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两个不同的css文件中使用相同的class类名的话只有一个才有效的。要实现不同文件同时控制html标签的样式的话,可以按照这样的方式写。如下示例代码:
html代码:
<div class="style1 style2"></div>css文件一:
.style1{color:#000}css文件二:
.style2{background:red}先看下面的html,两个p 一个div ,都定义了style,设置字体大小,颜色等,这三者的样式都一样,假若所有的html标签都这么写,是不是很麻烦?而且html文档很长,影响下载的效率。<p style="font-size:20pxcolor:#333">this is a p!</p>
<p style="font-size:20pxcolor:#333">this is another p!</p>
<div style="font-size:20pxcolor:#333">this is another div!</div>
于是,css出现了:
如下.font定义了个类。
<style type="text/css">
.font{
font-size:20px
color:#333
}
</style>
于是就可以如下定义样式,和上面的样式的结果相同。
<p class="font">this is a p!</p>
<p class="font">this is another p!</p>
<div class="font">this is another div!</div>
这样更加简介有效率。这就是所谓的“类”,拿出共性。