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源文件命名没有什么硬性规定或推荐标准,完全可以凭个人喜好命名,只要符合 URI/URL 命名规则即可,习惯使用短线(-)或句点(.)作为分隔符号,最好使用小写英文字符,不要使用其他符号和扩展字符(如中文字符)。也有一些命名惯例:
一般使用 .js 扩展名,这个扩展名的兼容性最好。其实任何扩展名都可以,只要是 text 类型、编码正确即可,但引用时须注明类型(type="text/javascript" 或 "application/javascript")及编码字符集(charset="UTF-8" 等等)。
一般使用短线替代自然语言名称中的空格,比如 jQuery UI 1.9.0 的源文件可命名为“jquery-ui-1.9.0.js”。
一般用句点分隔表示名称中的从属关系,范围大的在前面。比如你提到的 MooFx2 的(主模块)源文件就可命名为“moo.fx.js”,MooFx2 的可选特效包,属于 MooFx2 的子模块,可命名为“moo.fx.pack.js”;还有,比如 jQuery 的表单插件 Form,属于 jQuery 扩展插件,则可命名为“jquery.form.js”。
经过压缩的源文件可以使用“min”表示,区别于原始版本。比如经过压缩的 jQuery 源文件可以命名为“jquery.min.js”,YUI 则习惯命名为"yui-min.js"。
上面的惯例仅供参考,最终还是尊重个人习惯。不过如果你在项目中引用了某个框架或库,就最好优先使用他们的命名习惯。另外,一个项目中最好统一使用一种命名规则,这样方便自己和其他开发人员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