干出2000多年前的连坐兽行?

1或为旧债拖欠不还

据报道,案件发生在林某妇女回老家几小时后。所欠当是旧债,假如几天拖欠未还就动杀念,这不合常理。谁都知道杀人偿命。

猜测或是拖欠旧账一直要不回。刘某明知林某从南方做生意刚回来,这本是还钱最好时机,结果还是要不回,可想刘某绝望了……

2刘某可能很穷

其实,感同身受之说只是一种虚辞。没有挨过极端饥饿,永远明白不了白居易那句诗 "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6000元对常人只是小数目,可能对刘某一家来说如同救命钱。贫困、愤怒、冲动、冷血,几个因素一起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3为人不善自酿苦果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尤其年底,这事更得讲究。生意人哪怕亏得再多,随时可以弄出来万儿八千。这是所有生意人能做到的。要说拿不出6000元,地球人都不相信的。何况,某宝和某信随时都可拉出几万,最起码的!

同村生活,若说林某不了解刘某家庭情况和个人脾性,那绝对不可能。林某没有去切实考虑刘某经济困难,或许刘某平时并不像惹不起的恶人,否则,十倍的金额林某也能拿的出。但是,他忘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当今 社会 最缺乏诚信。人越来越浮躁,越来越自私,最起码换位思考概念都消失了。

假如林某能多为对方想下,不至于让自己全家落得灭门悲剧。或许,林某钱不还,态度还很差,让刘某先绝望,后失去理智。有些人从外地一回村,都是比较那啥的。

如果网络披露属实,我只能说,错误先在林某。区区6000元而已,大哥好歹你是做石材生意的,你再赖,大过年的还人家3000可以吧?那个刘某更是兽行,为了6000杀了6个人!对孩子怎么下得了手?!你再难、再狠、再自私,也得考虑下自己家人吧?

时代不同了,有些标准已低很多。助人为乐曾是为人之本,可现在说起来显得那么太高大上。至少,与人为善,就是善待自己。做人要有底线,违法犯罪更将受到法律严惩!

社会 呼唤真诚。人类是 情感 动物,真诚未必每次都能换来回报,但更容易得到理解,至少,做人问心无愧不会错。阿门。

有3个人欠我的,人都找不到了。我……

山东临沂县平邑一家6口被灭门,原因是家里做石材生意的林某欠了刘某6000块钱多年未还。刘某大年29到林某家讨债。刘某大过年的吃自家种的大白菜,过年也没钱办年货。可见6000块钱对他多么重要。

6000块钱对于做石材生意的林某来说是小菜一碟吧!但是他扣着刘某的血汗钱,救命钱就是还。也无视刘某贫困潦倒的生活,那怕是邻里乡亲看到刘某的情况都会想着去帮一把吧!但是林某不帮到也罢了,竟然还欠债不还,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林某欠钱不还只是众多老赖中的一个。全国各行各业都有欠打工族、农民工的钱或者是工资不给的老赖。他们自己开豪车,住洋房、别墅。包养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在赌场上挥金如土。就是没有钱、或者工资还给打工族,农民工。

有很多欠钱不还的老赖,就是看债主老实巴交,胆小怕事。所以没把债主看在眼里,他们大部分都是这样对待债主:要我还钱没有,命有一条。你去告我啊!我靠我自己的本事借来的钱,为什么要还你。你说我借你钱,你有证据吗?就是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他们无所不及的昧着良心不还人家的血汗钱,救命钱。他们从不懂得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对于欠债的林某来说,灭门只是他欠债行为的一种结果,只是这种结果是最坏的。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难道他不知道吗?他肯定是知道的,只是他对自己和当事人太自信了,他看中了当事人不会拿他怎么样,于是才一步步触碰底线。

当事人明知杀人偿命,杀人犯法,为什么还要去做呢,那是因为欠钱人把他逼到了绝路,于是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却拿着刀砍向了比他更脆弱的生命。但凡他有一丝丝的良知都不会酿成这个惨案。退一万步讲,就算林某有难处如果好好跟当事人说,他绝对不会下此狠手,林某一定是有钱却不给才是把人逼上绝路的原因。

欠钱的林某一定是一个挑软柿子捏的人,他甚至没有好态度面对被欠钱的人,还把欠钱当成是理所当然,那么他的遭遇又怎么值得同情呢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你们觉得呢?

处理问题太极端

我无意为杀人凶手开脱。

我虽然没生活在穷困潦倒的 社会 最底层,但是我曾见过一家四口过一个年连2000元都没有花上,家庭主妇却絮絮叨叨埋怨老公铺张浪费!我也见过一个农民工为了3000元的欠薪,在工头家门前长跪不起。我还见过一家三口为了无法筹措孩子两万多元的学费抱头痛哭……

没生活在 社会 底层,高高在上、养尊处优的人是无法体会底层人的生活艰难与辛酸。他们无法理解一个人会为了6000元去挥刀杀人。因为6000元在他们眼里微不足道,不够吃一顿饭、不够买一件衣服、不够买一双鞋、不够打麻将一次点炮……才6000元,值得吗?

是的,不值得。但是,在杀人凶手眼里,值得。他的详细情况我们不清楚,但是不把人逼急眼。谁会在大年三十去讨债,不在家欢聚新年。不是把人的耐性磨灭,但凡有一丝希望,谁又会挥刀相向,让刀下留下6条人命……

山东这一恶性讨债事件或许暂时会对老赖的道德、思想产生暂时震动,但指望其产生根本性改变,是不切合实际的幻想。

只有立法的完善,执法的严格,并且在全 社会 形成老赖过街-人人喊打的 社会 氛围。才是彻底杜绝类似于山东事件这类悲剧发生的唯一良策。

据说这个案子的起因是6000元钱。仅仅是欠了六千元钱,(这里我目前存疑,6000元钱在我看来不至于杀六个人)这一幸福美满的大家子就断送了六条生命。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林某儿子开了一个砂石场,欠同村人刘某在砂石场的工薪6000元,林某儿子常年在外,多次讨要,林某告诉他等儿子回来就还。除夕早上刘某得知林某儿子一家回来了遂上门讨薪。林某儿子认为大过年的讨薪晦气不吉利,等过完年再说,随后争得不可开交,刘某失去理智杀死一家六口,其中林某孙女11岁,孙子只有4岁。随后刘某自杀身亡。

网上都传被害者家境不错,却欠债不还,结果被灭门。说明不守信用真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下面说说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山东人包括很多东北人,讲究仁义礼智信,有血性!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为朋友两肋插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但是你要是欺负他,他知道有仇不报非君子,也知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因此不要欺人太甚,比如找各种理由长期欠钱不还,霸人妻女,再老实的人被逼急了也会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对于这种老赖,一般人治不了他们,但是山东人可不会善罢甘休!

这个案子选择在一家人聚集在一起的年三十,绝对是早就预谋好的,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灭他全家的,因此一定是有原因的!

最可惜的是两个孩子,只能怪他们生错了地方了!下次投胎找个通情达理的好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