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对象访问
例如:两个Js文件a.js与b.js,两个js文件都含有function c()
var a = {}a.c = function(){ xxx }
var b = {}
b.c = function(){ xxx }
调用的时候就写:
a.c()、b.c() // 这样调用就行css 文件更加好办,在相同class名内,加一个css类名,覆盖相应的css样式就成!
若有疑问,欢迎追问!
css是层叠样式表。
层叠样式表(英文全称:Cascading Style Sheets)是一种用来表现HT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一个应用)或X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一个子集)等文件样式的计算机语言。CSS不仅可以静态地修饰网页,还可以配合各种脚本语言动态地对网页各元素进行格式化。
特点:
CSS可以将样式定义在HTML元素的style属性中,也可以将其定义在HTML文档的header部分,也可以将样式声明在一个专门的CSS文件中,以供HTML页面引用。总之,CSS样式表可以将所有的样式声明统一存放,进行统一管理。
另外,可以将相同样式的元素进行归类,使用同一个样式进行定义,也可以将某个样式应用到所有同名的HTML标签中,也可以将一个CSS样式指定到某个页面元素中。如果要修改样式,我们只需要在样式列表中找到相应的样式声明进行修改。
先看下面的html,两个p 一个div ,都定义了style,设置字体大小,颜色等,这三者的样式都一样,假若所有的html标签都这么写,是不是很麻烦?而且html文档很长,影响下载的效率。<p style="font-size:20pxcolor:#333">this is a p!</p>
<p style="font-size:20pxcolor:#333">this is another p!</p>
<div style="font-size:20pxcolor:#333">this is another div!</div>
于是,css出现了:
如下.font定义了个类。
<style type="text/css">
.font{
font-size:20px
color:#333
}
</style>
于是就可以如下定义样式,和上面的样式的结果相同。
<p class="font">this is a p!</p>
<p class="font">this is another p!</p>
<div class="font">this is another div!</div>
这样更加简介有效率。这就是所谓的“类”,拿出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